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塞尔枷锁与评级霸权制约中国

来源:四月网

2012-11-15 14:07

张捷

张捷作者

中国政法大学资本金融研究院交易学中心主任

对于世界的不断宽松,为什么我们不能进行宽松呢?大家以泡沫对泡沫,而不是我们的紧缩为世界的泡沫腾出空间呢?大家都可以看到的就是世界股市的高奏凯歌而中国的股市熊冠全球,股市的走向是直接与货币的宽松挂钩的,如果我们的货币利率如西方一样的不到2%,我们的股市该多少哦?1%的利率下我们的股市上万点的说法不过分吧?为什么我们要单单的成为紧缩的异类?在全球宽松和危机后未来的资产大抢购过程当中,没有了宽松能力就必然要被绑住手脚,就必然要吃大亏的。

在这里我们不能忽视的就是巴塞尔的评级霸权对于我们的影响,西方所谓的市场经济国家即使是希腊国债这样的垃圾国债在巴塞尔协议下风险权重也是为零的,而次级债即使是雷曼兄弟这样的破产垃圾债,其风险也是20%,我们知道西方银行大部分的资金来源就是次级债,按照巴塞尔协议的标准,这些次级债是要被计入到银行的资本充足率当中的,这样西方银行大量的次级债融资反而成为了银行的次级资本,可以大量计入银行的资本充足率当中,外国的银行杠杆率实际上是远远高于中国的银行的,经常是达到30-40倍的杠杆,这些杠杆都是通过次级债来实现的。中国的银行是没有多少次级债的,中国的银行发行次级债需要审批而且及其不易,因此造成中国的银行在巴塞尔协议下的不平等待遇,中国的银行必须不断地再融资。

同时巴塞尔协议对于风险资产的规定也是不同的,这里对于中国也是不平等的。《巴塞尔资本协议》将商业银行信用风险资产分为四大类,分别以相应的权重(K)反映其风险大小:

- 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中央政府的债权风险暴露权重为0;

- 对于OECD的商业银行及OECD以外的中央政府的债权风险暴露权重为20%;

- 抵押贷款的风险暴露权重为50%;

- 其他所有商业银行、企业、个人的风险暴露权重都为100%。

我们看到中国不是OECD国家,OECD国家被他们定义为所谓的市场经济国家,中国的市场经济地位是不被西方所承认的,因此中国的所有的商业银行、企业、个人的贷款风险暴露都被计算为100%,中国政府的国债的暴露风险是20%!但是西方这些OECD国家的国债在银行资产里面的风险权重是为零的!因此西方国家不断的发行超额国债,这些国债均可以被银行不计成本的持有,中国的银行持有中国政府的国债还要计算20%的风险资产权重,需要有银行资本充足率的要求,持有地方政府债务的要求就更高,这样中国进行市场化和证券化的金融改革的时候是与西方根本不在一个起跑线上的。更可笑的是这一次欧债危机的欧猪五国竟然是OECD的创始成员,他们的中央政府的债权风险暴露权重为0,但是这些国家的国债等风险显著要高于中国的。

更重要的是持有西方OECD国家的银行债务按照巴塞尔协议的规定是只计算20%的风险权重,持有中国的银行债务就要被计算100%的银行风险资产权重,这样的结果就是银行的金融杠杆率受到了巨大的差别待遇,西方的这样的低杠杆的背后就是给银行炒作衍生品打开了方便之门,而且让西方的金融机构可以极其方便的用极高的杠杆来炒作金融衍生品,因为次级债到其到期的前五年就可以最高100%的比例计入银行的次级资本了,最少的一年内到期的也有20%,而这些银行债务的风险权重才20%,炒作他们的核心资本充足率要求是不到其次级债金额的2%的,在巴塞尔协议III以前,这个资本要求甚至不足次级债金额的1%。但是中国的银行要发行次级债,中国的银行持有的话就要被计算100%的风险权重,与银行的贷款的风险权重是差别不大的,中国的银行要持有其他银行的次级债本身对于核心资本就要有高于西方的银行5倍的股权资本的需要,银行股权融资的压力可以想象。

西方金融机构在巴塞尔协议下可以这样的大量发行次级债不受限制,同时金融机构持有这些次级债资产也没有多少的资本要求和负担,我们可以看到的就是一家金融机构发行的次级债被另外一家持有,然后是另外的发行次级债又被其他金融机构持有,最后可以循环回来在由这家金融机构用发行次级债所得的资金购买持有,出现了次级债循环持有这样的怪圈,而且这样的持有经常是隐秘的,而对于持有银行CDS等金融衍生品,其风险与其担保额相比被计入风险资产管理的比例也是很低,因为虽然是其风险权重按照评级高低有所不同,但西方给了这些债券高高在上的信用评级,按照他们的高评级这些债权债务的风险权重很多只有20%,想一下把欧洲这些OECD国家的国债的风险权重已经变成了零,持有这些国债的CDS的风险权重能有多少?造成这些金融衍生品与次级债一样可以高风险高杠杆的交易和循环持有,炒作金融衍生品的资本充足率要求在巴塞尔协议下也是很低的。

