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费率再次下调 下一个养老缴费率?
来源:华夏时报
2015-06-27 09:59
降低失业保险缴费费率不到4个月的时间,社会保险费率将再次下调。
6月24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在已降低失业保险费率的基础上,从10月1日起,将工伤保险平均费率由1%降至0.75%,并根据行业风险程度细化基准费率档次,根据工伤发生率对单位(企业)适当上浮或下浮费率;将生育保险费率从不超过1%降到不超过0.5%;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基金超过合理结存量的地区应调低费率。
“工伤和生育保险均是完全由单位缴纳的险种,缴费率的下调有利于进一步减轻企业的负担,但由于这两个险种在五险中的缴费率原本偏低,所以减负的效果并不是非常明显,其更大的意义在于政策引导。”6月25日,对外经贸大学保险经济学院社保系主任孙守纪接受《华夏时报》记者采访时强调,工伤和生育保险基金的结存相对较高,当期收支也不存在问题,即便下调了缴费费率,短期内也不存在形成基金缺口的风险。
企业得实惠
近年来,降低社保费率的呼声不断。
根据目前我国社保政策的相关规定,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五项社会保险的缴费比例累计,企业承担30%左右,个人缴费11%左右,整体社保费率超过40%。为此,去年年底,在全国人大常委会联组会议上,国务院副总理马凯曾明确表示,现在的养老保险缴费水平确实偏高,企业负担过重。
紧接着,2月25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明确提出,3月1日起将失业保险费率由现行条例规定的3%统一降至2%,单单这一减费措施每年将减轻企业和员工负担400多亿元。
企业的负担比较重,降低社保费率在情理之中,但在减小企业负担的同时,同样需要考虑保险费率的下调是否会带来新的基金缺口?
记者从人社部最新发布的2014年度统计公报中了解到,2014年生育保险基金收入446亿元,支出368亿元,分别比上年增长21.1%和30.2%,年末生育保险基金累计结存593亿元;2014年工伤保险基金收入695亿元,支出560亿元,分别比上年增长13.0%和16.3%,年末工伤保险基金累计结存1129亿元(含储备金190亿元)。
作为“现收现付”制的险种,千亿的资金结余实属巨额。据了解,这除了工伤险覆盖面的不断扩增外,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对工伤保险核定的严格不无关系,“出口”严控成为工伤保险基金结余相对较高的重要原因。
“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虽然都是单位出钱,但这两个险种是最利好企业的险种,缴费率低但保障较高,但我国工伤申请的过程相对复杂,虽然在法律层面已经简化,但在实际操作中依然存在劳动关系的确认问题、一旦认定工伤后其待遇的赔偿等一系列具体问题。”6月25日,北京市弘嘉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杨保全律师接受《华夏时报》记者采访时称。
不过,据记者了解,虽然全国工伤保险基金和生育基金已有千亿元的结余,但依然存在着明显的地区之间不均衡的现象,有的省份甚至出现了当期赤字。
“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均实行以支定收、收支平衡的原则,即便预计出现基金缺口,也可以根据支出进行调整,不会出现像养老保险那样的长期缺口,选择这两个险种来降低费率是较好的政策选择。”孙守纪表示,作为社会保险,生育和工伤保险往年的结余主要就是存在银行和买国债。
对比之下可知,此举不光盘活了躺在银行“睡大觉”的千亿资金,同样减轻了企业的缴费负担,有数据统计,工伤、生育二险一旦下调,预计每年将减轻企业负担约270亿元。
下一个是养老缴费率?
相比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在五项社保缴费中,最大头的是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
杨保全告诉记者,企业用工成本高,尤其是社保成本高已是共识,比如,员工实际到手的工资是一万元,企业需要为此付出约一万四千元的成本,其中的大部分支出就是社保,尤其是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
按照职工工资,单位和个人的承担比例一般是:养老保险单位承担20%,个人承担8%;医疗保险单位承担6%,个人2%。仅此两项保险相加,缴纳的费率就已高达36%。
“养老和医疗保险的缴费率最高,存在一定的下调空间,但从老龄化的程度来看,目前降低这两项保险的缴费率也是有难度的。”孙守纪强调,从长远来看,养老保险、医疗保险降费是大趋势,未来将通过划拨国有资产、增加收益率等渠道增加养老金的储备,然后再调整养老金缴费率。
事实上,早在今年年初,人社部就曾指出,从长远看,养老保险需要采取多种措施,拓宽资金的筹集渠道,以增强收支平衡能力,为降低费率创造条件。医疗保险方面将通过完善费率和待遇调整机制,鼓励各地结合职工医保门诊统筹,适当调整个人账户的政策,理顺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的基金结构,指导有条件的地方适时适当降低医疗保险费率。
也就是说,养老、医疗保险缴费比例调整在舆论上已明显出现松动,只不过,就目前来看,我国养老保险的缴费率高但基金收益率低,提高养老基金收益率将是降低缴费率的其中一个前提条件。
值得注意的是,养老保险、医疗保险降低费率存在结构性问题,比如一些地区养老保险收支已经是“入不敷出”,在此情况下再要求降低缴费比例难度较大。对此,有专家建议,降低费率问题上不能全国“一刀切”,可以在基金结余较多的省市先行推进,然后逐步实施;同时,建议政府逐步加大对第二、第三支柱产业的税收优惠力度,加大发挥后两个支柱的作用,从而避免对第一支柱的完全依赖。
记者采访了解到,养老金三支柱的投资管理改革方案有望在年底前亮相,届时,因难抵通胀而遭遇“隐形缩水”之困的养老基金有望改变现状。(文/王晓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