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元首理事会会议新闻公报(全文)

来源:新华社

2014-09-13 15:20

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元首理事会第十四次会议11日至12日在杜尚别举行。会议发表《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元首杜尚别宣言(全文)》和《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元首理事会会议新闻公报》。

宣言称,“元首们指出,为研究成立上合组织发展基金(专门账户)和上合组织开发银行问题所做工作十分重要,责成继续努力并尽快完成该项工作。”

会议发表《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元首杜尚别宣言(全文)》

公报全文如下:

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元首理事会会议新闻公报

(2014年9月11-12日,杜尚别)

2014年9月11日至12日,上海合作组织(以下简称“上合组织”或“本组织”)成员国元首理事会会议在杜尚别举行。哈萨克斯坦共和国总统纳扎尔巴耶夫、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习近平、吉尔吉斯共和国总统阿坦巴耶夫、俄罗斯联邦总统普京、塔吉克斯坦共和国总统拉赫蒙、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总统卡里莫夫出席会议。

会议由塔吉克斯坦共和国总统拉赫蒙主持。

上合组织秘书长梅津采夫、上合组织地区反恐怖机构(以下简称“地区反恐怖机构”)执行委员会主任张新枫出席会议。

上合组织观察员国阿富汗伊斯兰共和国总统卡尔扎伊、印度共和国外交部长斯瓦拉杰、伊朗伊斯兰共和国总统鲁哈尼、蒙古国总统额勒贝格道尔吉、巴基斯坦伊斯兰共和国总理国家安全和外交事务顾问阿齐兹及主席国客人土库曼斯坦总统别尔德穆哈梅多夫与会并发言。

联合国政治事务副秘书长费尔特曼,独立国家联合体执行委员会主席列别杰夫,欧亚经济共同体秘书长曼苏罗夫,集体安全条约组织秘书长博尔久扎及东南亚国家联盟副秘书长吴年林列席了会议。

元首们强调,上合组织成员国以睦邻友好和相互尊重原则为基础构建相互关系,本次会议正是在这种互信、开放和相互理解的传统气氛中进行,具有建设性。

元首们对2013年比什凯克峰会后一年来上合组织主要工作成果进行了总结,广泛讨论了政治、经贸和文化人文领域多边合作,就阿富汗、西亚北非及上合组织其他周边地区局势在内的共同关心的国际和地区问题交换了意见。

元首们研究了国际和地区安全重大问题,强调恐怖主义、分裂主义、极端主义、非法贩运麻醉药品和精神药物及其前体、跨国有组织犯罪、网络安全威胁依然是影响上合组织地区安全稳定的不利因素。元首们愿继续密切协作应对上述挑战和威胁。

元首们高度重视上合组织成员国在联合国开展相互协作,就重大国际问题持相同或相近立场,这也体现在《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元首杜尚别宣言》中。

成员国支持在联合国框架下制定普遍性规则、原则和准则,规范信息空间负责任的国家行为,将继续共同推动以上合组织成员国名义作为联合国正式文件散发的《信息安全国际行为准则》草案。

元首们积极评价《〈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长期睦邻友好合作条约〉实施纲要(2013-2017年)》《上海合作组织多边经贸合作纲要〈落实措施计划〉》和《2012-2016年上海合作组织进一步推动项目合作的措施清单》执行情况。

