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宁:养老金要靠变卖国资才能勉强发放是胡扯!
来源:观察者网
2017-11-20 08:36
【文/ 观察者网专栏作者 鲁宁】
《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实施方案》(俗称“国资充社保”)已向社会公布,这是自本月2号人社部发布“实施基本养老金中央调剂制度”之后,劳动保障部门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增强我国养老保险制度可持续性的又一重大举措。而且,相对于治标层级的“中央调剂”制度,“国资充社保”具有治本特性。
这样一件大好事,但不少人既不阅读《实施方案》原文,亦不阅读财政部就《实施方案》答记者问,没有搞清“国资充社保”的内在涵义,就断言现有养老制度靠现有缴费已入不敷出,以至于不得不变卖国资存量才能勉强维持。
不可否认,养老难题具有世界属性,各国都十分头痛,中国亦然,没有哪个国家已找到一劳永逸之应对办法。鉴于人口总量和老龄化程度,中国的养老难题之潜在隐忧,尤其不能小觑。但现状是,中国的养老难题亦不断被别有用心者故夸大和渲染,反映为现状,有两条最突出的很有必要挑明点破:
第一,养老保险基金池目前并没有见底。不但没有见底,而且积累还每年都在增加。潜力——参保人数更没有挖尽,尚有1亿该参保人口因各种原因尚未参保。而现有参保人口不间断参保比例也只有七成左右。
关于养老难题,国内许多机构都在作课题研究,每年发布的所谓研究报告不少。部分研究由于立场不端正,外加数据因立场先行而作选择性使用,就往往以偏概全、耸人听闻、可信度极低。笔者就只相信人社部按季或每半年发布的权威数据以及小结性阐述。
引用人社部的最新权威发布:截止今年三季度末,除黑龙江省养老金入不敷出232亿元之外,全国养老金积余43965亿元,即使从现在起全国没一分钱入账,也可支撑16个月发放。所以,养老金已经“揭不开锅”之危言,完全是一派胡言。
目前惟一入不敷出的是黑龙江,累积“账面缺口”232亿元。但通过中央调剂,该省养老金实际发放一天都没有拖欠。相反,由于该省国有经济比重大,大型国企及国有控股企业数量多,劳动保险制度远比民营经济占比高的省份要正规,该省退休职工的月均养老金在国内处于中等水平(原因是个人账户的缴费相对“扎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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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每当党和政府采取具体措施,或改革完善养老保险制度,或加深加宽养老资金池,国内外总有人反应迅速,立即联起手来极力唱衰中国的养老保险制度。而且,党和政府所采取的举措针对性越强,力度越大,唱衰杂音的传播就越不择手段,奇谈怪论就愈加荒唐可笑。这一次“不得不变卖国资说”就是这样的恶例。
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为例,个人养老金账户由个人缴费、企业缴费为主,除此之外,还有以地方财政托底的省级统筹部分,由中央财政托底的中央统筹部分。省级统筹部分用来省内县市区的调剂使用,类似于“转移支付”,中央统筹部分用于类似黑龙江省的“账面缺口”之填补。
2010年起,为应对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带来的养老金缴费增速放缓,中央开一口子,决定从部分央企的税后利润中切出5%,划入养老金中央统筹账户,从此开启央企税后利润充实养老资金池之先河。
2012年后,此项操作的利润划转比例有所提高,但纳入划转名单的央企却年年有所变化,这是因为央企税后利润随经济周期和行业周期的波动而波动,今年赢利明年亏损实乃常态。因此,用央企利润中切出一小块的办法,来充实养老金资金池的做法,是一种应急性举措,只能用于治标。
昨天公布“国资充社保”方案,旨在开辟筹集基本养老金的新渠道,相对于“央企利润充社保”的权宜之计,“国资充社保”旨在建立养老金补充来源的长效机制。一旦该机制全面发挥效能,充入养老资金池的,不再是国企税后利润之一部,而是国资之一部。从理论到实践,前者是临时性举措,后者则是可长期延续的治本之策。
请注意,充入养老资金池的“资”,不是现金,而是以股权形式兑现的、定期分红的股息和定期派息,以及按股权比例增资扩股时的法定优先权。
按照“实施方案”,如果养老资金池很充盈,由中央和省级养老金运营机构持有的国资股权之股息,可留在企业内作“股生股、息生息”运营,形成更具积累性的、良性循环的股权扩容和股息,随时用于充实养老资金池。
当然,各级养老金运营机构所持有的国资股权(“实施方案”的起点暂定为10%),只要按现行的专使变现的法律法规进行操作,是可以随时变现的。但变现的前提条件是,养老金支付确已到了“揭不开锅”之程度,而且短期内还没有其它办法可作应急。
现如今,全国养老金实际结余达43965亿元,黑龙江等个别省因历史原因和产业工人结构所造成的“账面缺口”,完全可以通过中央掌握的调剂基金调剂解决——既然如此,又有哪家养老金运营机构,肯把手持的国资股权轻率卖掉变现呢?
须知,用“央企利润充社保”,前提是央企要有利润。而用“国资充社保”,尽管股息多少也存在丰收与歉收之别,但股权只要不卖掉则是永续的,这就是二者最大的根本性区别。
此外,“央企利润充社保”的另一个局限性,是承担此项义务的企业数量和范围都很狭窄。“国资充社保”方案,则极大拓展了持股对象——必须履行义务国企范围和数量。纵向计,中央和地方的全资国企(在限期内先完成股份制改造)、控股国企、上市控股国企,均被纳入其中;横向看,除少量公益类、文化类国企,政策性和开发性金融机构之外,所有国企包括赢利能力在全球最强的国内金融类国企,都须向中央和地方两级养老金运营机构转交现有国有股权的10%。
方案没有透露实施“国资充社保”方案后,每年可向养老资金池注入的股权分红数量,但在方案制定阶段,有关方面肯定进行过认真论证、测算和“超算模拟”。无论如何,有一条凭常识即可判断,经纵向拓深和横向拓展,每年实际注入养老资金池的股权分红数量,与原先有一搭没一搭的、小范围的“央企利润充社保”相比,前者必成几何级数般增长。
建立于以上分析,现阶段中国特色的养老保险制度,非但没有到只能依赖出卖国有资产输血才能维持之地步,而是极具前瞻性地、主动适时地推出拥有未雨绸缪特性的“国资充社保”方案主动应对未来,环顾全球,只有真正对历史和未来负责任的政府才能、才肯这么做。
放在全球范围观察之,“国资充社保”方案,具有鲜明的养老保险制度创新意味。尤其要强调并值得庆幸和骄傲的是,这样的制度创新绝大多数国家只有羡慕和嫉妒的份---它们谁也学不了,因为,没有哪个国家如今天的中国,既有充满活力的民企和民营经济,亦有越做越强的国有企业和国有经济!而且,在搞活了市场之同时,国有经济迄今牢牢掌控着国家的经济命脉!这就从制度上保证了“国资充社保”,是中国老年人特有的“时代之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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