在这样的高杠杆和循环持有下,风险被杠杆放大,在巴塞尔协议下对于银行的风险管理上是刻意的“忽略”了这样的资产关联性,有关协议根本没有考虑到不同资产间的相关性是很不正常的,其背后就是给这些西方的银行带来巨大的利益,08年的经济危机也是在这样的基础上发生的。在08年危机前,在98.7万亿美元的利率衍生产品中,摩根大通独占鳌头,占有74万亿的份额。在金融领域中,用10∶1的资金杠杆比例进行投资已属非常“冒进”了,100∶1则是“疯狂型”投资。90年代著名的超级对冲基金“长期资本管理基金”在两位诺贝尔经济奖得主指导下,建立了当时世界上最复杂的风险对冲数学模型,拥有着世界上最先进的计算机硬件设施,在用这一杠杆比例投资时,一不留神就输了个精光,还险些拖垮整个世界的金融体系。摩根大通做利率衍生产品时的杠杆潜在比例竟然高达626∶1,堪称世界之最。在这样的高杠杆的情况下居然他们都符合巴塞尔协议要求的资本充足率和资产风险控制的要求,在次级债模式下理论上是可以不受任何巴塞尔协议限制无限的加大金融杠杆的!对此你还觉得巴塞尔协议的设计本身没有问题吗?

在世界经济危机的风雨飘摇当中,谁有话语权谁就有了最大的力量,美国控制的三大评级机构怎样把他们的评级变成能够左右世界的力量,很多人仅仅认识到了世界对于他们的关注这一个层面,实际上通过巴塞尔协议,对于这些评级机构的权力是被固化的,评级的下调直接关系到你的银行的杠杆和资本充足率的,这样三大评级机构就有了对金融市场生杀予夺的大权,巴塞尔协议维护了美国的评价霸权。

巴塞尔委员会针对各商业银行风险管理水平的不同,提出了信用风险计量的两大类方法:1、标准法,基于商业银行资产的外部评级结果,以标准化方式计量信用风险;2、内部评级法,基于商业银行自身健全和完备的内部评级体系计量信用风险,但必须经过监管当局的技术检验和正式批准。

巴塞尔协议的信用风险计量标准法对主权、商业银行、公司的债权等非零售类信贷资产,根据债务人的外部评级结果分别确定权重,零售类资产根据是否有居民房产抵押分别给予75%、35%的权重,表外信贷资产采用信用风险转换系数转换为信用风险暴露,过分依赖于外部评级,对于缺乏外部评级的公司类债权统一给予100%的风险权重,缺乏敏感性;此外,也没有考虑到不同资产间的相关性。这样的风险权重评估就是对于没有经过西方三大评级机构进行评级的金融资产100%的计入银行的风险资产,再对于风险资产按照巴塞尔协议的要求乘以资产充足率得出银行必须的资金金数额,而对于经过评级的金融资产则可以降低计入风险资产的比例,降低比例后所巴塞尔协议资本充足率要求的必需的银行资本金随之降低,因此这个评级实际上就是决定了银行的资金杠杆水平和银行的发债成本,因为高评级可以降低资本充足率要求,就会有更多的银行愿意持有你的次级债等债权,金融机构持有这些债权的成本不仅仅是利率,也受制于资本充足率,如果大量持有的都是高评级的资产,银行的金融杠杆就可以很高,否则在巴塞尔协议的资本充足率的要求下金融杠杆是高不了的。

巴塞尔协议信用风险计量的内部评级法要去商业银行建立健全的内部评级体系,自行预测违约概率(PD)、违约损失率(LGD)、违约风险暴露(EAD)、期限(M)等信用风险因素,并根据如下权重公式计算每笔债项的信用风险资本要求(K):

(1)公司、主权及商业银行暴露:①非违约风险暴露;②违约风险暴露。

(2)零售暴露:根据对商业银行内部评级体系依赖程度的不同,内部评级法又分为初级法和高级法两种:①初级法要求商业银行运用自身客户评级估计每一等级客户违约概率,其他风险要素采用监管当局的估机值;②高级法要求商业银行运用自身二维评级体系自行估计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违约风险暴露、期限。初级法和高级法的区分只适用于非零售暴露,对于零售暴露,只要商业银行决定实施内部评级法,就必须自行估计PD和LGD。

我们看到巴塞尔协议的信用风险计量的内部评级法是要求必须经过监管当局的技术检验和正式批准的,这个监管部门是谁呢?这里也是不平等的,因为这个监管部门是在国内各国有各国的主权,但是到了国际之上,是你要打交道的货币是什么,发行货币的国家有监管的权利,现在美元是世界的结算货币,你要以美元结算经过美元的结算机构,你是否符合巴塞尔协议就是该结算机构说了算了,因此不要简单的看这个协议是怎么定的,这个协议实际执行起来的结果就是谁做结算货币谁监管,除非交易的双方有特别的约定!因此这个内部评级法实际上就是美国以及美国认可的金融机构可以使用,其他的金融机构只能使用标准法来进行风险计量,而使用标准法的风险计量的结果就是你必须屈从于美国控制的三大评级机构之下。无论是你让美国三大评级机构进行评级还是你内部评级被美国监管机构认可,这协议运行的结果就是让你逃不出美国评价你的如来佛手掌心!

