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籍人员在北京工作门槛提高 受聘外教须有5年执教经历

来源:观察者网综合

2014-09-15 08:00

今后,北京市各类教育、培训机构中外籍教师素质良莠不齐的状况,将逐步得以改观。昨天,北京市人社局、市政府外事办和市教委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北京市外籍人员聘用工作的通知》,对外籍人员来京工作的聘用管理进行了统一规定,提高了外籍教师的准入标准按照新标准,,到北京工作的外籍人员须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或国外技术资格认证,外籍教师除语言类之外须有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语言类“洋外教”必须持教师资格证。

据统计,目前在北京市长期工作的外籍人员达3.7万余人,主要来自美国、日本、韩国、德国、澳大利亚等国家,取得学士学位占95%以上,主要从事信息、计算机、教育、咨询、科学研究和综合技术服务工作。聘用外籍人员的单位达到1.1万余家。

准入标准

下月底起外教须持证入职

针对北京市外教市场上,外籍教师素质良莠不齐的现状,三部门的《通知》明确,自2014年10月31日起,新申请办理工作许可和工作证件的外籍教师,在学前幼教机构、中小学、国际学校以及各级各类教育培训机构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都应当持有教师资格证书;从事语言教学的,如果没有教师资格证书,那就应取得国际通行的语言教学资格证书,例如TEFL(通用英语教师资格证书)、TESL(第二语言的英语教学资格证书)、TESOL(对外英语教学资格证书)、TKT(剑桥英语教学能力证书)、CELTA(英语语言教师证书)等国际通行的语言教学资格证。

这意味着,“洋外教”不论专职、兼职,以及在任何类型的教育培训类机构执教,都必须持证上岗,北京将从政策上杜绝“会说英文的外国人”到一些培训机构走穴上课的现象。

《通知》明确,外籍人员要来京工作,应同时具备四个条件:

一、身体健康,无犯罪记录,年龄在18到60周岁。

二、要有学士及以上学位和2年及以上的相关工作经历,除语言教师外,外籍教师要具有5年及以上相关工作经历;但如果不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来京承担急需紧缺工种关键技术工艺研发任务的高级技能人才,则应该具有国外技术资格认证。

三、外籍人员来京工作必须要有确定的用人单位,持有有效护照,或是能代替护照的其他国际旅行证件。

四、外籍人员要取得工作许可和工作类居留证件,而且从事的工作不能超出工作许可限定范围。

如果外籍人员是“千人计划”、“海聚工程”、“融智北京计划”等项目的专家,属于北京市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紧缺的人才范围,年龄可以放宽到65周岁,工作经历年限也可以适当放宽。

在北京工作的外教(资料图)

单位要求

聘外国专家应获资格认可

对于教育、科研、新闻、出版、文化、艺术、卫生、体育等行业的用人单位,需要聘请外国文教专家的,都必须先取得“聘请外国专家单位资格认可”,然后再开展聘用工作。

目前北京地区已取得“聘请外国专家单位资格认可”的单位名单会在市外专局官方网站(http://www.bjrbj.gov.cn/wzzx/)公布,取得资格认可的单位也必须在本单位公共区域和网站首页的显著位置,公开本单位的《聘请外国专家单位资格认可证书》。

新规执行

外籍人员非法就业将严查

这次的《通知》严格规定,对于外籍人员非法就业、中介机构介绍外籍人员非法就业,以及非法聘用外籍人员的单位和个人,人力社保部门将配合公安部门依法予以严厉查处。

此外,市外专局还将与相关单位联手,在外籍人员出入境、证件办理、居留等方面实行动态会商,实现信息共享;建立用人单位信用管理体系和外籍人员个人职业信用管理体系;对于聘请外国文教专家的单位,考核结果与年检相挂钩。

背景链接

庞大市场催生黑外教

去年4月,北京警方通报英国人尼尔·罗宾森因涉嫌在华非法居留被北京警方拘留审查。此人在2012年因涉嫌传播淫秽儿童照片和性侵儿童被英国警方通缉,潜逃到中国后竟然在北京某国际学校当上了外教。消息传出,一时间关于外教招聘的漏洞备受关注。

 

