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翰·波考克:为什么议会制无法在“殖民地”美国扎根

来源:《政治与法律评论》

2018-04-09 10:52

约翰·波考克

约翰·波考克作者

政治思想史学家、美国约翰霍普金斯大学终身教授

1776年反议会革命以北美大陆英语区分离成具有独特政治文化的新国家而告终。美国革命作为英国政治机构发展变迁所引发的一系列危机之一,当时议会统治英国社会的方式面临激烈挑战,革命成功推翻了议会权威,在北美大陆上建立了替代议会君主制的类共和制变体。然而,在不列颠,议会权威如此深植于社会环境之中,以致托马斯·潘恩也不会想到去推翻它,美洲的反叛无法撼动它,经过五十年艰苦的工业化和战争,议会有能力扩大并随后将其自己的选举基础民主化。

一、

我们最后来考虑一场真正的英国革命,一场甚至包含了反对英国的叛乱的革命。1641年和1688年的时候还不存在大不列颠王国,1637年英国革命之前及1689年革命之后苏格兰的那些事件仍是发生在一个自治政治文化之中,而1641年及1689年在爱尔兰由老爱尔兰和老英格兰贵族发起的不成功的最后抵抗就其政治发展而言尚未达到现代意义上的“革命”程度。

然而在十八世纪,辉格政治文化的地方变体在苏格兰低地,盎格鲁-爱尔兰人之间,其在新英格兰、宾夕法尼亚和弗吉尼亚已经建立起来了;存在一个大不列颠王国,简单来说,存在一个大西洋不列颠政治世界,或可称为帝国,延及北海到俄亥俄河上游水域。在这一个更大的不列颠之内发生了一场必被视作其普遍发展结果的革命,这场革命以北美大陆英语区分离成具有独特政治文化的新国家而告终。发生在“不列颠”政治体系中的革命最终的结果是其部分分裂独立;这对于1912-22年爱尔兰革命同样是正确的。

从我们说“不列颠”起,我们意指一个由英国管辖的联合岛屿和大西洋文化,其意义深重以致必须对美国革命加以理解:美国革命是英国政治机构发展变迁所引发的一系列危机之一。在“不列颠”背景下,我们必须将其首先视为1707年建立的盎格鲁-苏格兰联盟历史之中的危机,其次将其视为中央及大部分英国统治机构即“国王在议会中”之历史中的危机。

1641年和1688年,危机发生在英国王室和英国有产社会之间,“国王在议会中”得以强化并发生了深刻变化,英格兰创造并巩固“不列颠”及谋求大西洋帝国则是1688年革命的副产品。然而在1776年,或者说在1764年至1801年之间,议会管理地方政府的能力——在更低程度上,议会当时统治英国社会的方式——面临激烈挑战。在美洲殖民地发生了我选择作为题目的反议会革命,革命成功推翻了议会权威,美国人对其作为统治形式的正当性表示不满,出现了一个新的政治社会,一种继十七世纪革命之后潜在于英国传统之中替代议会君主制的类共和制变体。

不管怎样,在不列颠,议会权威如此深植于社会环境之中,以致托马斯·潘恩也不会想到去推翻它。美洲的反叛无法撼动它,经过五十年艰苦的工业化和战争,议会有能力扩大并随后将其自己的选举基础民主化。为了使现已碎裂的北大西洋后美洲图景完整起来,我们必须将盎格鲁-爱尔兰关系作为介于独立和议会联盟之间的个案加进来;(在爱尔兰)前者仅有少许尝试,后者则没有札下根基。

因而,在英国历史背景下,美国革命的成因有两个特点:其一,辉格议会政府将其自身扩展到殖民地中的无能,其二,议会传统中存在的共和制替代方案,该方案可被用于否定议会合法性并证明其他统治形式是可能的。

作者 约翰·波考克

当詹姆斯·哈灵顿考察1650年代后期第一次英国革命即将到来的失败时,他认为两件事是相当确定的。其一,查理一世政府已经倒台了,因为不再存在维持它的封建贵族;其二,查理二世政府如果复辟,得不到任何可能的世袭或牢固的贵族的支持,因为这样的贵族仅存于封建政体中。人们更多提及这些认识中的第一点,却更少提到第二点:哈灵顿在预测斯通教授认为存在危机的都铎权贵阶级衰落之后统治贵族引人注目的重现问题上完全失败了。