这些评级国内虽然有些机构也开始了,但是总体上中国的企业规模很小,是负担不起评级的费用的,所以能够进行评级让银行降低风险资产比例的凤毛麟角。而且对于世界的垄断企业,评级机构为了其在世界的话语权,会主动进行评级和发布的,但是对于中国绝大部分企业的评级则必须由企业支付高昂的评级费用,这个费用的门槛不是一般企业能够负担的,这里也是存在严重的成本不对等。

不但如此,这个协议还要对于你的信息安全进行挤压,如果你让三大评级机构评级你的信用等级,就是对于这些评级机构来一个信息大公开,而采取内部评级法也是要求信用暴露的,也是要对于监管机构信息公开的,结果就是中国的金融信息必须向美国公开,对此中国显然是难以做到,结果就是中国银行的资产均要按照100%的权重计入风险资产受到巴塞尔协议的资本充足率的限制,这对于中国显然是不平等的。美国金融机构对美国评级机构和美国监管机构信息公开是没有什么额外风险的,但对于中国来说这是国家的核心利益和核心秘密之一,完全是不对等的。这样美国的金融机构通过信用风险计量的评估可以大幅度降低银行资产成为要被资本充足率约束的风险资产的比例,因此可以有比中国等发展中国家更高的金融杠杆,通过金融优势就可以掠夺他国的财富,金融优势是美国等发达国家霸权的主要体现,巴塞尔协议保障了他们的评价霸权,并且使得评价霸权通过协议转化成为金融的实际优势地位。

在巴塞尔协议的评级霸权和不平等条约下,中国的银行业是根本不能宽松的,在这个战略层面已经将中国的宽松道路堵死,尤其是在美国前两轮QE时中国没有及时跟进,外汇储备快速增加到32000亿美元比危机前增加一倍,这样的快速增加的结果就是我们的市场早已经被外来的热钱所潜伏,如果中国此时进行宽松,则进来的热钱投机就要大幅度获利,他们的获利退出了,想一想2008年1月中国的外汇储备是15898.10亿美元,到2012年6月是32400亿美元,这新添的美元当中有多少热钱?而我们的国际投资头寸表显示2011年6月末外国来华投资15838亿美元,占对外金融负债的60%。如果此时中国宽松股市等资本市场价值翻倍上涨,外资获利就可能超过我们的外汇储备,如果股权的价值翻倍外国来华投资的资本价值就要30000亿美元以上,还有隐藏在房市和股市的热钱资金,如果中国宽松他们就要胜利大逃亡了,中国的选择只能是彻底压死因此在国外抢先宽松以后,中国实际上已经没有了宽松的机会,而西方发达国家的巴塞尔枷锁和评级霸权不解除,中国是没有宽松的机会的。

在内外宽松不同的情况下松紧不同,如果开放外资进入则对于中国也是一个剪羊毛的过程,巴塞尔协议在这里不但对于中国是枷锁,对于欧日压力也是很大的,每一次评级的下调,对于欧盟和日本就意味着要银行和金融体系进一步的去杠杆化,压低了欧日的杠杆也就是使得货币衍生的货币乘数降低,货币供应必然是紧缩的,不要看各国央行提供的基础货币怎样的增加,对于整个经济社会影响大的是基础货币经过金融衍生后的广义货币,这广义货币在货币乘数的变化之下,是完全可以与基础货币增减的方向相反的,巴塞尔协议订立之初,就有限制日本当年量化宽松的作用,是美国和英国共谋针对《广场协议》下日元升值以后,日本央行大量印钞应对升值攫取世界财富所采取的限制策略,在这样的限制之下你的宽松结果是要被银行的依据巴塞尔协议不断的再融资从金融货币市场上抽血所抵消的,现在这样限制日本的策略变成了中国的枷锁,但是对于美英,则是一个债券为主的金融社会,持有金融机构的次级债哪怕是破产的雷曼债券只占20%的风险权重、持有国债哪怕是希腊这样的垃圾国债也不计算风险权重,债券的融资模式不会增加广义货币的数量不会发生银行存贷款所造成的金融衍生,因此对于货币乘数是关系不大的,美联储购买MBS等债券本身也是扶持债市,西方有一个比中国发达的多的债市,债市的规模比股市要大,这在中国是债市完全与股市不对等的,这样的差异就被规则制定者所利用,制定了有利于自己的规则。

这里我们是不能忽视巴塞尔协议和美国的评级霸权所造成的影响,整个世界不是一个平等竞争的世界,中国是没有与西方平等宽松的条件的,中国在执行巴塞尔协议的时候似乎更需要一些灵活思维,在中国建立一些不需要符合巴塞尔协议的金融机构,在国内给市场提供更多的流动性,我们的金融改革和小额贷款公司等似乎也是在进行尝试,中国崛起是要付出更多的代价的。

责任编辑:陈轩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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