元首们指出,塔吉克斯坦成功担任主席国,进一步巩固了成员国人民间友谊和本组织各领域协作。

在过去一年里,上合组织举行了成员国政府首脑(总理)理事会会议(2013年11月28日至29日,塔什干)、总检察长会议(2013年9月26日,比什凯克)、经贸部长会议(2013年10月23日,塔什干)、交通部长会议(2013年11月15日,塔什干)、卫生防疫部门领导人会议(2013年11月22日,圣彼得堡)、地区反恐怖机构理事会会议(2013年9月20日,雅罗斯拉夫尔;2014年3月28日,塔什干)、国防部长会议(2014年4月1日,卡拉库姆)、安全会议秘书会议(2014年4月17日,杜尚别)、文化部长会议(2014年6月10日至11日,杜尚别)、禁毒部门领导人会议(2014年6月19日,杜尚别)、上合组织论坛(2014年6月23日至24日,比什凯克)、边防部门领导人会议(2014年6月25日至26日,卡拉库姆)、外交部长理事会会议(2014年7月30日至31日,杜尚别)、最高法院院长会议(2014年9月4日至5日,阿斯塔纳)、银联体理事会会议(2014年9月10日,杜尚别)、实业家委员会理事会会议(2014年1月17日,北京;2014年9月10日,杜尚别)。

元首们批准了《给予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地位程序》和《关于申请国加入上海合作组织义务的备忘录范本》修订案,以推进完善本组织活动的法律基础。

元首们满意地指出,上合组织采取切实措施加强同观察员国和对话伙伴的合作,并于2014年4月26日举行成员国国家协调员同观察员国授权代表会晤,以及2013年10月25日在地区反恐怖机构执委会举行首次上合组织成员国和观察员国打击国际恐怖主义、极端主义合作研讨会。

元首们支持扩大同联合国,以及亚洲及太平洋经济社会委员会、毒品和犯罪问题办公室等联合国专门机构、东南亚国家联盟、独立国家联合体、集体安全条约组织、欧亚经济共同体、经济合作组织、中亚地区禁毒信息协调中心的合作。元首们对2014年5月20日签署《上合组织秘书处同亚信秘书处谅解备忘录》表示欢迎。

上合组织成员国授权代表签署了《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政府间国际道路运输便利化协定》,该协定将促进地区国家经贸合作的发展。

元首们责成外交部长理事会继续制订《上海合作组织至2025年发展战略》,并按程序提交下一次上合组织成员国元首理事会会议批准。

元首们认为,上合组织成员国实业界和金融界开展相互协作以及上合组织实业家委员会、银联体对发展上合组织地区实业、贸易和投资合作具有重要作用,应在这方面挖掘上合组织观察员国和对话伙伴潜力。元首们支持在成员国举办旨在提高各国出口和引资能力的展览等活动。

元首们认为有必要加强对话,扩大财金合作,以促进上合组织所有成员国经济发展,加深地区经贸往来,提高本地区在世界经济中的地位。上合组织成员国财政部长和中央(国家)银行行长第三次会议将在吉尔吉斯斯坦举行。

元首们指出,为研究成立上合组织发展基金(专门账户)和上合组织开发银行问题所做工作十分重要,责成继续努力并尽快完成该项工作。

元首们积极评价文化人文领域合作成果,支持在文化、科技、创新、教育、卫生、旅游和体育领域进一步开展多边和双边交流,这有利于巩固睦邻友好合作关系,促进情感融合,推动文明间对话,造福于上合组织地区各国人民。

元首们满意地指出,保障人民健康福祉方面的合作正高效推进,支持继续在该领域开展合作。

元首们就索契冬奥会成功举办向俄罗斯联邦总统普京表示祝贺。俄方对上合组织成员国在冬奥会筹备和举行期间给予的全方位帮助以及上合组织框架内的奥运安保合作表示感谢。

元首们欢迎国际展览局选择阿斯塔纳作为2017年世博会举办地。上合组织成员国将在安保等方面积极协助哈方成功举办世博会。

元首们听取并批准了上合组织秘书长关于本组织过去一年工作的报告和地区反恐怖机构理事会关于地区反恐怖机构2013年工作的报告,肯定了常设机构为推进协调本组织框架下务实合作所作的努力。

元首们高度评价塔吉克斯坦共和国担任上合组织主席国期间所做工作,对塔方在杜尚别峰会期间给予的热情接待表示感谢。

根据《上海合作组织宪章》,本组织下任主席国将由俄罗斯联邦担任。上合组织成员国元首理事会下一次会议将于2015年在俄罗斯联邦乌法举行。

 

