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哥哥:台湾劳工权益越斗越少,连资方都笑了

来源:观察者网

2017-11-20 08:09

滨哥哥

滨哥哥作者

一个写文章的程序猿,政治观察者,知乎ID:不爱鸡汤的滨哥哥

【文/观察者网专栏作者 滨哥哥】

台湾一年一度的秋斗又一次上场了,这次秋斗主题为:“政府极右强压迫,人民觉醒拼生存”。

11月12日,约200名参与者扛着铁链游行到“总统府”前,丢掷蔡英文竞选时用来宣传的“小英扑满”(小猪形状的储蓄罐),并以“行动剧”的方式挣脱铁链,象征反抗压迫,表达对蔡英文的愤怒。这几天也刚好是蔡英文推出“一例一休”一周年的日子,一年前蔡政府以“落实周休二日”为名,砍掉了劳工的七天假期。而一年后的今天,接替林全上任的“行政院长”赖清德也提起刀子再一次修改了“一例一休”,这一改让民众大呼“倒退三十年”。

新版一例一休又改变了什么?

一例一休是什么?简单地说,就是一周之中,有一天是例假,这天必须休息不能加班。然后给出一天是休假,这天可以跟老板商量上班要给加班费。而不同于大陆的周末加班双倍工资,节假日三倍工资的规定。台湾加班当日,前四个小时按1.33倍计算,四小时以上按1.66倍计算。同时,加班的日薪不同于大陆按21.75天计算,台湾是按照30天来计算。换句话说,所谓的周末加班费,仅仅只是比平时上班多了一点点的加班费而已。如果粗略计算的话,按照新台币24K计算,加班费不过是多了0.5K新台币(24/30*0.66=0.528),即100块人民币左右。由于员工已经有了一例一休的“休息时间”了,所以蔡政府顺势将“多出来”的法定假期给砍掉。

然而赖清德上台之后,又开始了对一例一休进行修法,引起了劳工团体的一片哗然:在新版修改法案中,目前已确定将全面松绑7休1制,未来只要劳资双方协商、或经过工会同意,劳工休假不再有只能连续上班6天的限制,未来劳工可在2周14天中有2天例假和2天休息日,14休4,休假天数不受影响,但休息日若劳工都同意出勤,例假挪移后,等于最多可连上12天班。

除了松绑7休1外,台湾劳动部也打算取消现行加班不足四小时按四小时算、超过五小时按八小时算的加班费规定,改依实际时数计算,还提出递延特休假、弹性延长加班工时上限、放宽轮班间隔11小时规定等计划。11月6日由赖清德亲自主持行政、立法协调并正式拍板,要赶在年底前完成修法。

取消“做1算4”和“做5算8”的加班费规定,就意味着当天加班其实就是没有加班费,变成了普通的工作日。而这种情况之下,台湾劳工们普遍担心的就是:企业有很大的可能将休息日变成了工作日,变相得变成了连续工作12天,换来2天假期的超长工时模式。有意思的是,劳工因为在休息日加班,所以才需要给加班费,而如此修法就变成了休息日就是工作日,如此一来岂不荒唐?真是玩得一手“朝三暮四”的好猴戏。

台湾劳工的长工时

台湾劳工其实算得上是资本家最爱:任劳任怨。

台湾“劳动部”公布全台湾劳工全年工时为2034小时,较邻近的日本每年多出304小时。比对经济合作暨发展组织OECD(Organisation for Economic Co-operation and Development)旗下各地工时的统计,去年全球主要国家和地区劳工全年工时最长的为新加坡2366小时,其次为墨西哥2255小时,第三为哥斯达黎加2212小时,韩国为2069小时排第四,台湾以2034小时排名第六。这种情况下,根据台湾“劳保局”统计2011年-2015年的数据,台湾过劳死人数达到了163人,平均每11天过劳死一个劳工。

从草案来看,劳资双方只要完成“雇主经工会同意,如事业单位无工会者经劳资会议同意”等程序,即可使得各行各业劳工连续工作12天休2天,轮班间隔休息时间自11小时调降为8小时合法。所以在极端的状况,劳工每天上完大夜班,休息8小时后接续上早班,这样连续12天的血汗模式是合法的,而过劳的健康危害后果,却是由劳工自己承担。

以我们曾经举过的身为公家机关的台铁员工三班倒模式:全年无休三班制:日班,夜班,休息日。日/夜班为12小时,休息日为24小时。然而,实际上的工作形态是:不断地进行日夜颠倒,每三天调整一次时差,休息日其实都是在调整时差的补眠中度过的。相对而言,大陆的铁路员工四班倒模式更为人性化:工作12小时,白班—夜班—休班—休班。白班12小时,休息24小时,夜班12小时,休息48小时。每四天一个循环。连台湾的公家机关都如此,那么台湾其他劳动业密集的员工恐怕更不好过。

