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尹中卿:房地产税一定可以降房价

来源:观察者网综合

2017-02-20 16:25

【观察者网 综合】据中国经济网2月20日报道,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之后,国务院发布《关于创新政府配置资源方式的指导意见》明确,支持各地区在房地产税等方面探索创新,再度让房地产税成为舆论焦点。

然而,房地产税一出台能否降房价吗?围绕这一问题,形成两大阵营,有人坚信房地产税是降房价的利器,也有人表示“没那么乐观”。

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尹中卿是坚信房地产税降房价的一派。

尹中卿表示,制定房地产税法主要是保障居民居住的需求,抑制住房投资性和投机性需求;此外,“房地产税可以健全地方主体税种,为地方政府提供稳定财政收入来源,解决长期中央地方财政职权划分不均的问题”。

房地产税究竟能不能降房价?

新供给经济学研究院首任院长、首席经济学家贾康近日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不能说房地产税这一因素决定了房价。房地产税必须和土地制度、住房制度、投融资制度一起综合考虑。

有分析指出,从已试点数年的重庆、上海来看,无论是对高端存量征收,还是对增量征收,由于涉及人群有限,对房价的影响几乎可以忽略不计。

“价格肯定是管用的,价格不管用往往是没到足够高。中国的炒房团跑到美国,说美国次贷危机房子便宜,转了一圈最后一问每年还得交4%的税,结果全都不买了。”中国央行货币政策委员、北京国民经济研究所所长樊纲则对“房产税对降房价没用”的说法进行了反驳。

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尹中卿

尹中卿是坚信房地产税降房价的一派。尹中卿对中国经济网记者表示,房地产税有两大功能:

第一个就是解决“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问题。制定房地产税法主要是保障居民居住的需求,包括刚性的需求,要抑制住房投资性需求,特别是投机性需求。

第二个就是健全地方主体税种。“为什么很多地方跟房地产捆得那么紧?就是土地财政依靠土地出让金。房地产税可以健全地方主体税种,为地方政府提供稳定财政收入来源,解决长期中央地方财政职权划分不均的问题。”

中国银行业协会首席经济学家巴曙松也对房地产税的征收持谨慎乐观的态度。

《人民日报》主办主管的《国际金融报》在2月20日发表了由巴曙松、刘孝红撰写的一篇题为《房地产税三大争议与五大走向解析》文章。

文章称,以调控房价和收入分配为由征收房地产税,理由不充分。因为房价和收入分配受到诸多复杂因素的影响,房地产税只是影响因素之一,最终是否有效或者影响程度有多大是难以评估的,这就使调控房价或者收入再分配的政策目标变得模糊不清。

从增加地方税收的角度,房地产税短期难以替代土地财政。由于较高的豁免设置、较低的累计税率设置、大量房产难以统计和确权、真实城镇化率较低等因素,即使开征个人住房房产税,短期内也难以替代土地出让收入。

另外,目前楼市出现严重分化,人口流失的中小城市房屋严重过剩,卖不出去、租不出去,如果开征房地产税,势必对这些城市的经济产生巨大负面作用,有可能导致房屋库存量进一步上升。在一线和强二线由于供不应求,一致性预期下房地产税转嫁,推高房价和房租;在三四线城市,房地产税将抑制改善性和投资性需求,仅剩城镇人口增加和棚改动迁两个途径去库存,去化周期大幅延长。

什么是房地产税?

目前很多人依然在混淆使用房产税和房地产税两个概念,事实上从近两年国家正式文件或相关主管部门的言论中,都是使用房地产税这个概念。

我国现行税制体系中,只有“房产税”,仅限于单位和个人的经营性房地产。

其实早在1986年,房产税就已经出现了,但当时针对的是企业拥有的房屋或出租等形式的经营用途的房屋,而并非个人住宅。直到2011年,重庆和上海才率先开展个人住房房产税的改革试点,符合条件的个人需要缴纳房产税。

上海重庆两地的房产税扩大征收试点,在当时市场过热情况下仓促出台,行政推进色彩浓厚,但实际执行效果差不明显。无论是上海的增量征收还是重庆的高端存量征收,其实际征收税额和两市的是住房规模远远不相配。

图片来自《国际金融报》

而房地产税则包括房地产业营业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城市房地产税、印花税等。(想了解更多,请点击查看观察者网专栏作者王胜的文章:征收房地产税 对房价影响有多大?

诸如美国、加拿大、日本等国家,土地属于私有,因为土地增值,附着于土地之上的房屋也跟着升值,地方政府会向房屋持有人征收房地产税。

但是中国的土地归国有,老百姓拥有的只是房屋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对土地只有70年的使用权,租金已经在买房时一次性交付。后期增值的是土地,房屋因为老化破损不仅不升值还贬值,既然贬值就不应该征收房产增值税。

对此,经济学家贾康认为:土地出让金是地租,以土地终极所有权为经济依据去征收地租。征税有一个公权力的背景,是以政治上的权力为背景的依法强制征收。租和税在各个经济体实际都是各行其道,不是两者只能取其一的关系。

原国家税务总局副局长许善达曾表示,中国的房地产税,是土地国有制下对私人住宅征收的财产税,这在国际上难以找到借鉴先例。即便将来全面开征,规模也远不及私有制下的房产税规模大小。此外,因为目前全国房地产投资持续放慢,加上销售难度大,且住房库存多,也给征收房地产税带来影响。

(综合中国经济网、《国际金融报》、国家税务总局、观察者网等消息)

责任编辑:吴娅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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