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雨潇:倡导“平等”的美国刚刚废除了一条平等法则

来源:观察者网

2017-12-28 08:20

戴雨潇

戴雨潇作者

纽约大学研究生,思想与文明观察者

【文/观察者网专栏作者 戴雨潇】

美国互联网正在发生一场大地震。

几天前,联邦通信委员会(FCC)以三票比两票通过一项具有争议的判决,正式将奥巴马时代确立的“网络中立”原则废除。

这一决定遭到了《纽约时报》、推特、BBC、CNN、The Verge等众多主流媒体和科技博客的强烈反对和抵制。紧跟媒体的脚步,美国社会各界和几大互联网社区也是一番哀鸿遍野的景象。在这一两周的时间里,社交网站上的用户疯狂地编侮辱性段子黑FCC、YouTube 上针对FCC主席派的恶搞视频层出不穷、白宫网站“不要废除‘网络中立’”的情愿已经收集到了近30万签名,抗议、游行此起彼伏。

“网络中立”原则的拥护者认为,FCC的判决会导致未来用户需要向网络服务供应商付出额外的费用,一部分人甚至声称FCC废除“网络中立”的举动会“杀死互联网”、“破坏民主”。

坚定废除“网络中立”的FCC现任主席阿吉特・派(Ajit Pai)则指出,废除“网络中立”会鼓励创新、吸引投资,而且确保了互联网的开放和自由。

遗憾的是,这一震动美国各界的重大事件在中文世界里除了少数媒体亦步亦趋加入到了美国主流媒体反对FCC的大军里,鲜有详细的报道和分析。究竟是什么样的政策让它的支持者认为它保护了“互联网自由”,同时又让反对者认为它践踏了“互联网自由”?“互联网中立”和“互联网自由”之间到底是什么关系?

什么是“网络中立”原则?

“网络中立”(Net Neutrality)这个词起源于哥伦比亚大学法学教授吴修铭于2013年发表的一篇论文[1],内容是要求宽带网络服务供应商必须对网上的所有流量一视同仁,不能优待或者限制来往某些特定网站的流量。

为了确保“网络中立”,2015 年奥巴马政府签署命令以1934年通过的《通讯法案》第二章[2]来管制互联网服务,这一部分的核心是将互联网运营商强行划为“公共承运方”(common/public carrier),用通俗的语言讲就是把宽带网络当做水、气和电力等公共设施来管控[3]。在此政策下,互联网运营商不可限制使用自己网络的用户访问特定网站,就像电力和自来水公司不能刻意给某家某户断水。

“网络中立”原则所鼓吹的“对待所有流量应一视同仁”(treat all usages of their networks equally)从表述来看和美国建国《独立宣言》里“人人平等”的内容十分相似:

我们认为下面这些真理是不言自明的:造物者平等地创造出每个人(这句通常被翻译为“人人生而平等”,实属错译),并赋予他们若干不可剥夺的权利,其中包括生命权、自由权和追求幸福的权利。

We hold these truths to be self-evident, that all men are created equal, that they are endowed by their Creator with certain unalienable Rights, that among these are Life, Liberty and the pursuit of Happiness.

一向高举“自由”和“平等”的美国现在却要决定废除“网络中立”这一“平等”法则。这一对看似自相矛盾的主张,其实有着一致的内在逻辑。为了理解这个逻辑,我们有必要重新审视“网络中立”政策的实际效果和美国式“平等”的本质。

“网络中立”其实水很深

“网络中立”的支持者——美国主流媒体和大群网民认为FCC取消“网络中立”之后,网络供应商就可以根据自己的利益去提升用户使用自己网站和服务的速度,同时降低用户访问竞争对手网站的速度。由于很多人遇到加载需要花较长时间的网站就会直接关掉转而去访问那些快速的网站,有人认为网络供应商未来实质上可以决定使用自己网络的用户访问什么内容,达到了“操控互联网”的邪恶目的。

在“网络中立”法则的支持者脑子里,互联网的未来是图中这样。少数付得起钱的大公司将享受“特权宽带”,而普通用户只能挤在低速的网络。(图:Star Tribune)