据了解,我国对实施外教招聘的学校有资质要求,只有获得国家外国专家局颁发的聘请外教资质证书的学校才可以聘请外教。具有外教聘请资质的学校才可以给外教办理工作签证和外国专家证,合法使用外教。目前,北京市具有聘请外国专家单位资格的学校和机构约有近500家,其中以中小学和国际学校、教育培训机构居多,达到363家。

北京市一家大型少儿英语培训机构负责人介绍,目前,市场上正规的培训机构基本都能执行外教聘任规定。但庞大的外语培训市场还是有不少滥竽充数者。有的学校没有聘用外教的资质,但为了吸引学生,与外籍劳动力输出中介合作,引入无教师资质的外国人,进行简单包装后打造成“外教”给学生授课;有的小机构则聘请留学生打黑工。

相关学校负责人表示,《通知》出台将有利于学校外教聘任制度的规范,由于进一步明确了教师资格的门槛,并加大违规处罚力度,过去一些培训机构和学校通过中介公司聘请外教打“擦边球”的情况将有望得到遏制。

一些洋外教“会说不会教”

新京报记者了解到,目前北京市外籍教师管理主要依据《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聘请外籍专业人员管理办法》、《北京市教育机构聘用外籍教师工作的若干规定》以及《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办理规定》等文件。

教育机构在聘用外籍教师时,需要学校向市外办申请办理邀请外籍教师来华手续,比如办理“外国专家证”,并到市公安局外管处办理居留手续等。对于民办学校的外籍教师,教师的资格审定由北京市外国专家局负责。

不过,目前市场上很多外语类培训机构中的“洋外教”并不需要教师资格证书,也不需要通过教育部门的资格认定,仅作为培训机构聘用的员工。

记者昨日联系上一家招聘“洋外教”兼职的培训中心,其表示,为培训商务口语的“洋外教”开出的兼职课时费为每小时150元,一周两次,要求“来自欧美国家,善于交流,有口语教学经验优先”。另一家位于通州的民营机构招募“洋外教”则要求英语为母语,发音清晰流利,喜欢孩子即可。

业内人士表示,一些培训机构、中介会录用来京留学的学生兼职做外教,这些“外教”对教学没有任何经验,而且流动性非常强。

“有些外籍教师仅仅会说英文,但并不了解如何教授英文,不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成为了一些教育培训机构牟取利益的幌子和工具。”市人力社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适当地提高准入门槛、严格准入条件,对于维护正常的市场秩序和推动提升外籍教师整体水平十分必要。

其他新政

1、聘用外籍人员合同期不超5年

《通知》要求,用人单位要指定专人担任外籍人员工作事务专办员,由专人负责,具体承担所聘任外籍人员的手续办理、管理服务等工作,并保持专办员队伍的相对稳定。用人单位应为外籍人员建立工作档案,档案中应包括劳动合同、有效护照和工作证件复印件等。

用人单位聘用外籍人员时,要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不得超过5年;同时要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保障外籍人员的薪酬福利、劳动安全等合法权益。

2、外籍人员离职后应注销工作证

据介绍,外籍人员来京所持的有效工作证件包括《外国专家证》、《外国人就业证》、《北京市海外高层次人才工作居住证》、《北京市留学人员工作居住证》。市人力社保局称,在申请、变更、延期、注销这些证件时,用人单位应当及时为外籍人员办理相关手续。

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之日起10日内,用人单位需提出申请,注销所聘外籍人员工作证件。需要续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在工作证件期满前60日内,向原发证机关提出延长聘用时间的申请,经批准后办理延期手续。

3、全市建外籍人员聘用供需平台

《通知》还指出,北京市外专局将牵头积极开发境外高端人才资源,搭建全市外籍人员聘用供需信息平台,在北京市外专局官网面向符合资质条件、有志来京工作的外籍人员,提供岗位信息、简历发布、就业政策等公共服务;定期组织开展国情、市情、出入境、签证居留、教育教学等内容的培训,力所能及地为用人单位提供切实有效的公共服务。

用人单位应在每年12月上旬向市外专局报送下一年度外籍人员需求计划。

观察者网综合新京报、京华时报报道

责任编辑:梁福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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