1642年上院对阻止内战的趋向无能为力;1688年,那些恰巧在伦敦的贵族聚集起来,对由詹姆斯二世外逃所造成的局面施加了一定程度的影响。1660年的复辟——据称始于理查德·克伦威尔议会重新引入上院的坚定决定——标志着议会和政治贵族的恢复。詹姆斯二世创造的贵族即使没有导致也是促进了惯常政客阶级的发展,他们时常出入于宫廷、城镇及一些城市,彼此熟悉也彼此恨极,维持着高级政治的内部世界,这个世界的存在一直使英国新保守派历史学家着迷,以致他们不愿去了解除此以外的政治现实(political reality)。

这个圈子的存在和效力显示出1641年和1688年的真正区别;然而尽管两个时期都使用“宫廷”一词,旧式的由信使和议员组成、以皇宫为核心的政治世界之衰落已不可挽回。新式宫廷由懂得议会管理技术的人组成,服务国王和议会。

在查理二世统治时期人们已经知道存在一个议会管理者和权贵阶级——渐渐发展成世袭贵族却又不完全相同——他们的实力在于与行政权威保持亲密关系以及他们对于政治赞助、影响力和其政敌称为腐败的控制。

如果一个人强调斯图亚特王朝后期及汉诺威英格兰时期的统治贵族是议会贵族,便无需否认经济交换——严格土地授予、抵押、不动产管理的进步技术在容许大地主阶级生存并独占不动产上的重要性;革命产生两个公认的后果:1690年代中期的“财政革命”以及二十年后的被J.H·普拉姆视为“寡头政治发展”之关键的七年法案。

前一事件中产生了重要的公共债务机构——英格兰银行,国债以及不那么走运的南海公司——为后革命政权带来了政治稳定,由一大群投资者创建起来,拥有在欧洲发动战争所必要的财政资源,它吸收了对于商业机遇的苏格兰式热望,谋求建立一个大西洋、地中海和印度的帝国。

第二个事件中——继二十年乡村派和托利党反对战争、高额赋税及赞助和财政统治的反叛之后——议会贵族和绅士们开始谨慎地减少政治竞争性,即使这意味着巩固影响力和赞助的至上性。议会长任期和无异议选举为沃尔波和纽卡斯尔的英格兰以及阿盖尔公爵们的苏格兰开辟了道路。

这便是不列颠,即刻成为寡头帝制,与美国革命的道路相悖;对我们来说重要的一点在于认识到其品格的深度分裂性。议会寡头的功能是维持政府和拥有土地的社会之统一,离开这一政治国家的联合政府将不复存在;维持联合的必要手段是维持政府、商业以及作为谋求商业利益动力的财政、海军、军事帝国以及在欧洲列强体系中所扮演的特殊角色之间的统一。

每一位十八世纪现实的敏锐观察者都意识到这种对于静态和动态的驾驭力;政治国家比帝国更渴望稳定,而谋求帝国事业则是其维持稳定手段的副产品。一项现代不列颠政治定律生逢其时,即当危及常规政治竞争的进行时,帝国必须让步——这一经验直到不久之前才为美国人所知。然而对于十八世纪的人来说还存在另一个更为直接的必要推论:主权议会的必要性。

不论是考虑维持政府和社会统一的必要,还是谋求战争和帝国政策的必要,显而易见,行政和立法机关必须被联系统治寡头和其统治并代表的国家的同一纽带结合在一起;并且,不管是象征性地还是实际地,该统一的两种最显然必要的模式是立法至上和影响力政治。后者在使得行政机构植根于立法机关和政府植根于社会之中时与前者做得一样多。

查理二世 图片来源:维基百科

这便是并非所有狭义上的寡头时代政治国家致力于达成的体系;然而立即有处于优势和劣势的相反意识形态一起否认这一体系的合法性。此处我们看到我先前提到的类共和制替代方案,而理解其起源和性质,我们必须返回第一次英国革命。

早在1642年便存在关于传统宪制的争论,即国王、上院和下院对应于理论共和平衡中的君主、贵族和民主,进一步模糊地对应于行政、司法和立法权;他们之间存在一种平衡,各自受到另外两者的限制,不至于越权以致腐化。

