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上观网|安乐死合法化,到底应该不应该?

来源:观察者网

2017-11-09 20:16

【观察者网 文/陈雅莉】昨天,观网的一篇新闻报道,近日,广州一位83岁的老母亲黄兰因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执行

被害人是黄兰的儿子,从出生起就患唐氏综合征,一直饱受病魔摧残。黄兰称,近些年她注意到儿子每天都过得很痛苦,自己的身体也每况愈下,无法继续照顾他,于是选择用安眠药来“让他离开苦海”。

这的确是个很让人难过的新闻。

萌包解读
很压抑的一个新闻,不知道该怎么说,一声叹息吧
芬格欣好眠棉调正失眠解读
一个伟大的母亲,我想他的内心应该非常难受,坐牢什么的我想她根本就不会在乎的。

有很多同学把目光转向了安乐死本身,认为现在国内需要安乐死的立法来应对这样一些无可奈何的情况。

踏破西门解读
安乐死,该是一个提到日程上的事情了
解读
这新闻太让人伤心了,希望还是有个安乐死的法律出现,如果疾病真的无力挽救,病人也太过痛苦,还是希望给病人一个自己选择的机会,让病人有尊严的离去或许是一个更好的选择。

还有同学说,如果自己年纪大了又饱受病痛折磨,自己也会希望能够安乐死。

老油条解读
我也有些希望能立法,如果有天我年纪大了,饱受病痛折磨,我希望能好好吃一顿,看一眼世界,然后来一针

安乐死都一直是一个争议不断的话题。这些年来,不断有人呼吁安乐死合法,但都未曾成功。

2009年6月23日,韩国医院当日正式为一名处于植物人状态的患者摘除呼吸机,实施国内首例“尊严死”。@视觉中国

我国首例安乐死的案件发生在1986年的陕西汉中。

当时,当事人王明成的母亲肝硬化伴严重腹水,医生说已经治疗无望,王明成不愿母亲再受折磨,要求医生给其注射了100毫克的复方安眠灵。

他和医生由此被公诉机关以故意杀人罪被提起公诉,之后被法院宣布无罪释放。

不仅是他母亲,在2000年时,王明成自己也被查出胃癌。03年,他要求给自己实施安乐死,但由于国家没有立法,医院数次拒绝了他。最后他在病痛中离开了人世。

这个事件首次引起了国内对于“安乐死”的关注。

1988年,中华医学会、中国自然辩证法研究会、中国社会科学院哲学研究所、中国法学会、上海医科大学以及其他有关单位,联合发起召开了“安乐死”学术讨论会。

开会结果就是,学术界认为我国还不具备为安乐死立法的条件。

但是几乎每一年,国内都会涌现要求安乐死合法的呼吁。

到1997的首次全国性安乐死学术讨论会上,已经有多数代表表示拥护安乐死了。

不过直到现在,在我国,安乐死仍属于故意杀人罪。

反对安乐死的同学认为,这并没有进步意义。

解读
永远不支持安乐死!病人再痛苦,他的死活别人无权决定!让法律决定自己亲人死活以逃避自己内心的审判,根本没有进步意义!

一旦安乐死合法化,难免会出现用心险恶的人利用法律作出不好的事。

日月解读
问题在于如果力安乐死这种法,如果弄不好,会产生很多非常可怕的后果
a leo 张解读
一定会被有心人利用,用于谋杀
来瓶82年矿泉水解读
安乐死立法后,必然会有人利用安乐死合法杀人。这不是简单的立法区分下就行的。钻法律空子的人很多。

中国社科院法学所刑法研究室主任陈泽宪说,“从我国的一些伦理道德观念,以及现行的一些法律障碍来看,都不具备实施安乐死的条件。”

在国际上,这同样是一个颇具争议的话题。

1976年9月30日,加利福尼亚州州长签署了第一个《自然死亡法》⑶(加利福尼亚州健康安全法),规定“任何成年人可执行一个指令,旨在临终条件下中止维持生命的措施”。这是第一次使“生前遗嘱”这类书面文件具有法律的权威。

是年,在日本东京举行了“国际安乐死的讨论会”,会议宣称要尊重人的“尊严的死”的权利。2001年荷兰上下两院以绝对优势通过了安乐死合法化的法案。

2017年11月3日,澳大利亚墨尔本,参议院内的议员们对维州安乐死合法化法案进行发言。图@视觉中国

2015年9月,英国议会下议院11日投票否决了“求死权法案”,即俗称的“安乐死法案”。投票时,法案的支持者和反对者都在议会大厦外举行集会示威。

到目前为止,已立法容许安乐死的地方有荷兰、比利时、卢森堡、瑞士和美国的俄勒冈州、华盛顿州和蒙大拿州等地。

奥地利、丹麦、法国、德国、匈牙利、挪威、斯洛伐克、西班牙、瑞典和瑞士10国,允许“被动”安乐死,只准终止为延续个人生命而治疗的做法。

而从今年10月23日至明年1月15日韩国也将试行三个月的《维持生命医疗决定法》(也称《安乐死法》),临终患者可以自己决定是否继续接受维持生命的治疗。

虽然目前将安乐死合法化的国家和地区还是少数,但支持安乐死的民众似乎越来越多。

在新民网13年的调查中,有近7成的居民表示“不反对或支持安乐死”。

图自新民网

今年温州医科大学进行的调研中,有84.27%的公众赞同安乐死,但是如果当亲人遇到类似的情况时,有64.8%的人选择不同意。医护人员对安乐死的支持率高达95.4%。城市的支持率是78.5%,农村高达87.62%。

在今年两会上,温州医科大学原校长瞿佳提出了一份关于推进我国安乐死合法化的提案。

据钱江晚报报道,瞿佳的建议是,安乐死应该适用身患绝症、濒临死亡、痛苦不堪的病人。立法一开始一定要严,为确保不被滥用,应设立类似安乐死审查委员会等机构。

图自温州晚报

“很多时候,绝症患者是治疗还是放弃,最终不是自己决定的,而亲人,因为道义和情感,是不会轻言放弃的。”瞿佳曾不止一次听到患者家属说:这么痛苦,如果是我自己,我宁愿不活了。

这也是为什么在对安乐死的意愿调查上,对象是自己还是家人,会有如此大的差距。即便是高票支持安乐死的医务人员,在涉及到家属时,支持率也只有53.3%。

在今年上半年,琼瑶与其继子女关于丈夫要不要插鼻胃管的争执曾引起过公众的关注。琼瑶称不愿对方忍受痛苦,但子女却坚持插管继续治疗。之后,琼瑶写公开信交代后事,称如果自己病重,愿意安乐死。这一说法又引起大家对安乐死合法化的热议。

安乐死的合法化到底应不应该,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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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陈雅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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