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媒称网络安全法会要求美企向中国交出源代码

来源:观察者网综合

2016-11-08 13:22

【观察者网 综合】11月7日上午,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经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这是中国第一部有关网络安全方面的法律,该法自2017年6月1日起施行。

毫无疑问,这部从提出开始即受到外媒质疑的网络安全法,再次引来一片争议。比如,路透社7日引述美国驻华商会主席齐默曼(James Zimmerman)的话质疑该法“含混、概念不清,成了可由监管部门随意解释的东西”。华尔街日报中文网8日认为,网络安全法意在收紧政府对信息流和技术设备的控制,引发在华企业的担忧。纽约时报则称,中国政府不顾40多家在华外企8月公开呼吁重新考虑相关“争议条款”,仍通过该法案,说明“中国打算走自己的路”。

中国外交部11月7日例行记者会上,有记者提问外企对网络安全法一直表示担忧,对此外交部发言人陆慷表示,中方在制定过程中不断听取各方面的有益意见,中国政府比很多国家做得更开放透明;而且法律也不存在对外企的歧视性问题。

此外,全国人大常委会7日上午举行新闻发布会,中央网信办网络安全协调局局长赵泽良表示,网络安全法并非限制外国技术与产品的进入,特别是国外的朋友,只要一提安全可信、自主可控,就和贸易壁垒划等号,这也是一种误解和偏见。

“安全评估引发在华外国企业的担忧”

华尔街日报中文网11月8日发表评论称,这项覆盖范围广泛的新网络安全法,意在收紧并集中政府对信息流和技术设备的控制,引发在华开展业务的外国公司的担忧。

截图来自华尔街日报中文网

评论称,该法律要求政府机构和企业提高抵御网络侵入的能力,要求对战略部门的设备和数据进行安全评估,还要求网络运营商就国家安全和刑事调查向有关部门提供技术支持,因此网络安全法招致了外国商业团体的批评,因为该法将众多行业界定为中国重要信息基础设施的一部分,包括电信、能源、运输、信息服务和金融等行业都需接受安全检查。

华尔街日报中文网引述美中贸易全国委员会(U.S.-China Business Council)中国区事务副会长彭捷宁(Jacob Parker)的言论称,新网络安全法中规定的安全评估引发美国公司的担忧,美国企业担心将不得不向中国政府披露它们的源代码和其它公司秘密以证明设备的安全。美中贸易全国委员会是代表在华美国企业的行业组织。

彭捷宁还称,已听闻有公司觉得这些政策是以国家安全为由行保护主义之实。

评论还提及,新网络安全法没有说明安全评估将包含的内容,去年有几项规定草案中提到了要求披露源代码的想法,但遭到美国等国的强烈反对后移除了相关条款。

行业组织商业软件联盟(Business Software Alliance, 简称BSA)亚洲政策高级总监Jared Ragland称,要求参与关键基础设施项目的公司将数据存储在中国的规定可能对外资企业产生重大影响;在未申请获得政府批准的情况下,这些公司将不能把数据转移到境外。

还有外国商业组织称,该法规的模糊措辞未明确哪些公司需要将数据存储在中国或将技术提交安全评估,例如苹果公司(Apple Inc., AAPL)等一些外资企业已将部分本地用户数据存储在中国国内的服务器上。

路透社:面对海外一片反对声,中国政府批准网络安全法

路透社11月7日也引述中国美国商会主席吉莫曼的话称,“模糊、有歧义,可供执法机关做出宽泛解释”,他认为,该法律中关于数据流通的限制会给相关行业的中国及外国企业设置障碍,无益于技术创新,因为一些数据“需要全球分享”,“这些限制将造成中国技术孤立于世界之外的风险”。

人权组织妄言网络安全法蔑视隐私权

截图来自德国之声。事实上,德国总理默克尔今年6月访华时,曾与中国达成网络安全协议;德方将此称为一个“重要的政治信号”。

德国之声7日称,有境外批评者指出,该法侵犯外国高技术企业利益,将它们排除在“敏感”行业和部门之外,含有引起争议的安全审查、向中国服务器提供商务秘密数据的条文。还有维权人士认为,该法旨在进一步强化中国互联网登记制度,中国现在已拥有以“长城防火墙”著称于世的全球最严密的网络审查机制。