1649年以后人们坚持认为世袭君主和上院有损于平衡,而哈灵顿的《大洋国》便是一个没有世袭元素的平衡共和国的蓝本;然而该理论最初在传统宪制中得以发展,而后继续在1660年和1688年得到证明。平衡以三部分要素各自的独立为前提,而且据称只要不依赖于下院(他们在后封建社会便没有这样做了),世袭任职期有效地保证了非选举贵族的独立性。

十八世纪宪制仅有两个特质无法与平衡的范例共存,其中之一广为人知,另一个则鲜有人识。人们没有很好理解的是,行政和立法机关彼此独立最终不能与立法权威即国王在议会中、行政在立法中相啮合,并且最终一定会与议会主权原则相抵触。国王的大臣们不会因为坐在议会里而受到抨击,但他们据说会因为将政府赞助受领人塞进议会而受责难。因为众所周知,立法机关的成员如果依赖赞助,立法机关就不能独立,而宪制平衡便腐化了。

十八世纪人口中所说的腐败——一个非常常用的术语——不仅指贪赃枉法,还包括妨害人类德性和自由所必需的政治条件。潘恩《常识》中唯一提及的自明真理是国王因其独占议会赞助而行使专制权威。对我们而言,即使这是真的也不能说是自明真理,但对潘恩的同代人来讲,这是必要且不可避免的结果。

这里值得注意的事实——辉格党人的另一个深度分裂——即尽管这个时代有意识的政治实践以影响力的必要性为基础,也以财产独立为基础,其道德理论几乎一致宣称二者是矛盾的,并且腐败将毁灭德性。

那个世纪最高明的思想家——孟德斯鸠、休谟、亚当·斯密、亚历山大·汉密尔顿——都承认尽管赞助和赞助所依赖的商业社会一定会毁灭德性,人类生活的状况中德性永远不能完全实现,假装实现是危险的,而人们一定能发现可能选择的社会价值。

这或许是十八世纪政治和道德哲学最基本的问题,然而此处不是探究这一问题的好地方;此刻更重要的是我们已经发现了意识形态断层线——继斯通教授的地震裂缝之后——延此断层线不列颠和美国的政治信仰和实践分道扬镳。

存在一种针对议会政府的类共和批判,其宣称腐败必须终结,而平衡各组成部分的独立性必须恢复。英联邦或国家意识形态——有许多名称——在大西洋两岸均被视为理论表述而不是既存政治实践的辩护,然而在美洲殖民地,其重要性远超过其起源地不列颠。

在英格兰及苏格兰的一小部分区域,两拨通常被排除在权力大本营之外的人——托利党绅士和老辉格城市激进派,博林布鲁克在一极,凯瑟琳·麦考利在另一极——完善了对于辉格寡头和赞助的批判工作,以期动员独立的乡村成员反对他们所抨击的内阁。然而这样的努力几乎一定是失败的,安妮女王后期可以作为唯一重要的例外;他们的失败不仅在于乡绅于别人一样汲汲追求影响力,还因为他们能够在议会体制而不是英联邦或国家意识形态中更好地理解他们的角色。

前座议员为国王提供大臣,后座议员则扮演着国家的大陪审团;他们坐在那里,成为比博林布鲁克更好的托利党人,麻木地支持着当时的内阁,因为追根究底那是国王的内阁,直到出现他们不能再支持它的罕见情况。故而英联邦或国家意识形态,在思想史上至关重要,在英国政治实践史上却不那么重要;并且我认为应当将思想生活看成与政治生活同等重要。

然而在美洲殖民地,政治经验和实践呈现为不同的类型——行政与立法的秘密联合,君主与贵族和绅士的秘密联合,政府与社会的统一不能以缩影的方式复制出来。诚如哈灵顿所言,地方平衡不是国内平衡;当问题最初是惧怕,然后是与议会本身的权威断绝关系时,一种将议会实践视为常规腐败的意识形态看起来非常不同。

乔治三世 图片来源:凤凰艺术

历史通常是以国家发展的眼光被书写的,而分离的历史则以相分离民族的发展的眼光被书写。然而将美国革命视为一场英国革命的价值在于,这迫使我们以蕴含共同传统之政治风格的分离为视角思考革命,并借此探究相分离的民族是如何形成他们的政治风格的。