他们指控FCC的做法不仅破坏了言论自由,甚至会让中国等其他国家影响美国的互联网发展[4]。如此一来,互联网就不“中立”了。

支持这一原则的美国人深谙“名不正则言不顺”的道理,所以给自己的政治议题起了一个得体的名字——“网络中立”。

对于另一方,FCC的主席派来说,故事就完全不是这样了。

派在FCC投票结束后的演说中[5](在互联网上反FCC势力的重重围堵下,我花了足足十分钟才在一篇反对这一演讲的文章附录里找到了他的演说全文),只说FCC刚刚投票废除的是1934年《通讯法案》中的第二章,即把互联网划为公共设施那部分,绝口不提什么“网络中立”——因为他根本就不认为第二章的内容和“中立”有什么关系。

他指出奥巴马时代的FCC在2015年起实行的《第二章》,无论是为了“中立”还是什么别的目的,它在本质上还是管控,而且是一种非常强力而且细致的管控(heavy-handed micromanagement)。用上世纪三十年代人们管理无线电的手段去处理互联网这个日新月异的领域,对相关行业的繁荣发展十分不利。过多的规定会限制网络供应商创新的欲望,令原本不断发生革命性突破的互联网行业受到律师、会计和官僚条条框框的限制。

他举例说,自上一届FCC实行《第二章》之后仅仅两年时间,宽带互联网建设吸引的投资减少了5.6%,是除了经济萧条时期以外发生的第一次负增长。

另外,《第二章》的条例对小型互联网供应商打击尤其严重。很多公司并没有足够的时间、精力或者律师去钻研那些复杂的条例,一些本来计划好的项目因为2015年的新规直接就停止运作了,而正是这些小型互联网供应商保障了美国的广大农村地区也能享受高速便利的互联网服务。所以所谓的“网络中立”顶多是保证了大都市中产小资的“中立”,很多农村地区的美国人现在连高速互联网都接不上了,以后不知道还会有多少互联网领域的创新被扼杀在襁褓之中。

一个主要由为美国农村地区提供互联网服务的小型互联网供应商组成的组织——无线网络服务供应商协会(Wireless Internet Service Providers Association)——调查发现该组织至少80%的成员认为《第二章》的实行,“产生了额外的花费,延缓或减少了互联网设施的扩建”[6]。

派认为克林顿时代(当时是民主党总统、共和党把持国会)政府对互联网的“轻管控”(light-touch regulation),才是促成当时美国互联网公司奇迹般飞速发展的关键。FCC现在废除《第二章》或是“网络中立”的目的正是减少管控、率由旧章。

FCC现任主席阿吉特・派(Ajit Pai)

到这里为止,两方的论证看似各有各的道理。

接下来的剧情按理说应该是这样的:

派等支持废除《第二章》的这一方想办法提供更多的数据和事实,证明废除了《第二章》会促进哪些具体的小型互联网供应商进入市场,为农村地区提供服务。

拥护《第二章》和“网络中立”的民主党和自由派媒体则应该举证,放任互联网供应商持续垄断会给互联网用户和互联网经济带来什么实际的负面后果[7]。

然而美国向来是个不循常理的国家。事情之后的发展并不是两方势均力敌地辩论,而是我在文章的开篇中提到的景象——网民一边倒拥护“网络中立”,反对FCC和派主席。

自由派的愚民宣传

在美国特色民主主义社会的政治运作中,讲道理是最没用的事情。

围绕着是否应该废除《第二章》政策的讨论,自从“网络中立”这个词出现的那一刻开始,就同事实和数据没有什么关系了。

民主党和自由派借助主流媒体和社交平台的工具,将自己的政治议题和“中立”、“开放”的互联网、个人的“言论自由”甚至美国的“民主”捆绑在了一起,给普通美国民众灌输——废除了《第二章》,互联网就不“自由开放”了,以后你们在网上看到的内容都是几个大型网络供应商寡头想让你们看到的内容,你们连发推特上谷歌搜索都要付费等错误信息。

著名的自由派媒体《纽约时报》刊登了一篇来自耶鲁大学亚洲研究博士生尼克·弗里希(Nick Frisch,推特 @nbbf88)的专栏文章。这篇文章的英文版直接以《如果以后你无法访问这个网页怎么办?》为标题,危言耸听暗示废除了“网络中立”之后美国人有可能连新闻都看不成了,中文版更是莫名其妙地揶揄了一下中国。

