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主流对酷刑报告的三大误解

来源:观察者网

2014-12-28 08:20

瑞贝卡·戈登

瑞贝卡·戈登作者

旧金山大学哲学系教师

不只是酷刑报告

这是华盛顿本周的政治故事。经历了无休止的拖延、对修订本和中情局(CIA)电脑被攻击的争论不休,以及发布后可能会引发穆斯林暴动并“将中情局扔进狼群”的各种宣称,这份报告——你知道是哪份——总算姗姗而来。或者至少,这份修订过的执行摘要可供阅读了,并且,正如参议员马克•尤德尔(Mark Udall)在报告发布前表示的,“报告解密后,人们会憎恨他们读到的内容。他们会觉得恶心、感到惊骇,对我们的行为感到震惊。”

参议院情报委员会的这份众人期待已久的报告,描述了在布什政府“全球反恐战争”期间,中情局刑讯囚犯使用的令人毛骨悚然的手段。现在我们终于可以深思该委员会公布的报告部分内容了。但有一点必须牢记:这份报告针对的只是单个机构的过去行为。这种精确聚焦促使我们相信,无论中情局过去做过什么,这个令人遗憾的酷刑篇章已经翻了过去。

我们看到报告的那一刻,已经到了该翻开新篇章的时刻

也就是说,我们看到报告的那一刻,已经到了该翻开新篇章的时刻。我们可以感到震惊、恶心、惊骇,但是不要受骗。参议院这份历时多年、突破重重障碍的报告并非是对美国酷刑盖棺定论,它应该成为外界探讨的起点。原因如下:

各大主流媒体对美国酷刑和这份报告的报道大同小异,并都主要围绕着三个错误的假设:

1、最重要的问题是酷刑是否“有效”。

2、小布什下台后美国就不再使用酷刑。

3、真正的酷刑只在国外战区使用。

让我们依次来看这些假设。

错误假设1:唯一的问题是“是否有效?

也许酷刑偶尔“有效”,也许毫无作用。但都不重要,因为在美国法律和国际法规内,酷刑不合法且违背道德。

参议院报告的第一个发现——也是高度可预测的争论将主要围绕的发现——是,中情局“加强审讯手段”对确认911罪犯身份、获取行动情报或防止恐怖袭击来说并“不起作用”。回应已经满天飞。共和党人(约翰•麦凯恩除外)上蹿下跳地喊着“它是有效的!有效的!”奥巴马总统自己的中情局局长约翰•布伦南发表了对报告的谴责声明。虽然他承认“中情局犯错了,”但也坚称酷刑“行之有效。”(几天之后他修改了措辞,暗示这个问题“没有答案。”)其他前中情局官员们也大都应声附和。

最后,无论中情局的刑讯手段——包括水刑;长达一周的睡眠剥夺;反复殴打;捆绑手腕将犯人吊起数天,并用难以容忍的强光强音刺激他们,或把他们关在完全黑暗的地方;以性虐待他们的母亲或伤害他们的孩子作为威胁;又或者,将管子插进犯人的直肠并往里灌水(据称为“直肠给水”)——是否有效,不重要了。无论这些酷刑是否帮助海豹突击队找到奥萨马•本•拉登,不重要了。无论这些酷刑是否防止了基地组织针对洛杉矶图书馆的袭击,不重要了。无论他们是否拯救了美国人(只有美国人!)的生命,都不重要了。事实上,对于读过该报告的人来说,参议院情报委员会对这个话题——对此我们已掌握很多信息——的调查非常令人信服:声名狼藉的酷刑并未给我们提供有用的信息。它带来了一团糟的真相、似是而非的真相、谎言、胡乱的虚构、荒诞的乱语,并令酷刑受害者绝望地尽量说出刑讯者希望听到的无论什么内容。

但这些都不重要。无论我们对此有多惊恐,也不重要。情况并不复杂。我们无权使用酷刑,因为我们通过了法律反对酷刑,并签署了条约表明不会使用酷刑。1994年,美国签署《《联合国禁止酷刑公约》,非常明确第表示,对恐怖袭击的担心并不是使用酷刑的借口。《禁止公约》第二条规定:“任何特殊情况,不论为战争状态、战争威胁、国内政局动荡或任何其他社会紧急状态,均不得援引为施行酷刑的理由。”人们总喜欢找借口,但使用酷刑没有任何合法借口。

危急关头的行为恰恰反映出了我们对国家的期望:我们是无畏的法治国家还是胆怯的懦夫国家?

