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耳其总理撤回“强奸犯迎娶幼女免罪”法案

来源:腾讯较真

2016-11-22 17:03

据BBC新闻11月22日报道,土耳其总理比纳勒·耶尔德勒姆已撤回允许强奸犯迎娶受害幼女来免罪的法案。

据悉,该法案规定:如果被强奸的未成年人主观同意成婚,并且能证实强奸者犯案时没有使用暴力、恐吓等方式逼迫对方就范,被控强奸的罪犯即可免于起诉。BBC此前报道称,该法案原定于本周二进行最终投票表决。

这一法案让众多土耳其民众走上街头抗议,也为土耳其政府带来不小的国际压力。

土耳其街头抗议的民众

有批评者认为,这一法案的通过将使强奸行为合法化,也会间接鼓励更多童婚的诞生。

在BBC报道中,联合国也呼吁土耳其政府能否决这一法案,表示该法案不利于土耳其继续与性侵、童婚行为作斗争。

其实,“推动强奸合法化”只是法案通过后可能造成的结果之一,非土耳其政府原本意图。

据悉,土耳其一些贫困地区的少女普遍早婚,且性侵比例高。土耳其司法部长Bekir Bozdag在18日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将强奸犯送入监狱会使得这些贫苦出身的孩子和家庭沦入极大的经济困难之中。我们想做的是为当前这一严重的社会问题寻找最合适的解决方案。”

土耳其政府也认为,该法案能“帮那些未认识到自己性行为违法的人士恢复声誉,且也能帮助未满18周岁就发生性关系的少女免遭来自所在社区的排斥。”

观察者网此前曾援引BBC报道,称土耳其或推法案,让强奸幼女合法化。而腾讯“较真”专栏指出相关报道中存在误读,认为土耳其政府推动的是一次“童婚特赦”,并不是“强奸合法化”。但反对者认为法案将鼓励、纵容童婚的担忧是真实存在的。

法案虽不能直接等同于土耳其政府欲让“强奸幼女”这一罪行在国内合法化,但也多少反映了土耳其执政党在政策制定过程中考虑不周。

这次土耳其政府及时撤回方案,避免让现实陷入更多的荒谬中,也算是对民意的一次正向回应。

翻页转载腾讯“较真”专栏《土耳其政府推动“强奸合法化”?存在误读,但确实可能鼓励童婚》一文,供各位读者辨析。(文章作者李敏、王枪枪、丁阳)


《土耳其政府推动“强奸合法化”?存在误读,但确实可能鼓励童婚》

流传报道:

据BBC报道,近日,土耳其执政党正义发展党正式向议会提出一项法案。该法案规定:如果被强奸的未成年人主观同意成婚,并且能证实强奸者犯案时没有使用暴力、恐吓等方式逼迫对方就范,被控强奸的罪犯即可免于起诉。

这项耸人听闻的法案在社交媒体上被简化为“强奸合法化”。法案的真实意图是什么?又会导致哪些悲剧性后果?较真为你查证。

查证过程

“强奸合法化”是引申解读,法案最准确的解读是“一次性的特赦童婚”

强奸幼女或者承认童婚,都是严重违反人权、侵害儿童权利的行为,在很多国家都是重罪。然而,正发党却逆潮流而动提出一项法案——任何性侵犯罪,只要侵害者能证明其在性侵过程中没有使用暴力、威胁、诱骗,且原意迎娶受害者(在受害者主观同意的情况下),那么有罪判决将会推迟。如果已经做出有罪判决,那么量刑会被推迟——尽管用词是“推迟”,但并没有规定时限,实质就是“不定罪”。

这一消息传到国内,不少网友指责土耳其政府这是公然推动“强奸合法化”,不少人认为“以后在土耳其强奸幼女不是犯罪,只要娶了受害者就可以”,这也是许多土耳其反对人士和国际媒体的看法。不过土耳其政府官员认为这是一种过度引申,澄清“这不是在保护强奸犯”、“我们对强奸犯予以最严厉的惩罚”。