台铁员工的三班倒

而所谓“劳资协商会议”争议也是相当高。据统计,台湾的企业数总共为140万家,其中只有4.96%的企业有开过“劳资会议”,在工会相当稀少的情况下,“劳资会议”将为主要规范,但是“劳资会议”的性质充其量是“劳动契约”,将会产生劳动契约约定劳动条件低于“劳基法”但却合法的矛盾现象。而在台湾,法律上写明是要劳资协议,实际上是劳工不同意就往往会被刁难或者逼走。在劳检方面,罚款也不过是两万台币而已,还会暴露举报的员工身份,从而被老板逼走。

草案中规定单月加班工时最多54小时,且3个月合计上限为138小时,而轮班间隔的11小时,则可经劳资协商后可降为8小时。名义上是为了让劳资双方的工时更加有弹性,然而实际上的操作就会变成每月30小时、54小时、54小时、54小时、54小时、30小时的工作模式,所谓的弹性加班,其实是变成了方便资方弹性让员工加班。

对比两岸的劳动法

如果说现实工作中会因为劳资双方的各种协商而发生混乱的工作时长的话,那么法律层面的规定便是最大化地保障劳方的根本利益。两岸在对于劳工的法律保障上面,台湾对于劳工的保障是远远不足的。

两岸的工时规定都是同样的8小时制,对于大陆人而言周末加班双倍工资或者可用作工作日调休,节假日加班三倍工资,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了。然而对于台湾而言,这是不敢想象的事情。2016版的一例一休给予劳工的加班费仅仅是1.33倍和1.66倍的两种版本。而2017赖清德版本则是将加班费归零,变成工作日薪资。

而年假方面,大陆通常工作满一年会有五天年假,年假未休完要折现三倍工资。而台湾未休完的年假不仅没有折现,同时往往也会被挪用去放台风假。

同时,在每年的高温天气下,在室外超过33度的环境下工作,根据各省的规定必须给员工发放150~200的高温补贴。而台湾也同样没有这种福利。台湾针对高温假虽有过不少讨论,但一直没有共识。有近7成劳工认为政府应制定高温假,但企业仅1成9赞成;而高温津贴方面,劳资两方的落差也极大,根本无法实现。

在劳工职业保障上也是不足的,若是员工被开除,必须补偿员工年限N的N+1个月工资。而台湾只有N*0.5。在妇女权益上也是一样,在大陆根据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以广东新计生条例第三十条规定,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享受八十日的奖励假,男方享受十五日的陪产假。在规定假期内照发工资,不影响福利待遇和全勤评奖。即在原来98天产假的基础上,再增加80天,合计178天。

而台湾只有八周的产假,甚至比不上菲律宾60天的产假,泰国90天(前45天工资100%,后45天50%)。

在这些法律法规的规定下,大陆政府同时也在年年提高劳工的基本工资,提高对劳工的法律保障,这也就导致了那些对于员工权益保障不高的台资企业,在劳动法的推动下,尤其是那些高污染、高能耗的劳动密集型工厂,只能撤离大陆市场,回到台湾或者东南亚。

而在台湾则是相反,台湾老板们通过媒体威胁政府修改损害他们利益的规定,否则动辄以出走台湾相要挟,以至于台湾劳工连真正的周休二日都无法保障。政府变着花样做出各种例假、休假,变形工时,单月最高加班工时升为54小时,三个月上限138小时等各种复杂又混乱的劳动规定出来。最终的结果就是本次修法出来,资方都笑了,而劳方却更加怨声载道。

同时,在劳动局保障方面,台湾的做法也是跟大陆截然不同。在大陆,员工如果权益受损,可以向劳动局举报。这个时候只要劳工投诉劳动局,资方就会被调查劳动合同、薪资条、考勤纪录等。资方若有不法,轻则整改,重则停工,而最重要的是,投诉的员工完全不会被掀底。2014年四月,广东东莞裕元鞋业(台资)爆发工人围厂抗争,就是因为资方未足额给予员工社保金,最后收场是资方承诺缴足社保金,同时往前追溯五年。有业界预估,以裕元鞋业的劳工人数计算,裕元鞋业所属的宝成集团可能要吐出80亿元。

但是台湾则相反,台湾如果要告资方超长工时,采取责任制压榨劳工的话。则举证责任放在劳工身上,必须由劳工去拿出证据提交到相关部门后,约两周左右劳检才会到资方去进行调查。而在现实中,台湾劳工往往在准备好材料提交上去后,检查部门事先提醒了资方去检查,最多罚款2万新台币,然后该劳工“很不凑巧”就被泄露出去,面临被老板以各种理由而开除的命运。

台湾劳工不敢抗争,不会抗争已经是一个社会共识,由此衍生而来的就是各种“惯老板”的现象。台湾社会在很多情况下,加班被视为是认真工作的一种指标,即便你的工作已经做完,但是老板没走你也不敢走,从而加强了从众的互补性,大家都不敢走了。而另一方面,资方也利用这个特性,制造高工时的企业文化,并提出相对于高工时的待遇,使得劳工愿意接受高工时,从而制造出“责任制”出来:工作没做完,你怎么可以下班?