错误假设2:小布什下台后美国就不再使用酷刑。

酷刑报告公布那天,奥巴马总统发表声明,再次试图把美国使用酷刑一事归入“我们曾做过的坏事”。他说,“我希望这份报告能帮助我们把这些酷刑手段留在属于他们的地方:过去”,“而不是成为旧事重提的理由”。

事实上,已成体制的酷刑并不属于过去。它在奥巴马执政时期仍被使用。下面这些例子便可证明:

在美国关塔那摩监狱里,狱警将绝食犯人强制带出牢房,绑在椅子上,用管子将食物从犯人的鼻子灌进胃里“喂食”,一天两次。以下是其中一名受害者的回忆:

“我永远不会忘记他们第一次用管子将食物从我鼻子灌下去的经历。我无法形容被用那种方式强制喂食的痛苦感。管子插进鼻子,我几乎要吐了。想吐但吐不了。胸部、喉咙和胃部感到极度痛苦。我从来没有如此痛苦的经历。我不希望任何人经受这种残忍的惩罚。”

强迫喂食是种不人道的行为;是对非暴力抵抗的惩罚手段。这种刑罚通常从官方称为“监狱提囚”开始——就像犯人是要从牙臼上被拔除的牙齿一样。也门犯人Moath al-Alwi2002年开始被关押在关塔那摩监狱,他详细地描述了该刑罚:

“我选择呆在牢房里,以和平的方式抗议强行喂食,狱方派来了强行“监狱提囚”小组:6名穿着防爆装备的狱警。这些狱警因为我的抗议行为而故意残忍地惩罚我。他们叠罗汉式地压在我身上,我觉得自己的背部要断裂了。然后他们把我绑在控制椅上,绝食者们称那为酷刑椅。”

al-Alwi说,狱警使用这种“酷刑椅”来控制囚犯,也让刑罚过程更痛苦。

“这套程序有一个新花样,狱警会把我绑在控制椅上,双手反拷在背后。然后收紧我的胸部索带,直到手臂紧紧加在我的身体和椅背之间。尽管酷刑椅自带手臂固定器,他们还是这样做,要保持这种姿势极端痛苦。”

目前,有名海军护士因为拒绝参与这种强制喂食而面临被开除军籍的风险,他认为这些手段是酷刑行径。

囚犯最初为什么要绝食抗议?他们是在用这个唯一可用的非暴力手段抗议自身面临的无期限、非法拘禁,联合国禁止酷刑委员会表示,这种拘禁本身就违反了《联合国禁止酷刑和其他残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处罚公约》下美国应履行的职责。

直到今年1210日,美国才终于释放了其在阿富汗帕尔旺省巴格拉姆空军基地拘留所关押的最后一批囚犯。20149月,美国“秘密释放”14名关押多年的巴基斯坦人——在此之前这些人没有受到任何犯罪指控。我们不知道这些人在巴格拉姆关押期间遭受了什么,但可以确定的是,和关塔那摩监狱的囚犯一样,他们也通过绝食——他们唯一能采取的非暴力抗议手段——反抗无限期拘押和单独监禁。

奥巴马2009年签署行政命令,要求中情局关闭其在全球各地的“黑监狱”或秘密审讯中心,但中情局似乎仍在运营至少其中一个秘密地点,这看起来直接违背了总统的行政命令。至少,当记者杰里米•斯卡希尔(Jeremy Scahill)爆出中情局在索马里摩加迪沙秘密运营地下监狱——表面上与索马里国家安全局合作运营——时,已经是两年之后了。据斯卡希尔报道,在那里,“美国情报人员支付情报特工薪水,也直接审问犯人。”

这些情报特工是否使用了“强化审讯手段”?我们不得而知。但我们知道那个地方黑暗、脏乱,遍布臭虫和蚊子。我们知道那里关押的犯人被捆绑、蒙头、用飞机押送。这种手法对十几年来一直执行中情局刑讯手段的人来说,再熟悉不过了。

