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自贸区成立一周年 盐业石油等领域允许外商独资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等

2014-09-29 11:49

今日(9月29日),是中国新一轮改革开放的试验田——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 (以下简称上海自贸区)设立一周年的日子。

为适应在上海自贸区进一步扩大开放的需要,国务院昨日(9月28日)发布了《关于在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内暂时调整实施有关行政法规和经国务院批准的部门规章规定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决定》,以从法规层面上落实开放措施。

根据上述文件,国务院决定在试验区内暂时调整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海运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盐业管理条例》以及《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汽车产业发展政策》、《外商投资民用航空业规定》规定的有关资质要求、股比限制、经营范围等准入特别管理措施。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整理发现,调整后的27条准入特别管理措施涉及国际海运、盐业、批发和零售业、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采矿业、制造业等多个行业,允许外商以独资或合资的方式参与相关行业,或者放开对投资方、投资比例的限制。

2014年9月18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上海市委书记韩正、市长杨雄等陪同下,考察调研上海自贸区。

多个领域允许外商独资运营

根据国务院的规定,国务院有关部门、上海市人民政府要根据上述调整,及时对本部门、本市制定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作相应调整,建立与进一步扩大开放相适应的管理制度。

记者对比发现,调整的内容主要是配合今年7月1日上海自贸区新增的31条扩大开放措施,调整内容分为27条。

例如,《盐业管理条例》第二十条规定,盐的批发业务,由各级盐业公司统一经营。未设盐业公司的地方,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授权的单位统一组织经营。根据调整实施措施,在自贸区“暂时停止实施相关内容,允许外商以独资形式从事盐的批发,服务范围限于试验区内。”

此次涉及的相关管理措施中,对外商介入相关行业的资质要求、持股比例、经营区域范围以及是否可以独资等方面进行了调整。总体来看,在涉及到的相关行业,加大了对外商开放的力度。

记者整理发现,在国际海运货物装卸、国际海运集装箱站和堆场业务、盐业批发、原油采收率及相关新技术应用、石油勘探开发新技术的开发与应用、豪华游轮游艇的设计、船舶舱室机械设计、航空发动机零部件的设计制造与维修、铁路货物运输业务、航空运输销售代理业务等方面都允许外商独资运营。

这也意味着,此前备受业界关注的外商以独资形式从事豪华邮轮、游艇的设计、外商以独资形式从事地方铁路及其桥梁、隧道、轮渡和站场设施的建设、经营等内容都在法规层面得以确认。

原油开发领域,最新规定显示,允许外商以独资形式从事提高原油采收率(以工程服务形式)及相关新技术的开发应用。

但《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发现,并非所有调整的特别管理措施中,都允许外商独资运行,例如在从事公共国际船舶代理业务方面,调整实施情况显示,允许外商以合资、合作形式从事相关业务,而外商持股的比例则由之前的49%调整到最高51%。

在外商设立的认证机构方面,取消对外商投资进出口商品认证公司的限制,并取消对投资方资质的要求。

新设外商比去年增加10倍

在9月26日举行的上海市政府新闻发布会上,上海市副市长、自贸区管委会主任艾宝俊表示,上海自贸区以负面清单为核心的投资管理制度已经建立,一年来新增市场主体的数据,超过前20年保税区所有企业的总量。

初步统计,上海自贸区目前已有283个项目落户,共新设企业12266家,其中外资企业1677家,占13.7%,而一年来新设外商投资企业数相比去年增加了10倍。

“以负面清单管理为核心的投资管理制度已经建立,以贸易便利化为重点的贸易监管制度平稳运行,以资本项目可兑换和金融服务业开放为目标的金融创新制度基本确立,以政府职能转变为导向的事中事后监管制度基本形成。”艾宝俊如此评价自贸区一周年来的成就。

根据艾宝俊的表述,2014版负面清单将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由190条减少到139条,调整率达26.8%,为中美BIT谈判提供参考;负面清单以外领域的外商投资项目核准制和企业合同章程审批制全部改为备案制,备案设立的企业占新设立企业的91%;企业准入由“多个部门多头受理”改为“一个部门、一个窗口集中受理”,内资企业和负面清单以外的外资企业可在4个工作日内一并领取到相关证照,比原来的29个工作日大幅缩减。

