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一男子QQ群发“招圣战士”信息 涉宣扬恐怖主义罪被捕

来源:韩城市人民检察院微信号

2016-01-21 15:10

陕西韩城市人民检察院1月20日通报了一起因宣扬恐怖主义被刑拘的案例。2015年12月9日10时许,犯罪嫌疑人王某在韩城市西环路一网吧上网过程中,通过自己的QQ号在一QQ群中,先后三次发布“现在大量招募圣战士前往中东圣战,欢迎有志之士一起加入光荣的事业”的恐怖信息

韩城检察院微信公号通报

2016年1月4日,韩城市公安局对犯罪嫌疑人王某以宣扬恐怖主义罪提请批准逮捕,经严格依法审查,韩城市人民检察院于1月7日对其作出批捕决定,该案成为《刑法修正案九》实施以来,韩城市人民检察院办理的首例恐怖犯罪案件。

韩城市检察院提醒,宪法规定公民有行使言论自由的权利,但是要保证“被议人员”的人身权利和人格尊严。宣扬恐怖主义活动,虽然在形式上符合国家对自由言论的规定,但其实质内涵则是对国家稳定法益的侵害,本质是反人类社会的,具有极大的社会危害性,故必将受到法律制裁。

2015年11月1日起施行的《刑法修正案(九)》新增了“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煽动实施恐怖活动罪”,该罪是指以制作、散发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的图书、音频视频资料或者其他物品,或者通过讲授、发布信息等方式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的,或者煽动实施恐怖活动的行为。触犯该罪将被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2015年7月9日,中国警方成功从泰国遣返回国109名“圣战”偷渡者和组织偷渡团伙成员。

责任编辑:马雪
反恐 陕西 刑法 圣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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