土耳其司法部长Bekir Bozdag

在土耳其政府看来,这项法案是在为童婚这一严重的社会问题寻找最合适的解决方案。由于历史和宗教的原因,童婚现象在土耳其很普遍。(据哈斯特帕大学2013年的一项调查,在土耳其15至49岁的妇女中,有26.5%称她们在法定结婚年龄前就已经结婚。有调查称一些地区的童婚率甚至达到了60%。)土耳其司法部长Bekir Bozdag表示:“……一对夫妻生了一个孩子,一旦医生发现他们是童婚,就要向检察官报告。这样做的话,孩子的父亲就会被送进监狱,留下年幼的妻子和孩子。在现行法律下,一些人将面临16年的监禁。但实际上,有些家庭的组建是在夫妻双方一致同意的情况下。目前大约有3000个被指控的罪犯属于这样的情况。”基于这种说法,不少人认为土耳其的这项法案就算不能称为“强奸合法化”,那也至少是“童婚合法化”。

不过,“合法化”一词值得商榷。因为正发党称该法案是“一次性”的,法案适用的范围是2005年-2016年11月16日期间,涉及了大约3000个家庭的“童婚”案件。司法部长Bozdag特意强调,今后的“童婚”依然会被视为犯罪。

但法案确实可能纵容、鼓励童婚

2005年之前,土耳其法律规定,对于受害者不满18岁的强奸案,如果双方结婚则不追究侵害者的刑事责任。2005年法律修改后,童婚中的成年人要负刑事责任,最低监禁年限为8年。到了2014年,最低监禁年限又提高到了16年(强奸12岁以下幼女起刑18年)。但童婚现象依旧泛滥,也出现了政府认为应该被特赦的3000个“非强奸者但却被定罪”的案例,甚至一些被外界认为是童婚受害者的女性也呼吁释放自己的丈夫。土耳其媒体上曾刊载过一个童婚妻子的自述和呼吁:一味名叫Kahraman的女孩16岁时与丈夫结婚,并得到双方父母同意,有两个孩子,但在结婚7年后,丈夫被判坐牢11年。Kahraman认为针对她这样的情况,法律应该进行调整。

不过,反对者有更坚实的理由——虽然政府强调是“一次性的特赦”,但谁能保证不会永久化?毕竟,童婚问题不可能立马解决,今后也会出现Kahraman所面临的情况,那么,到时候再来一次特赦吗?这种预期显然有可能纵容性犯罪者。

另外,法案本身就是在开文明的倒车。尽管法案指出男性要免罪必须满足“未成年少女主观同意成婚”和“犯案时没有使用暴力、威胁等方式逼迫他人就范”这两个条件。但问题在于,在司法实践中,这两个前提真的可以轻易判定吗?

世界通行规则是,与未成年人(各国对未成年人年龄的的界定有差别)发生性关系,无论是否争得对方同意,都是犯法的。刑法理论通说认为,未成年人不具备完全的自由意志,他们没有能力做出自由和完全的同意(free and full consent),所以以未成年人的意志作为“同意”的根据是不可靠的,同样,她是否遭受到了暴力和胁迫,也不应由她的证词说了算。正如反对人士所说,一个60岁男性和一个12岁的女孩,只要经历了一个仪式性婚礼,并且女方同意,那么这个男性就能得到赦免,这明显是一种侵害幼女的交易婚姻或强迫婚姻。

所以,土耳其政府想利用这一法案,将“两厢情愿”的童婚与强奸区分开来,并赋予“两厢情愿”的童婚事实上的合法地位,是非常荒谬的,因为童婚中根本不存在“两厢情愿”。而试图通过法案来调节宗教、传统与法律之间的矛盾,更是缘木求鱼。

结语

土耳其政府推动的是一次“童婚特赦”,并不是“强奸合法化”。但反对者认为法案将鼓励、纵容童婚的担忧是真实存在的。

责任编辑:李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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