当1775年柏克说无人能确知是否存在一个独立的美国或它将如何被统治时,它最终得到的统治形式当然不是其自治经验的简单产物。到目前为止我已说明,议会机构不能在殖民地环境中扎根,而议会反对派的意识形态以相当激进的批判方式指出议会的发展已经为先驳斥后取其代之提供了概念上的方法。然而言外之意似乎很明白,我们必须返回议会机构本身的历史并重新审视其在地方政府上的失败;一个可能的问题是,这一失败是否来源于机构本身处于危机状态的情况。

乔治三世统治的早期阶段在寡头政治中实属混乱和反常。在国王即位前老皮特的战时内阁带来了意料之外的环球胜利以及对于北美大陆上帝国的无限展望。从邮票法案到魁北克法案,殖民地反对的立法意欲使这一帝国合理化并使其容易控制;当时伟大的历史学家大卫·休谟和现代伟大的历史学家刘易斯·纳米尔——二者都不是英格兰人——都指责皮特即后来的查塔姆伯爵,认为他强加给不列颠一个无限的帝国并在因其实现而造成的危机处于最高潮时陷入不负责任的境地。

事实上休谟认为根本不应该实现帝国事业,而我不知道纳米尔在这个问题上作何想法。然而言外之意至少很明白,帝国是偶然的,于英国政府的目的而言并非必要。皮特没有追随丹尼尔·布恩和乔治·罗杰斯·克拉克的脚步去征服圣劳伦斯和俄亥俄;一个定居者的帝国与控制大西洋商业系统的河岸地区相比是无趣的。

美国人确实开始认为定居者的帝国属于他们,并且有朝一日使不列颠让出跨大西洋的统治地位;而在如天定命运这般深刻的表述中,人们看到了独立于不列颠的斗争之晦暗轮廓。查塔姆曾在上院宣布说议会不再对美洲具有至高地位的日子到来时,他将建议每一位绅士卖掉他们的土地并移民到那个国家去;他说,越是伟大的伙伴一定控制得越少。更直接地说,英格兰就是统治的伙伴,议会的根基是英格兰不动产和商业社会。这使得与殖民地的和解最终变得不可能。

议会常规政治行为瓦解的一个深层原因是在国王即位不久之后由年轻的乔治三世和他的朋友别德勋爵发起的内阁初步行动。人们集中讨论了行动的意图,而似乎明确的一点是,国王并不打算推翻寡头秩序也没办法这样做;托利党反对派将他的私人和公共讲话添油加醋一番,指明他当然没打算成为“爱国者国王”(这是博林布鲁克对分权意识形态所做的最后贡献)

。但是在赶皮特和纽卡斯尔下台时,国王和别德勋爵在挑拨辉格党和激进反对派——更不要说托利党时做得太过火了。伦敦爆发出激进的不满,并发生了威尔基运动;担任了一两年乔治国王主要顾问的人是一个苏格兰人,并且有一位斯图亚特王室参与交易的情况掀起了一波恶意反对苏格兰沙文主义的浪潮,这样的情况在十八世纪反对派底层经常出现,并且可悲地复现于亚当斯及数年后杰斐逊的著述之中。

激进反对派——因其在寡头政治秘密行动之外而必然受到欢迎——自动表现为强烈抗议腐败的形式,而模糊表达减少贵族对赞助的控制意思的国王发现自己被贴上了主要支持者的标签。当王室试图在那些激进派和贵族都不喜欢的顾问的帮助下运用影响力时,谴责王室的影响力变得更加容易。

别德离开之后,乔治三世小心翼翼地在既有英格兰政治世界中寻找他的大臣;但他自己的行动,加上伦敦、波士顿、宾夕法尼亚街头反对派们的行动,将寡头制引入一种无法完全复原的无序状态。

查塔姆因精神失常而撤手属于个人意外;但刘易斯·纳米尔先生对埃德蒙·柏克的厌恶——事实上是深深的厌恶——部分是由于他相信柏克的论辩将辉格党重返权力的完全自然的愿望扩大为一个道德和宪制问题。不论如何,关于罗金汉姆辉格党人——一个相当含混不清的团体,柏克在其中扮演口齿伶俐的天才的角色——有一点,即他们只是不知道该如何运用他们拥有的权力;当国王及时地找到了可以将议会团结在一起的诺斯勋爵做大臣时,他仅仅是填补了一个因辉格党政治家不称职而留下的空位。

