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关于“谭秦东损害鸿茅药酒商品声誉案”的情况通报

来源:@新华视点

2018-04-17 16:12

据@新华视点 4月17日消息,近日,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凉城县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办理的“谭秦东损害鸿茅药酒商品声誉案”,引起社会和媒体广泛关注。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指示,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听取了凉城县人民检察院案件承办人的汇报,查阅了案卷材料。经研究认为,目前案件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指令凉城县人民检察院:将该案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并变更强制措施。

责任编辑:于文凯
内蒙古 最高检
观察者APP,更好阅读体验

神舟十八号载人飞船发射取得圆满成功

“准备好为同志们挺身而出了吗?”“YES!”

哥大挺巴抗议持续,美众议长称国民警卫队应适时出动

中央金融办:金融政策的收和放不能太急,防止大起大落

安理会表决:俄方否决,中方反击美方指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