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PO前又一起:小米被诉侵犯3GPP标准必要专利 原告索赔5000万

来源:观察者网

2018-07-03 10:34

【文|一鸣】

7月2日,根据知产北京公众号的消息,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受理了袁弓夷诉小米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小米通讯技术有限公司(合称小米公司)侵犯3GPP标准必要专利一案。

据了解,涉案专利为我国第ZL00800381.5号专利,名称为“公用分组信道”,原专利权人为设立在美国新泽西州的金桥技术有限公司,后于2016年12月8日涉案专利转让至本案原告袁弓夷。

原告诉称,涉案专利可应用于WCDMA、TD-SCMDA、HSPA和LTE技术,涉及多项3GPP标准。原告发现,小米公司未经其许可,在国内生产销售的小米5X、小米Max2、小米Note3等12种小米系列手机使用了涉案专利技术,落入了涉案专利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

原告认为,小米公司在对上述系列手机产品进行设计研发、测试、出厂检测等过程中,必然实施涉案专利的技术方案。据此,原告请求法院判令两被告停止侵权并赔偿经济损失5000万元及相应合理支出。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小米创始人雷军

北京瑞思知识产权事务所专利代理人龙伟向观察者网表示,所谓标准必要专利,是指实施标准技术过程中必然会被侵犯专利权的专利。

龙伟指出,一般在现实中很少会人恶意侵犯标准必要专利:“一方面,针对标准必要专利的侵权行为非常容易发现,恶意侵权面临的风险太大。”他举例称,生产出来的手机要符合通信行业的某些标准,则推定其必然要实施相应的标准必要专利;另一方面,标准必要专利的专利权人应当以“公平、合理、无歧视”的原则将标准必要专利许可给第三方使用,“其中许可费率如果不是明显歧视,被许可人(小米)并没有拒绝支付的必要。”

值得注意的是,这场专利诉讼的时机正值小米CDR的关键时刻,这也是小米正式提交上市申请书之后,遭遇的另一起专利诉讼。

今年5月,酷派连发两条公告,直指小米侵犯专利权,并要求其停产Note4X、小米6、小米Max2、小米Note3和小米5X等型号在内的多款手机。根据酷派方面的表述,针对小米侵权方面的事件,目前已经立案7个,其中6个在深圳,1个在江苏。当时小米方面回应表示,酷派主张权利的几项专利的稳定性如何有待商榷,小米已针对酷派主张的几项专利提交了无效请求。

小米原定于2018年7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CDR,但上月19日,小米公司发布公告称,“经过反复慎重研究,决定分步实施在香港和境内的上市计划,并推迟召开发审委会议审核公司的CDR发行申请”。

责任编辑:一鸣
小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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