尽管也许不能揭露他们在高级政治世界中日常玩弄的政治手段,这些人受到了前后围攻。他们与日益将腐败的公开谴责对准贵族和王室的伦敦、乡村和美国激进派不对付;而这剥夺了一项他们抨击其不喜内阁的常规修辞手段。在杰克·威尔克斯和山姆·亚当斯的时代,他们绝不会成为国家运动的好领导,他们甚至不想去尝试。柏克《论当前不满情绪产生的原因》的情况——如果存在的话——是其在为英联邦意识形态寻求一种替代修辞;不论如何,对于他的强有力的批评家凯瑟琳·麦考利而言,他似乎仅仅是稀释了激进传统的语言而已。

一个简单的辩证法便会使人想起这种情况的结果是由门外的领导人们发起一波改革;但是在不列颠没有发生这样的事,而在美洲殖民地却发生了。这两个现象当然是不连续的:在不列颠政治背景下,仅在外表上和修辞意义上美国激进派发动的是一次国家运动,并且他们的目标不是改革议会,而是否认其权威。

然而对于美国历史定型非常重要的是,他们发现否认议会权威唯一的意识形态手段是必须坚称议会机构本身是腐败的——不仅是偶然的,而是固有的——并且必须用制订由相反传统提供的类共和替代方案的方式来取代它。

不去探究英联邦意识形态的语言,一个人便不能理解建国之父们的政治文化,无论其在议会制不列颠作为一种修辞工具是多么不恰当,它都为讨论十八世纪政治和社会问题和建立持久存在的政治机构提供了最高级的智识装备。尼克松政府被献祭在最初由老辉格党人建立的祭台之上,刀子依然非常锋利。

不管怎样,在英国历史背景下,若我们将1776年革命视为一场英国革命,我们就必须不仅要问,为什么在美洲殖民地发生了反对议会的革命,还要问,这一革命在议会自身的历史中的有何意义。例如,1760年代为殖民地立法的努力与别德和乔治三世介入后所带来的内阁变动之间是否存在深层联系?似乎有理由认为也许并不存在任何内阁在为美洲立法时存有超出常规的意思——但我们仍然发现一个吸引人的观点,即越是稳定的内阁可能表现得越不顽固,也越是能在危机不治前停手。

在美国和英国人的想法中均持续着不同形式的乡愁,乡愁的持续表明美国从不列颠分离或许本可以避免。然而对于美国人来说,这种乡愁的附属主题是他们愿意去相信失去美国对英国构成了重大打击,也标志着他们统治机构稳定性的深度危机。最后,我认为提供一些理由来解释事情根本不是如此似乎是意义重大的;失去美国是十八世纪政治稳定性的结果,而不是其不稳定性或者它们开始起变化这一事实的结果,人们以一种根本无伤政治稳定性的方式承认了失去美国。

英国议会 图片来源:维基百科

如果存在一个美国革命变得无法避免的时刻,那么这个时刻就是殖民地坚定不移地认为他们是 “完美联邦”(perfect states)的时刻——拥有所有主权的立法政府。或许直到1776年他们宣布自己是“联邦”并开始以常规革命的方式谋求主权时,这一切才发生;然而促成这场革命的强有力的理由是,人们发现主权实际上是立法性的并且因而是无法分享的。

英国人一直清楚地认识到情况就是如此,如果议会声称统治殖民地,它就一定要为殖民地立法;但我们都知道,革命的意识形态史为美国人将此视为自明真理带来了非同寻常的困难。因为他们开始相信他们自己是英国人,生活在一个自由的宪制之下,他们便推想自己享有民权,宪制自由,政治德性以及与之相配的自然自由;直到他们发现议会实际上离他们是如此遥远,而他们对那个机构以及与那个机构保持亲密联系的人们的生活知之甚少,他们开始向至高的议会乞求这些东西为止,他们都对此深信不疑。

英国人——除了在一定程度上对英联邦意识形态中的分权感到困惑之外——清楚地懂得自由依赖于议会的至高性,依赖于其(象征意义而不是实际意义上的)立法主权,依赖于一种影响力和赞助统治的存续。