主流媒体添油加醋,各大网站也没有闲着。Reddit,Netflix,Imgur,EEF,Airbnb,The Verge,Pornhub 等等社交网站、视频网站、图片网站、租房网站、科技网站甚至黄色网站,都积极加入到了洗脑的队伍。有的说“拯救互联网”,有的说“互联网要完了”,有的声援“为了自由和公平的互联网”,好像《第二章》被废除之后就会世界末日一样。

十分讽刺的是,积极拥护“网络中立”、“网络自由”,反对FCC和“网络供应商霸权”的著名社交网站推特,被细心的网友发现竟然刻意屏蔽“网络中立”讨论中的异见。互联网领域专家和法学教授弗雷德·坎贝尔在《福布斯》发文,描述了推特公司依次以“包含潜在有害内容”、“服务器错误”、“怀疑是机器刷帖”三个原因拒绝他在推特上转发一条AT&T公司(美国第二大网络供应商)关于“支持开放互联网”的声明链接[8]。

网络供应商还没开始优待或限制来往任何网站的流量,社交网站倒是先在自己的平台上把网络供应商的嘴堵上了。声称为了捍卫“自由的网络”拥护“网络中立”原则,自己做起事来却毫不中立。

推特的双重标准又一次赤裸裸地展现了很多自由主义和平等主义人士的真面目——他们在权益受到比自己强大的势力损害的时候,才会高举“自由”和“平等”的大旗,回过头来欺压更弱势的群体毫不手软。

美国人生活在自由派主流媒体和各大网站这种无孔不入的宣传洗脑和信息审查之中,自然无法对《第二章》的去留(乃至任何公共政策)形成自己独立清醒和客观公正的看法——他们都说废除《第二章》就是破坏了互联网的“中立”和“自由”,那我只能反对了。于是就出现了网上一边倒反对FCC的情况,甚至有极端分子去派的住处威胁他的家人。

这也反映了美国所谓的民主社会实际的运作模式。利益团体、新闻媒体、社交网站、明星、大V等意见领袖就各类事务做出判断,然后把自己的判断再加工制作成简单的口号(比如“这项政策促进平等”、“那项政策反对自由”等),通过先进精密的宣传工具转销给普通民众。民众对政治事务看个大概,把本应自己进行的思考外包给了这些媒体,根据平时最爱看的报纸或是喜欢的明星意见最后稀里糊涂地投一票。如此就完成了一整套美国特色“征集民意”的流程。这样虽然表面上看起来大众参与了决策,然而实际上各类社会事务的决策都是被少数意见领袖左右的。

除了以上我描述的这种“走秀式投票”的方式“征集民意”,美国还有一个确保社会正常运作的秘密——在必要的时候拒绝任何形式的民决,转而使用专制。

比如这次FCC废除《第二章》把互联网划作公共设施的决定,是委员会五个成员的投票结果,这一决策和广大如丧考妣、痛不欲生的网民没有任何关系。就像四年一届的总统大选,两党内部先经过各种暗箱操作(参考2016年民主党候选人初选希拉里胜桑德斯)定出来一个在大部分情况下符合党内资深人士口味的候选人,然后再全民搞一场大阵仗让老百姓二选一,美其名曰民主选举。

美国政治体制的设计者其实心里很明白,“人人平等”只是《独立宣言》上的一纸空文,政治地位的平等本来就是痴人说梦,在诸如互联网管制等各方面,大众或是网民的意见不具有太多参考价值。

事实证明也确实如此。1000多万针对FCC废除《法案》的网友评论中,有350万是一人多次重复上交的,剩下中的大部分是完全复制粘贴或套模板拼出来的,只有100万评论是自己写的[9]。那100万有效评论里又不知道有多少是完全胡说八道。大量被洗脑的网民现在还在相信诸如FCC废除了“网络中立”之后,自己发推特上谷歌就会付费了、网上就没有自由了、美国的民主就会暗淡了等等自由派罗织的谎言,完全不可能去仔细研究《第二条》的内容或者想到去关心一下农村地区的互联网建设。

美国政府责任基金会研究员贾里德·迈耶指出“大部分美国人根本不会花时间去看法规和管制的内容”,毕竟在这个国家甚至只有34%的人能说出自己国家的三权分立是哪三权[10]。

