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散逸:还有多少人缴纳个税

来源:观察者网

2018-12-30 08:59

杨散逸

杨散逸作者

税务师、律师,从事国际税收工作十余年

【文/观察者网专栏作者 杨散逸】

随着近期《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和《国务院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的下发,本次个税改革的核心文件已经出台完毕。但实际上从十月起就可以按照新的起征点(实际应是免征额)实施,并且国家税务总局11月30日通报,个人所得税改革实施首月,也就是10月份,全国个人所得税减税316亿元,其中工资薪金减税304.1亿元,有6000多万税改前的纳税人不再缴纳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

这里涉及到中国税务部门最神秘的数据——个税纳税人数。按理说这种宏观数据不涉及纳税人个人隐私,甚至应该公布不同收入纳税人数的比例,帮助计算基尼系数,也为起征点调整提供依据。但是这个数据却一直神秘地未曾明确公布过。

目前比较近的个税纳税人数信息有两个,一个是2015年3月9日全国政协委员、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原所长贾康接受京华时报专访时提到:“现在交个税的人很少,只有2800万人,占整个人口总数的不到2%。”

另一个是8月31日下午,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闭幕后,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在人民大会堂广西厅召开新闻发布会,程丽华副部长说“仅以基本减除费用标准提高到每月5000元这一项因素来测算,修法后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占城镇就业人员的比例将由现在的44%降至15%。”

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2016年我国城镇就业人口是42462万人,也就是说,这次修法将使个税纳税人从18683万人减少为6369万人,减少12314万人。

如果用从44%降至15%这个比例推算,6000万人占29%,则,现在的纳税人是3000万左右,改革之前纳税人为9000万。

虽然18683万人、9000万人和2800万人差距极大,但是我相信他们都是真的,只不过只是部分的真相而已。

首先财政部说的18683万人是按照国家统计局统计的工资收入比例反推的,数据和税收这种真金白银的东西差距极大并不奇怪。

其次,总局说十月6000万人申报收入在3500-5000两个起征点之间应该也是真的,而且2011年调整后,工薪收入者纳税人数也说是减少了6000万。这里面除了部分真正处于这一区间以外,有一些是收入不到3500但是不缴纳或者最低标准缴纳社保,提高起征点后按照5000申报并不增加社保金额,可以无成本的逃税;另外一些是本来收入就超过3500甚至5000,一直在拿发票列支等手段逃避个税,起征点提高后对提高这部分可以不用找发票了。

最后,贾康先生说的2015年有2800万人纳税应该就是当时的纳税人数,但是短短三年个税工资纳税人数上升到6000万或者9000万我觉得应该不大可能。

与此同时,2019年起开始六项扣除,假设纳税人是本人独生子女,有一孩,有房贷这种标准配置,即使房贷和子女抚养费都与配偶均摊,那么他每月可以抵扣的金额是2000+500+500=3000元。而这次起征点只调整1500元就使纳税人减少为原来的三分之一,那么假设这次起征点调整后,我国个税纳税人从9000万减少6000万变为3000万,专项扣除后还有多少人?如果按照这次的三分之一比例计算,那么就仅仅剩一千万甚至更少的人缴纳个税,占全国人口的0.7%甚至更少?那么个税这种调节收入防止贫富分化的税种意义何在?

当然我并不是认为这次起征点调整得太高或者不应该专项扣除,我只是单纯不相信月薪8000元就已经到了全国收入的前1%。

由于我国长期是票控税的思路以及社会保险体系落后,一方面低收入者不缴纳或者按照最低标准缴纳社保,而单位按照起征点金额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可以无成本逃税,另一方面高收入者通过个人消费企业走账或者发票报销费用冲减工资逃避个税和社保。两方面合力的结果就是个税纳税人数奇低,但一涨起征点就有大量人员工资超过原起征点达到现在起征点的边缘。

对于这种种乱相,目前税务局可能的应对方法有三种:

初级水平应对:由于发现金的猫腻太多,要求工资通过银行卡支付,增加虚假高报工资逃避企业所得税的难度。这种方法是让老板把钱打入职工银行卡后才能税前扣除,虽然老板也有可能发了后把钱要回去,但是少发几百和发后把几百要回给人的感受差别极大,如果这么做实际执行成本极高。

这方面早在2009年就进行过尝试: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安置残疾人员就业有关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70号

 三、企业享受安置残疾职工工资100%加计扣除应同时具备如下条件:

(一)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1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并且安置的每位残疾人在企业实际上岗工作。

(二)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企业所在区县人民政府根据国家政策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等社会保险。

(三)定期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实际支付了不低于企业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四)具备安置残疾人上岗工作的基本设施。

由于残疾人工资可以加计扣除,逃税力度更大所以就发文要求必须通过金融机构发放工资。普通员工工资要求通过银行卡发放的传言虽然时有发生,但是十年过去了,依然没有最终落实到文件。