在不少人士看来,外资企业的迅猛增长势头表明,以负面清单为核心的投资管理制度正在得到市场的认可。商务部部长助理王受文表示,负面清单代表新的外商管理制度的创新,准入方面让更多的外资可以进来,发挥市场机制作用。

“对于清单内需要审批的,商务部也促成了将审批权下放到省级。走出去,采用了备案的方式,自贸区内的企业到海外投资只要备案就可以,不需要进行专门的审批。”王受文表示。

此外,坚持简政放权与加强事中事后的监管,是上海自贸区创新的另一个特点。国家工商总局副局长刘玉亭说,企业由年检改为提交年报,政府将“重审批轻监管”转变为 “宽准入严监管”,也就是说,企业由过去的向政府部门负责转变为向社会负责,以自己的信用做担保,这种方式也在全国推广。

部分措施调整情况

此次调整的上海自贸区准入特别管理措施共27条,其中,调整后允许外商独资运营的领域有19个,允许外商以合资、合作形式从事的领域有2个,并在6个领域取消对外商的限制。部分措施调整实施情况如下:

允许外商以独资形式从事国际海运货物装卸、国际海运集装箱站和堆场业务

允许外商以独资形式从事盐的批发,服务范围限于试验区内

允许外商以独资形式从事提高原油采收率 (以工程服务形式)及相关新技术的开发应用

允许外商以独资形式从事物探、钻井、测井、录井、井下作业等石油勘探开发新技术的开发与应用

允许外商以独资形式投资与高速铁路、铁路客运专线、城际铁路配套的乘客服务设施和设备的研发、设计与制造,与高速铁路、铁路客运专线、城际铁路相关的轨道和桥梁设备研发、设计与制造,电气化铁路设备和器材制造、铁路客车排污设备制造

允许外商以独资形式从事航空发动机零部件的设计、制造与维修

允许外商以独资形式从事地方铁路及其桥梁、隧道、轮渡和站场设施的建设、经营

允许外商以独资形式从事铁路货物运输业务

允许外商以独资形式从事航空运输销售代理业务

允许外商以独资形式从事摄影服务(不含空中摄影等特技摄影服务)

允许外商以合资、合作形式从事公共国际船舶代理业务,外方持股比例放宽至51%

允许外商以合资、合作形式(中方控股)从事中国传统工艺的绿茶加工

取消对外商投资进出口商品认证公司的限制,取消对投资方的资质要求

取消对外商投资15吨级以下(不含15吨)液压挖掘机、3吨级以下(不含3吨)轮式装载机制造的限制

取消对外商投资邮购和一般商品网上销售的限制

取消对外商投资房地产中介或经纪公司的限制

 

上海市委书记韩正:自贸区取得四大制度突破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上海市委书记韩正在接受专访时指出,某种意义上,自贸区是否成功,就是看形成了多少符合国家战略、可复制可推广的制度。他强调,上海自贸区所有的探索创新和先行先试的内容,一切服从、服务于国家战略。

“一年来的探索实践,充分证明了中央决策的正确性和科学性!”韩正开门见山,建设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在新形势下进一步推进改革开放的重大举措。自贸试验区一年的探索和实践,在国家各部门的帮助支持下,紧紧围绕制度创新,获得了重大突破,取得了重要的阶段性成果:以负面清单为核心的投资管理制度基本建立;以贸易便利化为重点的贸易监管制度有效运行;以资本项目可兑换和金融服务开放为目标的金融创新制度有序推进;以政府职能转变为核心的事中事后监管基本制度业已形成。

“也就是说,党中央、国务院要求上海自贸试验区推进的四个方面制度创新已全面推开,都在不同程度上取得了重大进展。”韩正说,“成果是好于预期的!”

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是块大试验田,要播下良种,精心耕作,精心管护,期待有好收成,并且把培育良种的经验推广开来。这是总书记对上海的要求。

韩正指出,在自贸区这一国家战略的试验田里,所试的内容都是国家扩大开放和深化改革需要探索的内容,完全围绕服务于国家战略,都不是为了地方发展,和过去我们讲的开发区、保税区、地方优惠政策特殊发展区等完全不同。

自贸试验区的核心任务是制度创新。韩正说,一年来,上海自贸区按此要求,努力成为制度创新的高地。负面清单管理模式、外商投资管理体制改革、工商登记制度改革、贸易便利化改革等一批创新型的制度,切实为营商条件创造了非常好的环境。特别是提高了效率、激发了市场活力,降低了企业运营成本,保证了内资外资、国企民企的同等、公平待遇。