平等主义和互联网行业发展

平等主义(Egalitarianism,在中文世界有时也被叫做平均主义)在政治哲学上是一条死路,在商业领域尤其是电信行业同样没有前途。

美国有Comcast,AT&T,Time Warner,Verizon四家大型互联网供应商,中国有中国电信、中国联通和中国移动三巨头,这一现象通常被叫做自然垄断(natural duopoly)[11],即由于市场的自然条件而产生的一种自发组织和商业秩序。

平等主义者视大公司垄断、资源的高度集中甚至任何含有等级的社会秩序为洪水猛兽,他们认为垄断会阻碍竞争,影响社会资源优化配置,并最终损害用户利益。但是自然垄断现象并不一定会导致这些后果,恰恰相反,垄断有时反而会提高效率、降低消费成本,我们的生活也离不开垄断。

自然垄断在经济学上具有规模经济(economies of scale)和成本劣可加性(cost subadditivity)的双重优势。前者指的是随着产量的增加,生产成本的不断降低。后者是说由一家企业制造多种产品的成本低于由多家公司分别制造一种产品的成本。

我国曾经尝试取消电信业自然垄断,并用引入市场竞争的方式提高电信企业的经营实力。这一政策实行的结果不尽如人意。中国工信部电信研究院副总工程师陈金桥指出,2002年以来,随着国内电信市场竞争日趋激烈,其负面作用开始显现,最突出的是互联互通障碍、价格战、普遍服务水平下降[12]。各个电信部门为了扩大自己的市场占有率,大量铺设电缆设备,导致基础设施重复建设。审计署亦发布报告称在2002后五家主要电信运营企业存在重复投资导致资源闲置浪费的现象[13]。

在电信竞争急剧恶化的危急情势下,2003年10月29日,信息产业部发布《关于加强依法治理电信市场的若干规定》,制止恶性价格竞争和破坏擅用他人的电信线路、推动互联互通之后,情况逐渐得到了改观。

只凭互联网供应商或电信企业规模太大,出现了垄断现象,就认为这不“平等”,所以必须对他们采取压制甚至分拆的手段。这一判断过于依赖情绪和直觉,缺乏实际经济学基础的支持,无视了垄断企业本身由于规模经济和成本劣可加性带来的高效率因素。

从这个角度来看,美国的“网络中立”或《第二章》分类也是一种变相强行破坏市场自然垄断和商业自发秩序的行为。

“网络中立”原则的拥趸所奉行的“流量平等主义”,只是继续滥用过去二百多年以来世界上流行的“平等”、“自由”,生搬硬套“普世价值”。他们的政治议题从名词上看光鲜亮丽,但实际上缺乏正当的理由,细究起来有主要以下三点问题。

首先,“流量平等主义”的大前提就经不起推敲。流量和流量“生来”就不平等。Netflix等视频网站和Facebook之类的社交媒体或即时通讯的业务性质完全不同,用户使用相应服务单位时间产生的流量也不在同一个数量级。本不平等,奈何强以平等待之?

假如《纸牌屋》新一季开播,全美国疯狂追剧,其他用户发个自拍还得和这些刷剧的人抢带宽,这本来就不很合理。再加上技术方面是互联网供应商在保障,但是钱都被Netflix等视频网站赚了,这样下去互联网供应商缺乏足够的动力去加大投资力度、扩建网络设施,这对网络设施落后地区的用户来说有百害而无一利[14]。

其次,“网络中立”是一种典型的慷他人之慨。举个例子,马克·扎克伯格创立internet.org,致力于让很多落后国家和地区的人也能使用到互联网。使用internet.org的应用程序,用户可以免费连接到精简版的Facebook、天气预报、新闻媒体、招聘服务和医疗健康教育相关网站。

这一事业按理说对很多落后地区的人来说利大于弊,却遭到一些美国国内媒体以及印度几大发行公司的抵制。反对者认为internet.org并没有平等地对待所有流量,Facebook等网站受到了明显的优待。2015年5月,来自31个国家的“数字权利”组织联合签名谢了一封公开信给扎克伯格,称internet.org“违反了网络中立原则,给言论自由、机会平等、安全、隐私和创新带来威胁”[15]。

