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黑河市网警回应“汤兰兰案”:秉公执法 没必要刑讯逼供

来源:黑河网警巡查执法官微

2018-02-02 08:27

【观察者网综合报道】近日,“汤兰兰案件”引发广泛关注。继五大连池市政法委对案情进行回应之后,该县级市隶属的黑龙江省黑河市网警也通过官方微博进行了回应。

2月1日15时28分,黑河网警巡查执法官方微博表示,“既然圈了我出来那我就说说”。对于大众的疑惑,黑河网警表示:第一,据五大连池公安局工作人员称,2017年12月确实有一位自称是记者的同志到五大连池咨询这件尘封十年的案子,并反复确认当时我们办案民警是否有刑讯逼供的行为,我们办案民警坚称该案件是秉公执法;第二,我相信司法公正,不冤枉一个好人,也不会放过一个坏人。

两个小时,黑河网警再度发微博。“感谢大家对这个案子的关注。在最高院介入得出结论之前,恕我不能对这个案件透露过多。同时,我也不能透露那名记者的身份,因为我们有规定。毕竟我们不一样!”

“我同大家一样,对当年办案的前辈们致以最高的敬意!他们不仅挽救了这个人,也挽救了这个灵魂! ”

不过,网民们对此时的关注度并没因此减少,其中不乏采用私信进行询问的行为。对此,黑河网警回复称:“感谢大家的关注,私信就不一一回复了。我会把大家的敬意转达给五大连池的前辈及同仁们的。锦旗就别麻烦快递小哥了,毕竟东北挺冷的.....”

其中,有网友问到是否可以确认五大连池官方所说的,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没有刑讯逼供行为。黑河网警写道,“我确信是没有刑讯逼供的”。“站在我的角度来看,没有必要。而且该案件嫌疑犯太多,我们还没有那么多警力……”

对于受害者户籍信息遭曝光,有网友质疑“只要空口白话说是她(汤兰兰)妈就给看(户籍信息)?有什么证明没有?”黑河网警表示“因为服刑犯出狱后要重新落户籍的,她的母亲可以持有之前的户口本要求查询”,并表示“管理户籍的同志不会接触到这个卷宗”。

此外,黑河网警还在回应中强调,“要经过本人同意才可曝光”曝光受害者的户籍信息。


1日,黑龙江五大连池政府办公室官方微信公号“五大连池发布”,推送了一条当地市政法委关于案情的回应。

全文如下:

2008年,五大连池市兴安乡龙山村发生了一起系列轮奸案。几年间,被害人汤某秋(有网文称“汤兰兰”,时不满14周岁)先后多次遭到了十余个亲属和村民强奸(以下简称:汤案)。

一、案件办理情况

2008年10月27日五大连池市公安局接到举报,于10月28日立案。经过近两年的依法侦查,查清汤案全部违法犯罪事实,将涉案人员全部抓获归案,移送审查起诉,交付审判。

2010年10月22日黑河市中级法院依法判决了汤案,审判机关分别以强奸罪、嫖宿幼女罪,判处犯罪嫌疑人汤某海无期徒刑,判处万某玲、刘某海、纪某才、梁某权、王某军、李某才、刘某友、徐某生、陈某付、于某军10人5--15年有期徒刑不等。

黑河中院判决后,汤案犯罪嫌疑人以公安机关对其刑讯逼供为由,上诉到省高级人民法院。2012年10月26日省高院经审理,依法做出维持原判的判决。

二、刑满后个别涉案人员违法情况

2017年6月29日汤某秋的母亲万某玲释放后,相互串联陈某付、于某军等以不同的方式开始连续到非指定场所上访,并且借助少数媒体肆意炒作,向当地政法部门施压,企图翻案。

2018年1月28日,五大连池市公安局在开展的打击“黄赌毒”专项行动中,在龙镇抓获了四名卖淫嫖娼人员,其中,两名嫖娼人员正是汤案涉案人员。

五大连池市政法机关提醒广大网友,不要听信、传播网络上别有用心之人断章取义,混淆视听的不实炒作,同时我们将支持引导当事人依法申诉,并依法依规处理相关诉求。

五大连池市委政法委

二〇一八年一月三十一日

责任编辑:周千千
案件 强奸 黑龙江 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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