“从某种意义上讲,自贸试验区建设是否成功,就是要看形成了多少服务于国家战略的、在全国可复制可推广的制度成果,这是重要的衡量标准。”韩正表示,一年来特别是近半年来,自贸区已有21项制度在全国复制推广,其中,投资管理、金融创新各6项,贸易监管9项。还有30多项在国家各有关部门的指导下,正在总结评估中,条件成熟后,按一定的报批程序,也将分批分期复制推广至全国。

自贸区的金融改革,是全社会特别是国际社会高度关注的。韩正直言不讳,外界最关注人民币跨境使用和资本项下的可兑换。自贸区建立了自由贸易账户,这是一项符合我国实际,进一步放开、同时又能很好监管的非常重大的制度创新。至于人民币可兑换,现在是分类别、有监管的,直接服务于实体经济的可兑换,为进一步扩大金融开放和创新奠定了基础。

上海自贸区(资料图)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2013年9月29日正式启动运作。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上海市委书记韩正为其揭牌。

政府管理颠覆性创新

盘点一年来的自贸区运行实践,韩正认为,最大的亮点是负面清单。“这是龙头性的制度。由于负面清单,企业搞活了,政府管制进一步放松了,审批制度必须进行颠覆性改革,事中事后监管机制必须建立,从而引申出一系列制度创新和制度创新的体系。”

从自贸区成立伊始就开始实施的负面清单制度,使清单以外的外商投资项目由核准制变为备案制。今年6月,上海自贸区修订出台的2014版负面清单,将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由一年前的190条减少到139条。

韩正形象地说:“以往改革过程中,我们提出了简政放权,但一遇到问题,就又加强管理了,放和收、放和管,放放收收、收收放放,始终在一个平面上循环。而这次自贸试验区的改革探索,是把平面循环变为螺旋式上升。”

不审批了,政府怎么管呢?上海自贸区的答案是建立以安全审查制度、反垄断审查制度、社会信用体系、企业年度报告公示和经营异常名录制度、信息共享和综合执法制度、社会力量参与市场监督制度等6项制度为主体的事中事后监管制度框架。

韩正告诉记者,在负面清单以外,上海自贸区还将建立权力清单制度。目前上海自贸区管委会已梳理出64项行政审批事项、30项日常管理事项、9项处罚事项,与之相配套,还将推进行政审批标准化管理,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权力清单制度是什么?就是‘法无授权不可为’。法无授权,就不能再审批了,再审批就违法了。”

韩正强调,自贸试验区改革探索的根本大背景,是国家全面深化改革中的核心问题,就是要把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这一根本改革,在自贸试验区里试出整个制度体系,这是最大的国家战略。改革政府的管理体制和监管模式,是处理好政府与市场这对关系的最重要题目,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

“验证我们改革成果的不是一堆数字,而是探索出一条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的新路子,这是我们推进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改革探索的应有之义。”韩正说。

创新成果成熟一批推一批

根据国务院公布的上海自贸区总体方案和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关决定,上海在推行自贸区制度建设上从两方面进行了自我加压。

韩正介绍,第一方面,是提出了三年内分批分期推出创新探索的制度成果。“总体上是成熟一批推出一批,三年分三步,一年走一步,第一批成果推出就是运行一年的时候。这得到了中央领导的肯定和鼓励。”另一方面,上海还及时研究推出了整个面上和自贸区有关的一系列改革,比如上海市政府和区政府权力清单的制度和全市的审批标准化等。

韩正强调,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就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经济体制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头,对其他领域改革具有牵引作用,是引领。上海按照中央精神推进的全面深化改革,在经济领域的改革创新,就是以自贸试验区为核心的。自贸试验区的改革探索,从上海的角度讲,是尽最大努力探索政府自身改革。

如今,自贸区改革“溢出效应”激荡在浦江两岸,上海的各项改革呈现出万马奔腾的气象。

“就是要为国家全面深化改革率先探索突破口和新路子!”展望未来,韩正说,上海自贸区已初步建立起法律和制度保障,让创新和创业的人能够更便利、更低成本地进入市场,全民的创新活力从而得以迸发,当制度进一步完备的时候,潜能还将得到进一步激发。“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这就是中国经济升级发展新发动机的新动力。”

责任编辑:王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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