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元首杜尚别宣言

上海合作组织(以下简称“上合组织”或“本组织”)成员国元首于2014年9月11日至12日在杜尚别举行上合组织成员国元首理事会会议,并宣示如下:

世界正经历复杂的过渡时期,其特点是,整个国际关系体系在转型,世界格局多极化正在形成,国际经济与国际政治不确定和不稳定性增多,地区和国际安全威胁增长。

在此背景下,各成员国重申,必须根据《联合国宪章》的宗旨和原则及公认的国际法原则和准则进一步巩固国际关系的法律基础,尊重各国人民自主选择的政治、社会经济发展道路。各成员国强调,互相尊重主权、独立和领土完整,平等互利,互不干涉内政,不使用武力或以武力相威胁的原则是国际关系稳定发展的基础。

各成员国呼吁在考虑所有国家合法利益的基础上,建设一个没有战争、没有冲突、没有暴力和压迫的世界,发展全面平等互利的国际合作,实现共同、综合、合作和可持续安全。成员国坚信,只有通过所有国家和国际组织及论坛的紧密协作,才能应对恐怖主义、分裂主义、极端主义、非法贩运麻醉药品、精神药物及其前体、跨国有组织犯罪、网络安全威胁、大规模杀伤性武器扩散、人为和自然灾害、传染病蔓延以及全球气候变化影响等当今全球挑战和威胁。

各成员国强调,要加强联合国在国际关系中的核心协调作用,维护世界和平与安全,在国家平等和伙伴关系的基础上,促进双边和多边合作不断发展和深化。

上合组织成员国支持进一步加强联合国安理会根据《联合国宪章》所赋予的职责在维护世界和平与安全方面发挥主导作用。成员国认为,为就联合国安理会改革达成最广泛的共识,必须继续进行磋商,从联合国长远利益和维护会员国团结出发,寻求“一揽子”解决方案,不应人为设定改革时限或强行推动尚未得到大多数联合国会员国支持的改革方案。与此同时,还强调指出,重要的是扩大发展中国家在安理会的代表性。

成员国重申,将进一步努力维护地区安全和稳定,相互尊重、平等互信、共同应对全球威胁和挑战,扩大政治、经济和人文领域合作,将上合组织地区建成持久和平、友好、睦邻、繁荣和和谐的地区。

元首们满意地指出,本组织成员国在上合组织宪章和上合组织成员国长期睦邻友好合作条约基础上建立起来的积极相互关系,加强了政治互信,有助于维护和平与稳定,保障社会经济持续发展,一道探索解决上合组织地区各国共同面临的迫切问题的途径。

成员国重申,决心恪守《条约》,继续在共同关心的领域加强长期睦邻、友好、合作关系,包括使各国之间的边界成为永久和平与友好的边界。

因此,成员国认为切实履行2013年9月13日在比什凯克批准的《〈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长期睦邻友好合作条约〉实施纲要(2013-2017年)》具有重要意义。

成员国支持在上合组织框架下继续采取积极措施打击恐怖主义、分裂主义、极端主义、非法贩运麻醉药品、精神药物及其前体、跨国有组织犯罪,保障国际信息安全。成员国愿同有关国家、地区和国际组织和机制通过双边或多边形式,共同协作应对这些挑战和威胁。

元首们主张上合组织成员国进一步开展切实合作应对新的安全挑战和威胁,积极落实《打击恐怖主义、分裂主义和极端主义上海公约》《上海合作组织反恐怖主义公约》《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打击恐怖主义、分裂主义和极端主义合作纲要(2013-2015年)》《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政府间打击犯罪协定》《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关于合作打击非法贩运麻醉药品、精神药物及其前体的协定》《2011-2016年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禁毒战略》及其落实行动计划,以及《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保障国际信息安全政府间合作协定》。