而美国发现的伟大之处在于,英联邦意识形态为一种新且成功的统治形式提供了许多概念基础,然而这仅发生在以推迟承认其主张中的革命属性的方式促成了一场无法避免的革命之后。或许这就是为什么托马斯·潘恩——在一些思考方式上更接近于清教徒和克伦威尔而不是辉格党甚至是老辉格党人的英国人,成了首批呼吁独立革命的人中的一个。

当美国人和他们的一些支持者主张国王应该为立法机构提供彼此实际平等的保护时,诺斯勋爵认为这是托利党人的观点。当杰斐逊在《英属美洲民权概观》中实际请求乔治三世担负起博林布鲁克所说的“爱国者国王”角色——在与议会打交道时不受大臣、他们的联系及影响力渠道影响时,他是在请求国王以这种方式同时与不确定数量的议会打交道。

《概观》的策略当然是给国王安排一个角色,然后指责他拒绝扮演该角色。然而乔治国王决不能成为一位爱国者国王的原因亦是在十八世纪情况下不可能实现立法机构多样性的原因。他从没有想过摆脱寡头政治的既存模式,他统治不列颠的唯一方式是找到能够维持他在议会中统治地位的大臣,除非国王、大臣和两院之间存在一种持续且实际的合作关系,上述方式无法实现;这种统治方式需要持续关注影响力、赞助以及敏感的私人关系;若同一时间存在多于一个真正的主权立法机关,上述统治方式亦当然无法维持。

这就是为什么1707年要吸收合并苏格兰议会;而约西亚·塔克这位对美国危机最敏锐的英国保守派观察家下论断说,一个单独的爱尔兰议会是令人无法容忍的。立法联盟和立法独立之间不存在中间道路;爱尔兰必须加入联盟,美国则必须独立。直到二十年后发生了一场大屠杀,塔克给爱尔兰的建议都没有被采纳;然而这就是爱尔兰历史的常态。

关于为什么英国人接受美国独立存在保守和激进的理由,保守的理由与支持美洲征服的理由相近。我们关于这些问题的思考经常被十九世纪晚期及二十世纪早期的英联邦回忆弄混乱,在这一时期同一王室治下存在多个独立立法机关被证明是完全可行的,然而关于这个迄今仍有些不现实的联合方式需要强调的一点是,这种方式是在英国及其殖民地的选举政治变得更为民主且更少依赖于王室施加影响力的情形下产生的。

在寡头制时代的情形下,这种方式不可行。我们知道美国革命时代的英国激进派吁求更为广泛的选举权和削弱影响力,我们可以模糊地感到他们的吁求既会使得革命变得不必要,亦是美国人为他们自己所争取的。然而这样的想法不是非常实际。1777年4月,埃德蒙·柏克向他在布里斯托尔的选民写道:

“然而如果殖民地(将一般性问题反馈给我们)能够看到,在大不列颠,人民的大多数都融入政府,每一次与内阁的分歧都必定总是国家不和,他们就不再能够与这个王国的臣民保持平等和友好的同胞关系了。”

柏克正在谈论的是他不希望发生的事情;他试图迂回地为罗金汉姆退出议会辩护,同时反对思想中的战时状态。但他的话有更深的含义。因为前一年的夏天美国人实际上陷入了与英国的不和之中——他们在现在确定为1776年7月4日发表的一份公共文件中如是宣告——发生这种情况的一个原因是,即便是在寡头制时代也存在的人民的大多数都融入政府的真实观念。

那些没有公职的人或许会与内阁发生争吵,但他们必须支持其议会主权;那些没有选举权的人或许会与寡头发生争吵,但他们也必须在议会中寻求代表。议会机构在国家中扎根,而对于时人来说影响力是使得议会深植于国家的手段。美国不具备这些条件,也没有人想过深植这些条件的方式。

这就是为什么没有英国政治家——当然不是柏克——曾想出一个不涉及议会终极主权而解决殖民地问题的方案;柏克只是说议会应该克制行使终极主权。这就是为什么柏克和他的朋友们发现他们在政治上完全无能为力的原因;政治国家通常会支持它的议会。

