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斯蒙:上海自贸区,比香港更自由也更可控

来源:观察者网

2013-09-03 02:54

德斯蒙

德斯蒙作者

居港工程师

国务院近日正式批准设立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同时提请人大常委会暂时停止实施《外资企业法》、《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和《文物保护法》的有关规定,暂停时间为3年,这些举措表明上海自贸区已经进入了实质性实施的阶段。

很多人可能会奇怪,这个自由贸易试验区和一般的保税区有何区别,又为何要在区内暂停实施4部法律。大体上来说,这次自贸区的设立,主要是突破在大陆区域设立含有外资企业的限制。通常大型的国家级经济体在外国投资方面均有严格的限制,以保护本国产业的发展,例如设定资金规模、外资比例、投资方向、资金流动及雇佣人数的条件,同时也是管制资本流动或变相避税的手段。

为了规避这些管制和合法避税,二战后国际上出现了离岸公司注册地及离岸金融中心的概念。通过在英属维尔京群岛、开曼群岛、百慕大群岛、巴拿马或香港等地注册公司,再投资进入实体经营地区,来避免高额的所得税及其他流转税,同时也能更方便地利用从世界各地汇集来的流动资本。这些提供便利的地区,通常就被称作离岸公司注册地和离岸金融中心。上海自贸区的设置,就是在某种意义上要将其打造成离大陆最近的离岸公司注册地和离岸金融中心,为此暂停实施三部与外资企业相关的法律也是理所必然。

此前,香港作为面向大陆的窗口以其优惠的投资和税收政策、自由的资本流动承担了同类的功能,成为国际资本及部分内地资本喜爱的离岸天堂,因此此次上海自贸区的设立,首当其冲影响到的就是与大陆一河之隔的香港。目前香港拥有的法律政策优势基本都反映在上海自贸区的体制创新方案当中,甚至还有更进一步的规划。具体比较可以参考下表:

因此可以说,上海自贸区在各个方面都尝试学习香港等自由港的经验,并提出了更优惠、更自由政策。

面对上海的尝试,香港媒体也给予了不少关注,多家报刊纷纷报道并登载评论,然而这类反思多仅局限于香港可能会被边缘化的未来,却未见有人指出其根本缘由。更有甚者,少数评论还指大陆政治体制劣于香港,自贸区政策无法落实,香港本地毋庸过于担心。

实际上,从整个国家的层面来看,如果香港能够有效融入大陆政治经济文化圈,建立两个自由港确有自相竞争之嫌,毕竟自由港起到的仅仅是中转资金、物流等服务作用,并非实体产业,多设几个未必能带来更多优势。香港回归的前十几年,中央政府并无新建自由港的意图,也是希望能够充分发挥香港已有的优势,为大陆经济发展提供便利。然而香港本地的反对派和部分政商精英未能将自身视作中国的一员,反而为了个人私利不断阻挠大陆香港的融合,频繁制造两地矛盾,妄图挟香港的特殊经济地位漫天要价,导致特区政府施政无力,香港经济发展落后。

同时,这些人还在政治上反对中央政府,反对中国化,要求保持所谓的独立地位,导致香港至今不仅未能根据《基本法》的第二十三条设立惩罚叛国、分裂国家、窃取国家机密等罪行的本地法,连中小学国民教育也无法推行,甚至更有少数人公开要求香港回归英国殖民统治。正是这种政治和社会氛围,最终迫使中央政府决定设立上海自贸区,摸索经验,尝试建立一个可控范围内的自由港。笔者在早前评论中曾说过:中国不可能将自身的金融命脉交给一个抗拒中央政府的城市。自然也不会将资金和贸易的中转站交给不可靠的地区,甚至哪怕是购买免税品,难道就不能在上海自贸区内专门设置一个场所?

诚然,正如商务部发言人所言,上海自贸区暂时还只是在积累经验,未来能走到哪一步尚难定论。然而对于香港而言,问题不是上海自贸区可能走到哪一步,而是需要走到哪一步,这个需要很大程度上将取决于香港未来的表现。一面抗拒中央政府,与大陆离心离德;一面又想享受特殊经济照顾,享受大陆经济发展的便利显然已经不再现实。毕竟中央政府保证的只是政治体制50年不变,从未保证过香港永远比大陆繁荣富裕,更没保证让其掌握中国的经济金融命脉。

责任编辑:张苗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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