从法律层面上说最大的问题是央行的《现金管理暂行条例》:

第五条 开户单位可以在下列范围内使用现金:

(一)职工工资、津贴;

(二)个人劳务报酬;

(三)根据国家规定颁发给个人的科学技术、文化艺术、体育等各种奖金;

(四)各种劳保,福利费用以及国家规定的对个人的其他支出;

(五)向个人收购农副产品和其他物资的价款;

(六)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

(七)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支出;

(八)中国人民银行确定需要支付现金的其他支出。

这个文件1988年公布的时候工资用现金无可厚非,当时没多少人有银行卡,但是2011年修改还这么规定就让人不可思议了,二十多年信息化手段支付方式的改变被视而不见了。

从税务局实操层面上来说,直到2016年金三系统全面上线,税务局个税申报才从以前的按企业申报改为现在的按个人申报,也就是2016年起税务局才可能找到每个人的收入和个税,以前都是整个企业的,必须要去企业逐户查账才可能发现问题,执行成本极高。

所以2017年起发现了很多一个人在多个单位领取工资合计超过免征额的,甚至本人都不知道有这个企业,估记很多都是拿其他人身份证虚发工资不缴纳社保逃税的。

中级水平应对:社保、个税工资、企业所得税工资薪金扣除比对,增加虚假高报工资逃避企业所得税的社保成本。如果要高报工资逃避企业所得税,那么需要承担远高于企业所得税的社保成本,使得企业无利可图。

但是原本2019年1月1日由税务局全面征收的社保现在变成了税务局征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企业社会保险费暂缓了。不知道这种有效的比对到什么时候能够真正落实。

对于相对于老板没有竞争优势的人来说,可以不交少交社保是真正的囚徒困境。只要有人可能把它当作竞争优势提出所有人都必须跟进,否则竞争力明显下降了。最终只有所有人都全额缴纳社保和所有人都不缴或者按照最低缴纳两种状态,中间状态的同一单位同一岗位同一工资水平有人全额社保有人不缴或者按照最低缴纳基本上不可能存在。按照时髦的说法这就是典型的内卷化,必须由国家通过强力措施来保证每个人都足额缴纳,否则只能是通过内耗使社会总体最优大幅降低。

高级水平应对:全面金融监控。前面两种方法都只能防止企业将低收入者收入虚报逃避企业所得税,对高收入者通过种种手段逃避个税社保却无能为力。但是全面金融监控等于是通过你的收入和你的金融资产比对发现疑点,除非像《绝命毒师》里的老白一样把钱堆车库不花,不然都会被发现金融资产与收入不符而纳税。

这么说有些抽象,举个现实中在金融监控国家违法的例子:“2017年2月,著名导演英达在美国被捕,因为分50次存入46万美元,且为了绕过监控每次金额都低于1万美元,英达被控涉嫌洗钱。目前,英达已放弃庭审机会,并对“刻意规避申报要求”、“进行现金拆分”等指控进行认罪。

检方指控,英达2011年4月到2012年3月之间的12个月之内,先后把46.4万美元存入他和他妻子的联名账户。且英达每次存钱额度都低于1万美元,共分50次存入,这46.4万美元分别被存入他和他妻子在四家银行开的六个银行账户内。英达于2月16日在康州联邦法庭达成和解,放弃庭审机会,并就刻意规避申报要求、进行现金拆分行为的指控认罪。

仅仅是规避金融监控的现金申报就有牢狱之灾,如果再发现逃税可能就牢底坐穿了。

但是我国的《反洗钱法》规定走私属于洗钱的范围,逃税却不在这个范围之中,但除了违禁品,走私不就是为了逃税嘛。

第二条  本法所称反洗钱,是指为了预防通过各种方式掩饰、隐瞒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等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洗钱活动,依照本法规定采取相关措施的行为。

由于这个规定,人行提取的大额交易信息并不允许税务局利用进行金融体系现金流信息与企业交易发票流信息的自动比对核查。使得记录企业使用私人账户进行大额交易的所谓‘内帐’会计竟然成为一个职业。

另外国务院法制办公室2015年1月5日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中也有金融信息监控的规定:

第三十一条  从事生产、经营的单位和个人在其经济活动过程中,一个纳税年度内向其他单位和个人给付五千元以上的,应当向税务机关提供给付的数额以及收入方的名称、纳税人识别号。

单次给付现金达到五万元以上的,应当于五日内向税务机关提供给付的数额以及收入方的名称、纳税人识别号。

但是这部法规的修订四年来,年年进立法计划但是从来没有进入人大审议阶段,具体什么时候能够出台甚至出台时有没有这些金融监控条款都是未可知的事情。

总之,如果哪天有报道说我国仅有数百万人缴纳个税,这个信息可能不是骇人听闻而是确有其事,因为方方面面的法规都在阻挠发现有钱人逃税,不知道这种匪夷所思的局面什么时候会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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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杨红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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