各成员国坚决维护和巩固以联合国三大禁毒基本公约为核心的国际毒品管控体系,发挥联合国的核心协调作用,再次肯定联合国毒品和犯罪问题办公室在该领域的领导地位,坚决反对打破这一体系。

在筹备拟于2016年举行的联合国大会毒品问题特别会议的背景下,各成员国认为在综合、平衡的基础上,本着各国广泛参与和责任共担的原则,合力解决国际毒品问题十分重要。呼吁有关国际组织发表联合声明,支持保留和巩固现行国际毒品管控体系。

成员国愿在尊重国家主权和不干涉别国内政的原则基础上,共同努力建立一个和平、安全、公正和开放的信息空间。成员国将合作防止使用信息通信技术危害成员国政治、经济和公共安全、稳定以及人类社会生活道德基础,阻止利用国际互联网宣传恐怖主义、极端主义、分裂主义、激进主义、法西斯主义和沙文主义思想。

成员国支持所有国家平等管理互联网的权利,支持各国管理和保障各自互联网安全的主权权利。

成员国支持在信息领域制定全面的国家行为规定、准则和规则,认为上合组织成员国将《国际信息安全行为准则》作为联合国正式文件散发是朝此方向迈出的重要一步。

六  成员国主张在司法和司法协助领域进一步加强协作与合作,以挖掘睦邻友好的巨大潜力,为巩固地区和平、维护地区安全与稳定贡献力量。

各成员国强调指出要尊重阿富汗独立、主权和领土完整,支持阿富汗人民为实现“阿人主导、阿人所有”的民族和解、和平重建和国家复兴所作的努力。成员国支持加强联合国在解决阿富汗问题的国际努力中发挥主要协调作用。

成员国重申,支持阿富汗成为独立、和平、中立和繁荣的国家。

元首们认为,只有采取和平方式,在相互尊重对方利益的基础上开展所有有关方参与的广泛对话,才能解决西亚北非问题。元首们支持该地区国家和人民追求更好生活、广泛政治和社会经济权利的合法诉求,并要兼顾每个国家的历史和文明的特殊性。

元首们支持阿拉伯叙利亚共和国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认为只有通过政治外交途径,继续在叙利亚有关各方之间举行广泛的直接对话,落实2012年6月30日《日内瓦公报》及联合国安理会第2118号决议相关条款,才能解决叙利亚危机。2014年1月22日在蒙特勒举行的叙利亚问题第二次日内瓦会议是对话的开端。成员国欢迎叙利亚化学武器在国际监督下顺利、按期销毁。

成员国乐见一个和平与繁荣、所有公民不分宗教与族群享有平等权利的叙利亚。

成员国赞赏“六国”同伊朗开展建设性对话的势头,支持通过政治外交手段制订解决伊朗核问题的全面协议。成员国对2013年11月24日中国、美国、俄罗斯、英国、法国、德国及伊朗外长在日内瓦商定的《共同行动计划》表示欢迎,认为这是对巩固有关国家之间乃至整个地区的信任和理解做出的重要贡献。

 

十一

上合组织成员国坚定主张无条件遵守《不扩散核武器条约》,消除核武器扩散威胁,在加强战略稳定、所有国家同等安全与合作安全的条件下推进核裁军进程,促进和平利用原子能国际合作。

成员国赞赏2014年5月6日中国、法国、俄罗斯、英国、美国在纽约共同签署《〈中亚无核武器区条约〉议定书》,认为这是落实地区各国倡议的重要里程碑,是为加强地区和国际安全、巩固全球核不扩散机制做出的重大贡献。

个别国家或国家集团单方面不受任何限制地加强反导系统将对国际安全和战略稳定造成危害。成员国坚信,实现自身安全不能以损害其他国家的安全为代价。因此,有关问题必须由所有有关国家通过政治外交努力来解决。

成员国主张确保外空安全、和平利用外空、防止外空军备竞赛及将外空变成武力对抗场所,应尽快启动“防止在外空放置武器、对外空物体使用或威胁使用武力条约”的谈判,推动国际社会进一步制定和实施外空活动透明与信任措施。