比如鸿海董事长郭台铭就可以作为一个例子:在对于民众呼吁恢复7天假期的议题上,郭台铭就直接表示台湾放的假太多了。他强调“鸿海集团有很多员工周六自动来上班,虽然没有加班费,但是一到过年绩效评比时,奖金反而比加班费还要多”。郭台铭还强调,鸿海曾做过调查,发现最受上司重用、升迁速度最快的都是这批自动来加班的员工。

而这就是资方所培养出来的最听话最让人满意的劳工,不是吗?毕竟能够评比上而获得奖金的是少数,而无偿加班的却是大多数劳工。

人才外流的台湾

盘剥之下的台湾青年渴望远离本岛外出工作,以至于出现了不少“台劳”现象。

不少台湾青年毕业后直接离开本岛,前往香港,新加坡,甚至泰国寻找工作的机会。远的不说,就在今年四月份,上海台协回台招聘,总共开出818个职位出来,却足足引发了上万台湾青年前往应征工作。而这场招聘会,开出的起薪平均也不过27K,比主计总处最新发布台湾平均薪资33K还低,但根据调查,超过七成七的上班族有意前往海外工作,尤其大陆职场是首选。台湾官方资料是青年月薪不到3万新台币者有123万人,占青年的比例是超过6成。

20多年前,当时的“经济部长”江丙坤忧台湾政治与社会纷乱影响经济,而指说如长此下去,台湾将“菲律宾化”,台湾人变成“台劳”输出。而许多学者与人力业者认为台湾海外就业人数应该在百万人左右,估计单是大上海地区就有台商与眷属超过百万人。两年前一份比较亚太地区高阶经理人薪资报告就已指出,台湾的高阶经理人年薪只有185万新台币,比北京、上海的250万新台币左右低;在亚太国家中,只比越南、菲律宾高。这两年,连人均所得比台湾低的马来西亚都来台召募医疗专业人员,开出的年薪是台湾的2-3倍。

台湾的低薪、长工时确实恶化了就业市场,让人才外流严重。台湾“国发会”的资料显示,2015年赴海外工作的台湾人人数为72.4万人,远高于2005年的34万人,超过七成至少有大学文凭,属于白领阶级。高达58%的人前往大陆工作,15.4%的人赴新加坡、马来西亚等东南亚国家。

牛津经济学公司(Oxford Economics)的报告预估,人才出走将导致台湾在2021年面临全球最大“人才缺口”,也就是人才供需失衡。台湾人才赤字(talent deficit)为-1.5%,韩国-0.9%,星国-0.6%,大陆0%,也就是供需平衡。

回顾历史,台湾上班族的薪资在80年代是高度成长期,当时的上班族每年调薪幅度为5-10%;90年代后开始下降,但实际薪资还是增长的。到了21世纪,台湾名义上的薪资增长也只能在1-2%左右徘徊,算上物价上涨,其实薪资是负增长的。这也跟台湾这些年来的经济成长率是相符合的。

这样的薪资状况,连泰劳都不愿意去台湾了:台湾刚开放外劳时,与泰国薪资差距约3到5倍,让泰劳成为台湾最大外劳来源。但是随着泰国经济发展,薪资提高,目前台湾薪资仅泰国1倍多,泰劳来台人数已掉到最后一名,泰劳大多第一选择变成了韩国。

而回到台湾社会的大环境来看,台湾最大的矛盾其实根本不是统独之争,那只是台湾阶级矛盾的表象之一。就像美国用种族斗争、性别斗争来掩盖日益严重的阶级矛盾一样,台湾也同样是通过炒作蓝绿之争,统独之争来掩盖劳资双方的阶级矛盾。在台湾,政府偏袒资方,盘剥劳方的现象诞生了一系列的“惯老板”“做奴工”的现象,大家都不敢出头抗争,连维护自己权益去举报都有可能因为劳检部门“不小心”泄露了举报人而被开除。

在资本主义经济体制下,劳资关系之所以容易处于对立态势,原因出在双方关系的不对等,台湾过去30年,经济成长果实的分配逐渐倒向资本家,与此同时,劳动报酬率却逐年下降。简言之,台湾的经济成长,以及资本家积累的大量财富,有相当比例是以劳工的长工时、低薪资为代价,这也是蔡英文在大选时声称要改善劳工劳动条件的背景。然而,资本主义下的选票政治离不开财团的资金支持,资本绑架政治从而为资本服务本来就是其运行的基本脉络,什么时候有过劳工的位置呢?这就是为什么台湾劳基法一次又一次地修改却诞生出连蔡英文这位法学博士出身的人都看不懂的“一例一休”出来。

而最为讽刺的是,即便是一年一度的秋斗会场上,61个民间团体所组成的约200名抗议群体,还不如他们手上扔的400个“小猪扑满”多。如此规模的抗议,只能沦为一年一度的行为艺术表演而已,又如何为劳工权益真正抗争呢?如果说能“骂领导人”“向领导人丢鞋”是所谓“普世价值”的话,那么切实落实劳工权益,才是真正的普世价值,与其嘴炮务虚,不如行动务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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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小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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