德国之声在10月29日引用一位在上海德企提供咨询服务人士、名为史蒂乐(Georg Stieler)的话称,“在这个问题上,公开的讲话内容和私底下的讲话内容是很有区别的。” 他指出,在网络安全、网络间谍防范等领域,许多德国企业并没能跟上时代的步伐,“许多人都对其中的风险视而不见,德国政界也同样如此。政界人士甚至有些幼稚。今年夏天,我和德国总理府的一名职员交谈,发现他竟然不知道中国方面正在大力宣扬的‘网络主权’这一概念。”

史蒂乐还称,一旦这些法律正式公布生效,将对在华外企构成两方面的影响。他们将无法自主决定如何使用在中国市场上获取的数据,这将让这些企业在面对中国本土企业的竞争时处于劣势;而且,外企也根本无法掌控究竟谁能够得到他们在中国市场获取的数据。这样的做法,可能会为工业间谍行为大开方便之门。

据路透社7日报道,荷兰莱顿大学中国法律和治理问题研究员克里梅尔斯(Rogier Creemers)则指出,中国政府已认识到,即使可能尚未涉及国家安全的所有方面,数字空间已直接或间接影响到国家安全的诸多方面。他强调,对重要的经济活动、刑事犯罪行为、间谍行动而言,网络空间是一个国家空间,一个军事行动空间。

另据美联社7日报道,在中国市场运营的硅谷企业还担心,中国网络安全法的次要动机是鼓励中国消费者不要购买外国货,以保护本国技术产业。中国网络安全法也“瞄准境外黑客”,对此美联社11月1日称,网络安全是中美摩擦的一个首要原因,双方都称深受对方网络攻击之苦;硅谷企业密切注视着中国网络安全法修改案的进展。

彭博社:即使海外反对,中国仍通过网络安全法

彭博社:中国政府在三分钟内公布三个重要决定(其中包括网络安全法)

彭博社7日报道,这是“后斯诺登时代的潮流”,中国加强保护网络的措施和后斯诺登时代欧洲及世界各地的步调一致。美国政府前特工斯诺登曝光“棱镜门”揭发美国的间谍活动,惊醒了中国,中国政府在保护网络安全方面日益积极主动。

彭博社引用美国商务部副部长Bruce Andrews10月访问北京时的话称,很多IT企业对此都非常担心,我们不希望看到壁垒被建立起来,对贸易和企业而言,跨境数据流越来越重要,它们每天都在运作中。

环球时报11月8日援引美国广播公司报道,该报道质疑中国政府称网络安全法是预防犯罪和打击恐怖主义的需要,但也是旨在防止网络空间被用来推翻社会主义。

不过,美中贸易全国委员会中国区副会长帕克7日也对彭博社表示,网络安全法如何执行无关紧要,“因为大型跨国公司愿意顺从,不遵守法律的成本太大,他们不会考虑”。

纽约时报转载路透社报道

纽约时报转载美联社报道

早在今年8月初,46家被“超国民待遇”惯坏了的外国商业团体和公司,联合致函施压中方,认为《网络安全法》增加了贸易壁垒,强烈要求依据国际贸易法规修正新网络安全法。

中国外交部11月7日例行记者会上,有记者提问外企对网络安全法一直表示担忧,尤其是来自欧美的企业;对此外交部发言人陆慷表示,中方制定法律的过程中,不断听取各方面一些有益的、建设性的意见。我也曾经说过,中国政府在这个问题上比好多国家都做得更开放、透明。

对于一些外国商界人士的关切,他强调,第一,我们在制定这个法律的过程中,具体的条文跟其他国家制定类似法律相比没有什么本质上的不同。第二,这个法律已经明确地规定,它对所有可能涉及到的企业是一视同仁的,无论中国企业还是外国企业,也不存在歧视性的问题。

(观察者网综合华尔街日报中文网、路透社、德国之声、美联社、彭博社、环球时报等)

本文系观察者网独家稿件,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平台观点,未经授权,不得转载,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关注观察者网微信guanchacn,每日阅读趣味文章。

责任编辑:朱敏洁
互联网 互联网治理 网络安全 外媒 全国人大
观察者APP,更好阅读体验

哥大挺巴抗议持续,美众议长称国民警卫队应适时出动

中央金融办:金融政策的收和放不能太急,防止大起大落

安理会表决:俄方否决,中方反击美方指责

“6年增加两倍”,美军高官又炒:中国速度“惊人”

NASA局长抹黑中国登月,连专业常识都不顾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