十二

元首们支持尽快在乌克兰恢复和平,继续旨在全面解决该国危机的谈判进程。元首们欢迎2014年9月4日三方联合小组签订的关于落实乌克兰总统和平计划和俄罗斯总统倡议共同步骤的磋商纪要。

十三

元首们指出,当前全球经济的稳定与平衡增长仍面临诸多挑战和负面影响。在此背景下,实行负责任的财政货币政策,加强对国际资本流动的监管,保障粮食和能源安全,加强经济合作,交流解决现有问题的有益经验具有特殊意义。

元首们主张开展广泛国际合作,解决人类资源需求保障问题,同时要避免破坏环境和危害民众健康,实现稳定、优质、包容的经济增长,包括在保障所有国家平等、无歧视地获得经济全球化成果的基础上,消除各国间的技术差距。

所有这些都要求上合组织成员国在经济合作领域共同高效行动。经济合作是保障上合组织地区社会经济发展和稳定的重要组成部分。成员国认为,共同努力的优先方向是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发展经济高技术领域、实现产业门类换代更新、实施发展交通物流和信息通信及其他基础设施的项目,提高成员国经济竞争力,改善上合组织地区居民的生活水平和质量。

元首们指出,上合组织成员国实业界和金融界、上合组织实业家委员会和银联体开展相互协作,对发展上合组织地区实业、贸易和投资合作具有重要作用,应在这方面挖掘上合组织观察员国和对话伙伴潜力。

元首们指出,为研究成立上合组织发展基金(专门账户)和上合组织开发银行问题所做的工作十分重要,责成继续努力以尽快完成这项工作。

十四

元首们积极评价文化人文领域合作成果,支持在文化、科技、创新、教育、卫生、旅游和体育领域进一步开展多边和双边合作,促进睦邻友好合作关系发展和情感融合,推动文明间对话,造福上合组织地区人民。

成员国将加强文化和艺术领域经验交流,包括开展多种形式的双边和多边活动,介绍展现各国特色的戏剧、音乐、演艺和实用艺术成就。

元首们满意地指出,保障人民健康福祉方面的合作正高效推进,支持继续在该领域开展合作。

十五

批准《给予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地位程序》和《关于申请国加入上海合作组织义务的备忘录范本》修订案,是保障上合组织进一步发展,完善本组织活动和将来扩员法律基础的重要步骤。

十六

成员国支持同上合组织观察员国和上合组织对话伙伴在应对新挑战和新威胁、开展经贸、人文领域协作方面进一步加强合作,指出强化成员国同观察员国切实协作机制十分重要。

十七

元首们责成上合组织成员国外交部长理事会继续制订《上海合作组织至2025年发展战略》,并按规定程序提交上合组织成员国元首理事会下次会议批准。

十八

成员国认为第二次世界大战暨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意义重大,2015年上合组织成员国和全世界将广泛庆祝。二战的教训表明,在当今条件下十分重要的是:所有国家和政治领导人都决心避免再次发生生灵涂炭的悲剧,都有愿望共同致力于有效应对人类安全挑战和威胁。

各成员国及其人民为取得胜利做出了决定性贡献,在二战期间蒙受了巨大损失,成员国将一如既往地打击为法西斯主义招魂、宣扬排外主义和不容忍、利用极端主义和恐怖主义的图谋。

十九

上合组织成员国,愿本着互信、互利、平等、协商、尊重多样文明、谋求共同发展的精神进一步加强合作,在友好、互助、合作的基础上共同构建国家关系有效模式。

哈萨克斯坦共和国总统 纳扎尔巴耶夫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习近平

吉尔吉斯共和国总统 阿坦巴耶夫

俄罗斯联邦总统 普京

塔吉克斯坦共和国总统 拉赫蒙

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总统 卡里莫夫

2014年9月12日于杜尚别

责任编辑:隆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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