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称北京发文要求新小区全部能装充电桩 贾跃亭点赞

来源:观察者网综合

2017-08-31 11:19

近日,中国证券网报道称,北京市已正式下文要求新建建筑停车场必须预留充电条件,全市机关单位内部停车场应含充电停车位,新建小区停车位须100%具有安装充电桩条件。

对此,8月30日下午,乐视创始人贾跃亭发微博点赞这一消息,称“推广电动汽车,配套基础建设先行[赞][赞]。”

北京日报8月29日消息称,数据显示,截至今年7月底,北京市新能源汽车数量达到14.14万辆。全市已累计建成约9.75万个充电桩,基本形成六环范围内平均服务半径5公里的公用充电网络。 其中,个人自用桩约6.87万个,配建比约为75%,商场商圈、交通枢纽等公共停车区域建成1895处、约1.75万个。

北京市城管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日前,北京市政府已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的实施意见》,首次对新建、既有建筑的停车位配建充电设施作出了量化要求。

据介绍,新规定将充电设施配建指标纳入规划设计规范,明确新建建筑配建停车场及社会公共停车场中充电设施的建设比例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其中,办公类建筑不低于配建停车位的25%,商业类及社会停车场库(含P+R停车场)不低于20%,居住类按照配建停车位的100%规划建设,其他类公建如医院、学校、文体设施等不低于15%规划建设。“新建小区100%规划建设意思是每个停车位都要具备安装条件,车主买车后就能直接装充电桩,不用再申请改电增容,说白了就是开发商设计建设时就要考虑充电条件。”

责任编辑:一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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