并且这也是为什么对抗美国人的战争和承认他们独立的和平都没有面临普遍的不得人心以致危及机构稳定性的局面;你几乎可以认为议会主权是需要维护的目标,而臣服于一个帝国还是放手仅是实现该目标的两种方法。如果——借用历史学领头人的语言——普拉姆的“寡头制的发展”是十八世纪对于斯通提出的十七世纪“贵族制危机”的补救措施,那么失去一个帝国似乎是维持机构稳定性的高额代价。然而放弃了帝国,机构的稳定性便得以维持。

美国革命  图/视觉中国

据说存在一个古老而令人误解的谚语说英帝国是“心不在焉地一下子就形成了”的:英国对维持而不是扩展自身更感兴趣。让我们此时反过来想想《西北法令》,想想杰斐逊的“自由帝国”,想想克莱和门罗,杰克逊和波尔克;我们会发现那个新生共和国的悖论,即因反抗帝国而生,也献身于帝国——献身于以其母国不曾有过的方式建立其结构的定居者的帝国。

不说别的,美国革命是继罗马帝国衰落之后最伟大的白人定居者起义,但它与后者并不相似;因为罗马人让他们自己的帝国把自己消磨殆尽,而英国人则没有犯那样的错误。

我似乎对乔治统治中期英格兰的激进紧张状态给出了过于保守的解释;但近期内的情况在保守派掌控中。1780年代国会改革的尝试实际上在法国大革命及对于革命的大反动之前就失败了;并且有人提出失败的一个原因是英联邦意识形态,他们的修辞仍以其为基础,但现在显然已脱离事实了。根据传统的改革智慧,腐败破坏了宪制平衡,而必须通过恢复其不腐败的民主成分的方式来恢复宪制平衡的原则。

然而国家刚刚经历了一场据认为是旨在维护其议会机构而激进派、托利党人和美国人都无法反驳的痛苦且不名誉的战争。当政治体系决定性地转向一位大臣——小皮特,他掌权并看上去能够发起将议会机构团结起来的改革——时,1784年的选举标志着老式反对派的终结。

柏克一如既往地处在失败一方,然而他的思想却前景可观。他认为,无法在既定体系中恢复第一原则了。为了申斥大臣们在没有答案的情况下开启了殖民地立法的问题,柏克最先发表的他对于政治空论的深恶痛绝至关重要。

然而跨越大西洋,诞生于反议会大革命中的共和国正试图恢复第一原则,因为没有其他路可走。议会政府从来没有包含他们,他们转而寻求议会传统带给他们的类共和替代方案,并且正在学习英联邦意识形态的全部智识成果,以期为他们自己创造一种统治形式。这里不是谈论他们以其认为最合适的方式转化其智识遗产的地方。

然而如果我们想到拒绝议会包含了议会建立在行政腐败之上的意思的话,我们就能理解汉密尔顿被指责意图恢复英国政体时的深刻和辛酸。因为汉密尔顿想要一个以公债和政治赞助供给为基础的强大行政机关,他必须谋划着恢复君主和世袭贵族;这些事实几乎是自明的。然而汉密尔顿的思想继续向前推进,远超过了误解,而这个英国历史插曲的最终悖论仍值得关注。

十九世纪期间,议会君主制以或许很好地重申了寡头制原则却也确实消除了大部分经典而常见形式的赞助、影响力和腐败的方式民主化并改革了自身。民主联邦主义发展成为世界已知的最大的赞助和影响力帝国,并且迄今为止仍奉行一个原则,即除非政治家们为他们的朋友做事并且他们的朋友知道去哪里找到他们,政治便无法运作。

新的民主派不过是扩大化了的老辉格党人;而作为十八世纪政治艺术之伟大胜利的联邦宪法,似乎使得它意欲对抗的十八世纪世界变得不朽了。甚于特洛普的欧尼姆公爵,理查德·尼克松是一位老辉格政治想象中的政治人物。远非他在美国政治传统中作为平常人物的形象,他倒台过程中唯一令国父感到惊讶之处在于,他是唯一一个因存在了两百年之久的原因而最终被免职的总统。然而难道不是我们的统治假设决定了现实么?也许是美国确保了其建国去抵制的腐败形式得以存在下去。

翻译:孙竞超

(本文原刊于《政治与法律评论》(第八辑),略有删减)

责任编辑:马密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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