小扎的internet.org让落后地区的人也能免费连接互联网,优待自家服务和一些可能对穷人有用的放心网站,这无可非议。这个世界上有将近60%的人无法使用互联网[16],有总比没有好。在这样的情况下,大都市养尊处优从不担心断网的自由派却要求internet.org对所有网站一视同仁,否则就要不合作或强烈抵制。扎克伯格对此愤然回应:“我们应该问问自己,我们想要世界成为怎样的世界?是一个视实现人的价值和改善人们生活为首要使命的世界,还是一个把技术的纯粹凌驾于人类需求之上的社会?[17]”如果这些“网络中立”者最后得逞,结果就是穷人什么网站也用不成了。

这和美国政治的逻辑惊人地相似。1776年《独立宣言》声称“人人平等”,只不过你得先被他们当做“人”才行——如果美国真是“人人平等”,那么1920年以前的妇女就不是“人”,1965年前的黑人也不是“人”。他们所谓的“平等”只是在自由的富有的白人男性内部进行的一种游戏罢了。

“互联网权利”组织高举“网络中立”原则,是西方自由派在世界范围内强推“普世价值”的微缩翻版。这些不食人间烟火的自由主义精英对他们生活圈以外的世界缺乏认知,不关心如何让穷人过上得体的生活、不在乎落后地区的人是否能连接互联网,却认为应该首先保障所谓的“自由”和“平等”。晋惠帝问大臣:“百姓无粟米充饥,何不食肉糜?”其蒙蔽皆此类也。

最后,“网络中立”和“人人平等”一样,是一种十分低级的自我麻痹。互联网自从诞生起就不是中立的,世上也没有任何工具和技术是中立的。海德格尔说:“如果我们把技术当作某种中性的东西,那恰恰我们就是以最恶劣的方法听任技术摆布了;这一现在十分流行的看法,尤其使得我们对技术之本质茫然无知。[18]”事实也确实如此,最近几周在网上推波助澜积极高举“网络中立”原则反对FCC的那些网站和服务,自己都在运用互联网的工具行使着特定的资本和政治议题。

与其闭目塞听,声称世界是平等的,然后在背地里进行必要的不平等操作,不如首先承认秩序的存在,大家在台面上谈清楚怎么才能建立更好的秩序。

与其假装互联网是中立的,然后在自己的服务中夹带私货、封杀异见,不如承认大家各有各的需求和目的,然后共同协作建设一个更健康积极的网络空间。

参考文献:

[1] Wu, T. (2003) Network Neutrality, Broadband Discrimination, Journal of Telecommunications and High Technology Law.

[2] http://transition.fcc.gov/Reports/1934new.pdf

[3] https://www.washingtonpost.com/news/the-switch/wp/2015/06/12/net-neutrality-takes-effect-today-heres-how-it-affects-you/

[4] http://www.bbc.com/zhongwen/simp/world-42363854

[5] https://www.theverge.com/2017/12/14/16777626/ajit-pai-net-neutrality-speech

[6] https://www.wsj.com/articles/how-the-fcc-can-save-the-open-internet-1511281099

[7] Discussion with Yu-Yao Wang.

[8] https://www.forbes.com/sites/fredcampbell/2017/07/11/is-twitter-blocking-net-neutrality-opinions-it-doesnt-like/#6c13f5a53c2d

[9] https://www.wsj.com/articles/millions-of-people-post-comments-on-federal-regulations-many-are-fake-1513099188

[10] https://www.forbes.com/sites/jaredmeyer/2016/06/27/american-voters-are-ignorant-but-not-stupid/#4ff271497ff1

[11] Baumol, W. J. (1986) Contestable markets: an uprising in the theory of industry structure, Microtheory: applications and origins: 40-54.

[12] http://tech.sina.com.cn/it/t/2004-01-10/1559280481.shtml

[13] 《关于2007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14] https://www.zhihu.com/question/62453556/answer/278963353

[15] https://www.wired.com/2015/05/backlash-facebooks-free-internet-service-grows/

[16] https://www.cio.com.au/article/585061/57-world-population-can-t-access-internet/

[17] http://www.ibtimes.com.cn/articles/47630/20160125/35813.htm

[18] Heidegger, Martin (1954) The question concerning technology, Technology and values: Essential readings: 99-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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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小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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