城市规划意见反响| 这堵墙大家一时都舍不得

来源:观察者网

2016-02-22 20:00

大风哥

大风哥作者

工人首陀罗,脑洞病理医生

文/观察者网专栏作者、资深媒体人 大风哥

“拆墙”的呼声在中国互联网上此起彼伏了很多年,然而,一听到现实中居民小区的墙将被拆除,大家内心几乎都是拒绝的。

昨天,国务院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里面提到“我国新建住宅要推广街区制,原则上不再建设封闭住宅小区。已建成的住宅小区和单位大院要逐步打开,实现内部道路公共化,解决交通路网布局问题,促进土地节约利用”。

拆掉小区的围墙!一时间力压上海逃饭女、民科引力波研究“大师”、朝鲜紧张局势等等热门新闻,成为最牵动人心的话题。毕竟,人人都有自己两亩三分地,网上的墙只是精神世界的,小区的墙才实实在在关系到有恒产者们的心头肉。

网友纷纷表示:没有安全感了,外面车子在小区里面撞了人怎么办?人贩子进来怎么办?防盗产业大利好!……

某地产微信号的作者刘德科勇敢站出来表示:“可能是我们太缺乏安全感了,所以现在我们似乎还很难接受‘开放式社区’的做法。我们需要围墙把自己围起来,顺便围出一个或几个花园,并且拒绝外面的陌生人进来。”

同样看似地产业人士的卢俊先生则撰文《《舆论掩护下那“不封闭小区”所指向的真正用意》,认为,这是给地方政府“减负”,把责任推给地产商:社区的地面车位也归公共所有,社区的绿化也归城市绿化所有,地方政府在多个维度的社会责任压力都降低了。

但有网友质疑这话逻辑不对。原本社区绿化就不是政府在做,开放小区之后,政府负担可能更重了,至少也谈不上减轻。

还是刘德科机灵,绕开逻辑问题,马上推荐了几处成功的开放式楼盘。如果这不是软广的话,至少说明,还是有地产商对开发开放式楼盘有兴趣。满满的卖点啊!

人们的法律意识增强了,纷纷提出新意见和《物权法》冲突吗?刘德科认为:“这一系列问题,恐怕还需要一番争论。中央文件的表述是‘已建成的住宅小区和单位大院要逐步打开’。请注意‘逐步’这个词,它指的是怎样的时间表?如果是在70年的土地使用权过期后,国家要求把围墙拆掉,那应该是法理之内的事。如果还在70年使用权期限之内,那么国家该如何与业主们商量?捍卫自己的私利,并为此抗争或妥协,这是社会持续进步的一大动力。至少,中央的这份重磅文件也没有把话说死,并且给出了一个可资讨论的契机。”

有人问,文件上不是说“单位大院”也要逐步打开吗?那我们就先看看他们会不会先把围墙拆掉。刘德科说:“实际上,很多政府部门的围墙早就被‘消灭‘了——不是靠拆,而是通过搬迁。如今,不少地方政府都搬进了新建的’市民中心‘,绝大多’市民中心‘是不设围墙的。”那么还没拆的呢?

刘德科批评:“还有人说兴头上的风凉话,那中南海的围墙拆不拆?美国各地的市政厅可以没有围墙,但白宫总还是要有围墙的吧。”

大风哥不知道这是不是风凉话,但是看到有人严肃地讨论了这个问题:凤凰评论发文《开放封闭小区,先从机关大院开始》被热转,文章首先引用圈内人耳熟能详的《美国大城市的死与生》肯定街区制:

“作为一个熟悉规划行业的人来说,看到这个新闻,应该非常高兴,因为很多经典的规划理论都在宣扬街区制的好处。比如那本世界名著《美国大城市的死与生》的作者雅各布斯,就在著作里浓墨重彩地论证街区制在营造社区活力、公共安全等方面的优点。”

“什么叫做街区制?最常见的形式就是,上面住人、下面营商,上面是私有空间,下面是商业空间或者公共空间,住宅与外部世界全面打通,形成一个没有围墙的开放式社会。与之相对应的当然是封闭式小区。”好处一个是土地的集约化使用,一个是有利于营造更有活力的社区氛围。

但是话锋一转,“中心城区的封闭式小区并不多,即便有,占地面积也普遍不大,真正圈地比较厉害的是各类政府机关、高等学校和体育场馆。如果打开封闭式小区的目的是为了缓解交通拥堵,就理应从这类地方开始,不仅更具实际意义,还能给住宅区开放做好表率……如果一定要打开,也应先从机关大院开始。”

刘德科认为“拆掉围墙,大国才会真正崛起”,并延伸至一带一路,眼界长远得让风哥已经跟不上了,不过还有看得更远的呢,网友余小多卖萌说:“何必呢,马上都进入个人飞行器时代了,开放不开放小区有啥重要的嘛。”嗯,直接进入《三体》世界了。

其实每个人心中都有一堵墙,和拆墙之后的愿景。

比如媒体大V们关心啥?