如果那一地方仍然开放,那么中情局不是在奥巴马政府知情同意的情况下运营,就是在公然反抗美国总统。无论是哪种情况,都严重违反了正生效的行政命令。

奥巴马的首位中情局局长莱昂•帕内塔,在其确认听证会上告诉国会议员,“如果囚犯被怀疑对迫近的袭击知情,而官方认可的手段“不足以”让其透漏消息,那么他将要求“额外权利”对该囚犯使用其他审讯手段。”

奥巴马总统叫停中情局酷刑的2009年行政命令仍然给酷刑留了一个窗口。该命令继续允许“非常规引渡,” 即允许在国外抓捕恐怖嫌疑人,将他们运送至其他国家拘留审讯。911以来,美国在这方面的实践记录就是一段持续一代的酷刑史。的确,奥巴马的行政命令称,任何人都不应被遣送到可能在那里遭受酷刑的国家,但美国对“可能”的定义与《联合国禁止酷刑公约》的定义大相径庭。公约第3条规定,如有“如有充分理由相信任何人在另一国家将有遭受酷刑的危险,”他就不得被送至该国。美国则坚持执行更为宽松的标准:不得遣送任何人至“很有可能”遭受酷刑的国家。在实际执行中,这意味着信赖接受国关于不会有什么伤害的言辞(注意眼色)。

《美国陆军人力情报收集行动战地手册》禁止使用很多形式的酷刑。然而,一份机密“附录”仍然允许施行睡眠剥夺和感官剥夺刑罚。联合国禁止酷刑公约委员会近期发布关于美国执行公约情况的报告,在众多关注点中着重提到这一点。

没有任何高级文职官员或军事指挥官因为下令或监督执行酷刑遭到起诉,真正实施酷刑的中情局刑讯人当然也没有遭到起诉。相反,这些人撰写回忆录,画些自己在洗澡的画。如果这些人所在的政府令审判他们成为不可能,或许国际社会的愤怒至少能将迪克•切尼和小布什驱逐出国,就像其他名誉扫地的前统治者,如塞尔维亚前总统斯洛博丹•米洛舍维奇和突尼斯前总统本•阿里。

或者,美国也许能够遵循联合国禁止酷刑委员会的建议,并最终签署加入国际刑事法院。

错误假设3:酷刑只在对外国的战争中发生战场上

这个假设也是错的。有时候,酷刑就发生在美国国内,在警局、移民拘留中心,以及拘留230万人的美国监狱里。

联合国禁止酷刑委员会11月发布其关于美国遵守《联合国禁止酷刑公约》的报告时,在美国众多违约行为中,指出美国监狱和移民拘留所存在使用酷刑和滥用酷刑的现象。美国警察频繁使用暴力及其快速的军事化也给委员会敲响了警钟。

委员会特意指出美国会禁闭犯人长达两周时间——以至于很多受虐者开始出现精神错乱的征兆,包络出现幻觉、幻听和妄想。我所在的加利福尼亚州,就有人被单独拘禁长达15年之久。我们开始意识到,美国50,000 80,000被单独拘禁的囚犯,事实上每天都在遭受酷刑折磨。此外,正如联合国报告所强调的,有些被拘禁的人甚至从未被宣判有罪;他们要么被关押在预审拘留所内,要么就是被关在移民拘留所里。

美国犯人也遭受着制度上被认可的强奸和性暴力。事实上,监狱里发生强奸早已司空见惯,这是电视里警探小说的常规剧情。想要阻止“罪犯”申请律师帮助?那就用将他送到(纽约州)里克斯岛监狱来威胁他,谁知道像他这样的鲜肉在那里会发生什么。

报告已经发布了。那现在应该怎么办?

别搞错了。即使只是让这份节选的、经修订过的报告进入公众视线,对于希望终止酷刑的人来说,都是真正的胜利。但斗争才刚开始,而非已结束。还有许多工作需要我们去做。

作为开始,我们需要有人来领导中情局,一个当前和过往领导人看似极度致力于酷刑成效的机构。我们需要关于参与“反恐战争”所有机构的报告,就像参议院所发布的报告。我们需要进行全面统计并全面追责,包括起诉责任人,甚至发布官方特赦,至少证实曾犯下罪行。我们需要结束美国监狱和拘留所的酷刑行径。

参议院的酷刑报告也许是让美国酷刑真正成为过去的开端。让我们物以致用。

(观察者网林可欣译自《赫芬顿邮报》12月15日文章“American Torture -- Past, Present, and... Future?”) 

责任编辑:林可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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