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不存在中方要求完全获得巴沙大坝项目所有权运营权等情况

来源:新华网

2017-12-08 09:18

新华网今天(8日)报道,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7日说,目前中国和巴基斯坦正就巴沙大坝项目合作事宜保持接触。但该项目尚未纳入中巴经济走廊能源项目清单,中巴两国行业主管部门也未就巴沙大坝的开发方案开展交流,不存在“中方要求完全获得巴沙大坝项目所有权及其运营权并以巴境内另一个在运水电站作为抵押物”等情况。

这位负责人说,近期巴基斯坦媒体关于巴沙大坝项目的报道存在失实的方面,或是仅代表个别官员的立场。

这位负责人说,中国企业在取得瓜达尔港经营权后,为扭转瓜达尔港持续亏损局面,进行了大量投入,目前自由区起步区、东湾快速路等项目都已启动建设,中国红十字援外医疗队已进驻瓜达尔港,由中方援建的法曲儿小学、气象站也已建成使用。中巴双方始终按照共商、共建、共享原则,稳步推进瓜达尔港整体发展,其成效得到了两国领导人和中巴经济走廊联委会双方主席的高度赞赏。

巴沙大坝项目布局  图片来自巴基斯坦论坛快报

巴基斯坦论坛快报曾于11月16日报道,巴基斯坦水利水电开发署主席穆萨米尔·侯赛因(Muzammil Hussain)称,作为资金支持的条件,中方要求用另一正在运作的大坝作为抵押,来获得巴沙大坝的项目所有权、运作和维护费用以及安保权。“这些条件是无法接受、也是违背巴方利益的。”

责任编辑:周千千
巴基斯坦 大坝 中巴经济走廊 能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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