著名媒体人石扉客转发微博:“广州有好几次散步活动如抵制垃圾焚烧厂等等是各个小区业主委员会们从中组织,小区放开了后那么业主委员会也就没有存在必要了吧,只需要城管和公安了~”嗯,这么说来政府的负担是要增加了,不过按照刘德科的说法,这也要70年后才实现。

再比如互联网创业者看到了啥?

有人说开发个APP吧,帮你找哪个小区有停车位,哪个小区适合车震……兄弟,你污了。

怎么玩也玩不过地产从业者,他们看到了啥?

房子一下子都“临街”了,一层全都改商铺啊!而且大地块可以重新定义成小地块了,挽救了玩不动大地块的小开发商。

这抓商机的脑洞,大风哥给一百分,任志强先生你的脑洞何苦还要放到别处呢,还挨批。

再看看最专业的知乎大神们吧。土木工程师看到了啥?

小区道路的线型、交通设施、路面承载能力和街道有很大差异,引入街道车流恐怕会对基础设施、管线和交通安全造成严峻考验。

别担心嘛,又不是只拆墙,路也可以拆了重建的,难怪你是土木工程狗,人家是地产商。

城建“正主”们呢?知乎城市规划专业人士“玄小皮酱”告诉大家:“可能各位有所不知,我们行业内最为重要的执业资格考试:国家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已被无理由停考两年了。”然后抛出了两张图,让大风哥仿佛明白了点什么。

“假定大唐东都洛阳里有个黄色的大型居住小区,《意见》中希望打通的是图1中红色的城市干道,而非图2中蓝色的小路。”


“这样做的目的是使城市交通更加丰富,而非破坏已有的居住小区完整性与私密性。当然,专业人士也提醒,并非每座城市都有这样的条件,比如山区城市可能只能顺山势而为,很难强行‘打通’。”

观察者网的专栏作者于洋则指出:这些争议需要从跨学科的视角来理解。而城市居民也要认知到这样一个事实:当前技术条件下,我们不可能拥有一个到处都是封闭的小区、汽车不限行或限购、停车费低廉或沿街随便停车、同时还畅行无阻没用拥堵并且没有雾霾的城市。我国城市规划中最被广泛诟病的,就是“城市路网密度不够高、微路网少”。

但是大家的担忧他也考虑到了。“然而,政策的制定,不能单有一个专业的视角,即便从一个专业的视角也不能仅思考一种机制。”然后呼啦啦抛出了好几种专业视角,大风哥只好转帖为敬:

首先,要特别指出,城市小区的封闭问题需要被管制。虽然卢卡斯等大经济学家曾经就指出过城市结构的形成是“内生的”,然而重大外生性政策不仅可以对城市结构产生显著影响,一定条件下也是极为必要的。比如人们在享受封闭式小区或大院时,所缴纳的“公摊费用”并没有包括“因小区封闭加剧交通拥堵造成的外部性成本”——这一成本是实时变化的,也应该起码一年一交。这就造成房地产选址、投资和人民购房决策具有“拥堵外部性”。市场化无法实现最优。政府应当干预。当然选用什么样的干预手段,是税还是限制封闭式小区,则要更深入的讨论。

其次,文件也认识到了要区别打开现有小区围墙和不再新建封闭式小区的差别,这非常好,但仍有不足。打开现有小区围墙有几大障碍:1.业主的产权发生了重大变更,这对于政策的执行是巨大的障碍;2.许多老校区并没有地下停车设施,小区内道路承担了停车场功能,即便打开围墙,这样的道路能够缓解交通的作用也极为有限。

而不再新建封闭式小区,从增量管理入手,是行政成本小得多的做法,从行政的角度看,是老成谋国的。然而,新建小区更多并不是在城市中心和拥堵区域,而更多在城市新开发区域。这样的增量管理也许对未来交通不迅速恶化有一定作用,但是对当前交通拥堵的改善作用则取决于新建小区有多少比例处于和当前拥堵有关的区域。

第三,政策制定者要理解人们在行驶中的换路搜寻成本和有限理性——即便有导航系统——会显著的限制人们搜寻微道路的能力。即便是“用户报告自己形式道路”式大数据导航系统,对微道路的搜寻能力也有限。更不要说,每个人还要在行驶中根据导航系统传回的信息去计算自己的行驶路径是极为困难的事情——也就是说“换路搜寻成本”对驾驶者其实是很高的。

综上:简单的对这一政策批评或是赞美都是不完全的。这一指导意见只是“顶层设计”,可能有用,也可能没用;可能有正面作用,也可能有负面作用。取决于下一步的具体政策细节如何设计。然而在设计中不能仅仅依靠规划和交通专业意见,也要讲政策决策智囊圈扩大到更多领域。

所以,总之,那么,国务院的意见只是个风声,具体怎么做还很长远。大家集思广益是极好的,有担心有焦虑,相信有关方面也会聆听的。就怕激动个几天都忘了,毕竟上下齐心开拓、试错、实干,才能创造中国气派的城市幸福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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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关一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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