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上半年公车拍卖成交额增八成 公车改革显成效

来源:中国网

2014-08-19 09:08

“根据商务部全国拍卖信息管理系统的统计,由于全国公车改革步伐明显加快,各地公车拍卖数量明显增加。今年上半年,全国机动车拍卖业务同比大幅度增长44.3%,成交额为35.7亿元。” 在今天上午召开的商务部新闻发布会上,商务部新闻发言人沈丹阳公布了我国上半年公车拍卖的情况。

当中,政府委托的车辆拍卖业务增长非常明显。上半年政府委托机动车拍卖共成交11.3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5亿元,增幅为79.4%。沈丹阳说,这5亿元基本上是各地公车改革带来的公车拍卖的成交额。

实际上,自2011年以来,随着温州、上海等地车改政策陆续出台,公车拍卖业务一直在持续上升,从2011年到2014年6月,全国政府委托的机动车拍卖业务成交额共46.6亿元,其中上海、山东、广东、浙江、内蒙古这5个省份的成交最多,共成交20.2亿元,占近三年多来政府委托机动车成交额的43.3%。

沈丹阳表示,作为拍卖行业的主管部门,商务部将会同有关部门监督和引导拍卖企业提高服务水平和质量,在全国公车改革中发挥拍卖的“公开、公平、公正”作用。沈丹阳进一步公布了商务部接下来的三个具体想法:一是加强市场监管,要求拍卖企业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合法运营,防止没有拍卖资质企业违法开展各类竞价业务,扰乱秩序。二是规范业务流程,保障服务品质,引导拍卖企业参照《机动车拍卖规程》等行业标准,明确操作流程,规范业务操作。三是加强业务指导,鼓励做好网络拍卖与现场拍卖相结合,加强信息公开透明,确保处置工作的有序和高效。

公车改革已经进入快车道(资料图)

公车改革方案发布

7月16日,《中央和国家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和《关于全面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正式发布,中国公车改革全面推开。

根据方案,2014年底前,中央和国家机关应力争基本完成公车改革;2015年年底前,基本完成地方党政机关公车改革;用2至3年时间,公车改革全面完成。

根据方案,原则上各级党政机关(包括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审判、检察机关、各民主党派和工商联,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民团体、群众团体、事业单位)全部参加改革。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和国有金融企业,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根据方案,中央和国家机关在编在岗司局级及以下工作人员和地方地厅级及以下工作人员原则上参加车改。

方案规定,取消一般公务用车,保留必要的执法执勤、机要通信、应急、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和按规定配备的其他车辆。中央和国家机关每个单位可保留5辆以内机要通信、应急用车。

《方案》明确,改革后行政区域内普通公务出行方式由公务人员自行选择,实行社会化提供,适度发放公务交通补贴。中央和国家机关补贴标准为司局级每人每月1300元,处级每人每月800元,科级及以下每人每月500元。

边疆少数民族地区和其他边远地区补贴标准不得高于中央和国家机关标准的150%,一般地区不高于130%,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内不同地区补贴标准差距不得超过20%。

责任编辑:王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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