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迷信厅官”谢清纯受贿650万去跑官,一审被判11年

来源:澎湃新闻

2017-02-25 16:17

据澎湃新闻2月25日报道,湖南株洲市原市委常委、市政法委书记谢清纯因为迷信“大师”,认为“命里要做大官”,为求升迁收受数百万元用于“跑官”,谢清纯落马后,多次被纪检机关作为典型案例予以通报、剖析。

谢清纯 资料图

澎湃新闻从权威渠道获悉,2月20日,湘潭中院对谢清纯受贿案作出一审判决:以被告人谢清纯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1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200万元;以被告人胡水桃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

对于判决结果,被告人谢清纯、胡水桃均当庭表示将上诉。

一审认定受贿900余万,超2/3用于“跑官”

湘潭中院一审审理查明,2006年1月至2015年3月期间,被告人谢清纯利用其先后担任攸县县委副书记、县长,中共醴陵市市委书记,中共株洲市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的职务便利,在工程建设、规划调整、土地变性、人事任免等事项上,为他人谋取利益,单独或伙同其妻子姚红艳、被告人胡水桃非法收受他人所送财物,被告人谢清纯单独收受共计现金人民币866.5万元、港币10万元、美元3.6万元、欧元5000元,与姚红艳共同收受本田雅阁轿车一辆(新车价值人民币23.62万元), 被告人谢清纯与被告人胡水桃共同收受人民币14.6万元。

经法院认定,谢清纯受贿的900余元金额中,其中650万元通过行贿人支付给一个名叫王更的北京人,为其“跑官买官”,超过认定受贿金额的2/3。

此前,中国纪检监察报曾刊文披露,谢清纯的沦落与“大师”释德戒(仙岳山圣德寺主持)不无关系,对方称谢“命里要做大官”,并介绍中间人王某给谢认识。谢清纯与释德戒“一见如故”,“大师”信誓旦旦地告诉他,“你能力强,命里是要做大官的,株洲不过是你仕途中微不足道的一站。”

上述文章称,谢清纯信佛、迷信到“令人发指的地步”。“他原本还算是名学者型官员,博览群书,但自从信佛后,只看佛书,每年必到四大佛教名山拜一遍,每到观音‘生日’,他必一天吃斋,甚至到后来,每天出行都要算一卦,看看往什么方向走‘吉利’!”

跑官索贿担心行贿人不愿意,自己掏50万元

生于1964年的谢清纯,2002年3月任攸县县委副书记、县长,2006年6月任醴陵市委书记,2011年任株洲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湘潭中院一审查明,2009年至2010年期间,谢清纯通过释德戒认识了来自北京的王更(另案处理),释德戒介绍称王更可以为谢清纯的仕途升迁提供帮助,谢清纯有意与王更结交。2011年5月份左右,王更向谢清纯提出想在醴陵搞工程建设。

之后,谢清纯通过邓少仁(原谢清纯秘书)授意湖南省醴陵市浦口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2012年5月更名为“湖南浦建集团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浦建公司”)董事长周中全将人民币500万元送给其指定的第三人王更。

2014年8、9月间,浦建公司两名员工被调查,周中全担心事情败露,派人到北京找王更,王更于2014年11月17日退回200万元。

此外,法院还认定另一笔150万元的受贿也系谢清纯托王更为其“跑官”。法院查明,2012年8月28日,释德戒告诉谢清纯,王更可为其升迁跑关系,但需要人民币100万至150万元。之后,谢清纯打电话叫来莫惊宇(醴陵东风置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兼总经理),对莫惊宇讲王更为其“跑官”需要费用,要莫惊宇为其出人民币100万元,莫惊宇表示同意。随后,谢清纯将王更的银行账号告诉莫惊宇,8月29日,莫安排其司机向王更汇款人民币100万元。2012年11月21日晚,谢清纯再次联系莫惊宇,告知其王更在北京为他“跑官”还要人民币100万元,要莫向王更汇款100万元,莫惊宇表示同意。

谢清纯感觉到此次莫惊宇有些不情愿,遂于次日又电话告知莫惊宇只要打50万元。当日,莫惊宇安排司机向王更汇款50万元。谢清纯则从自己账户转账人民币50万元给王更。

“特定关系人”为谢清纯退赃,“大师”未到案

澎湃新闻注意到,谢清纯的同案被告人胡水桃是一名女性。她生于1974年,醴陵人,曾是本届醴陵市政协委员,在醴陵经营一家名叫陆如轩的茶馆,谢清纯曾在这家茶馆收受过他人所送贿款。在本案中,胡水桃的身份是谢清纯的“特定关系人”。

判决书显示,案发后,湘潭市岳塘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扣押了胡水桃退缴的赃款人民币260万元,其中,14.6万元系为其自己退赃,另外245.4万元系代谢清纯退赃。

澎湃新闻记者曾旁听谢清纯案庭审,庭审中,审判员问她,谢清纯是否给过她钱,给了多少,有哪些经济往来,她沉默,后她的辩护人替她答道,“这260万元除14.5万元是她个人受贿退赃外,其它是她作为和谢清纯多年朋友关系和经济往来自愿代谢清纯退的。”

公诉人曾在庭审发言中,批谢清纯作为一名党员干部,“被一个超出三界之外、不在五行之内的僧人把持、操控。”在判决书中,王更被标注为“另案处理”,而谢清纯曾经信任的“大师”释德戒,则显示“未到案”。

2月20日,湘潭中院一审以被告人谢清纯犯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1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200万元;对被告人胡水桃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本案中,共追缴涉案赃款人民币881.1万元、港币10万元、美元3.6万元、欧元5000元及赃物本田雅阁轿车一辆,由扣押机关依法上缴国库。

(记者 谭君 实习生 齐洁)

责任编辑:唐艳飞
湖南 受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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