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为啥不要赵薇1.5亿“分手费”?万家文化:想尽快了结此事

来源:观察者网综合

2017-04-13 15:02

遭赵薇狠心抛弃,万家文化竟然不要一分钱“分手费”,这次,证监会又看不下去了。

从当初赵薇对万家文化势在必得的决心,到后来高杠杆收购遭遇证监会频频问询,再到后来借钱不成赵薇狠心抛弃万家文化,这场裹挟了明星、高杠杆、炒壳等刺激因素的收购大戏,最终以赵薇的全身而退留给市场一地鸡毛。

而对于赵薇在资本市场一番搅动,留下一个烂摊子,自己却毫发无损的行为,监管层显然也心存质疑。

据证监会网站显示,4月8日,中国证监会浙江监管局问询万家文化,万家集团为何不追究赵薇公司龙薇传媒的违约责任。

万家文化于4月11日回复了监管层,称想尽快了结这件事,语焉不详地称这是“出于商业决策”……

5%股权交易是不是放烟雾弹

4月8日,证监会一封询问函又发至万家文化。

这一次,监管层的问题直指赵薇放弃万家文化5%股权的后续事宜,而且都是致命问题。

1、请万家集团和龙薇传媒就此次股权转让过户相关沟通过程进行详细描述,交易双方是否积极促成本次交易的完成?

2、赵薇公司以万家文化被证监会立案调查为理由而终止收购。可万家文化2月28日就收到立案调查通知书了,为什么4月1日才披露收购因立案调查而终止?

3、详细说明解除收购合约的过程。退回的赵薇2.5亿股权转让款怎么付?

4、说好了要买临到头了又反悔不买了,万家集团为何不让赵薇赔违约金?

5、万家集团存在多笔股权质押式回购融资,请披露股权质押式融资情况,并说明是否触发平仓风险及相应的补救措施,及近期即将到期的融资的还款计划。

监管层的问询也切中了处在外围的中小投资者们的疑惑:既然是说好了的买卖,从提出要买到最后不买了,中间到底经历了什么说?到底是真的买卖还是放烟雾弹呢?上市公司有没有及时完整的披露?大股东万家集团退给赵薇的2.5亿元会占用上市公司的钱吗?万家文化是“活雷锋”吗为何不找赵薇要“分手费”?

“我们自己的商业判断和决策”

和以往一样,对于监管层的一系列严厉追问,万家文化的回答依然让人看得云里雾里。

按照双方约定,赵薇的龙薇传媒公司应该在3月27日前与万家集团完成对万家文化的股权过户手续。

但龙薇传媒在规定过户时间到了都没去过户,紧接着万家文化就公告称双方解除了股权转让约定,并“合并分手”互不追责。

万家集团不找赵薇要违约金的做法让中小投资者颇为不平:赵薇真正一分钱不花就脱身,空留万家文化低迷的股价、一堆监管问询,还被立案调查。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到底没有很好的捍卫上市公司的权益?

万家集团的回复是:在赵薇公司龙薇传媒3月28日提议终止收购后,双方经过了3月29日的协商,3月31日解除了协议。而由于合同约定的履行截止日期是4月5日,所以互不构成违约,双方互不追究违约责任。

“此项决定是公司自主做出的商业判断和决策。”

“此次股份转让事项的质疑很多,已经给上市公司带来了严重的负面影响。故,万家集团同意接受解除协议的安排,以尽快了结上述事项。”

此外,万家文化还称,控股股东以自有或自筹资金向龙薇传媒退回2.5亿元股权转让款。不会占用上市公司资金。股权质押回购融资均未触发平仓线,目前已获得相关金融机构6.3亿元授信,能够如期归还近期到期的融资借款。

因赵薇的知名度,上市14年、“炒壳”10年的万家文化曾因“小燕子”的入局股价连续出现大幅上涨。后来随着收购的缩水和泡汤,万家文化股价几近腰斩。无数的散户充当了“接盘侠”。

眼下面对万家文化这样的回复,难怪有投资者在股吧里恼火反问:“一句‘商业决策’就想撇清干系?这是天真的自欺欺人。”

(综合新京报、每日经济新闻等消息)

赵薇收购万家文化大事记

●2016年12月23日

万家集团与龙薇传媒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万家集团拟将所持有的上市公司1.85亿股公司流通股股份转让给龙薇传媒,涉及金额30.6亿。交易方案公布后市场各方对交易结构和方式存在诸多质疑

●2016年12月27日

万家集团收到龙薇传媒第一笔股份转让价款2.5亿元。

●2017年2月13日

万家集团与龙薇传媒签署了《补充协议》转让给龙薇传媒的股份总数调整为3200万股,涉及金额5.3亿。

●2月28日

万家文化收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

●3月31日

万家集团与龙薇传媒达成一致并签署了《关于股份转让协议和补充协议之解除协议》,龙薇传媒放弃受让万家文化的股份。

●4月7日

万家文化收到中国证监会浙江监管局文件《上市公司监管关注函》

最新股价创18个月新低

在赵薇全身而退的背后,万家文化的股价则创下了自2015年9月末以来的新低。

万家文化自2015年9月以来股价走势

在去年底双方签署协议后,万家文化曾有一轮上涨,复牌后连续两个交易日涨停,并连续4个交易日上涨。1月17日该股盘中曾达到25元/股的近期高点。但随着外界对该交易的质疑,公司股价开始走低。

4月12日收盘,万家文化股价下跌0.86%,报收12.67元/股,与25元/股高点比,万家文化股价已经下跌了49%,股价近乎“腰斩”。

这也是自2015年9月30日以来,万家文化的股价创下的一年半来新低。

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王智斌表示,如果交易双方的确是出于商业目的,签署协议,但是最终因为各种原因导致协议无法履行,是正常的商业行为,没有过错,商业合约的履行本来就有风险。但是如果是股东和第三方,通过场外行为,操纵股价,存在内幕交易行为,违反证券法,则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这也是浙江监管局问询的其中一方面:请就本次股权转让过户相关沟通过程进行详细描述,包括但不限于沟通的人员、时间、地点、方式等。

附:证监会浙江监管局询问函及万家文化回复函

证监会浙江监管局询问函全文

万家文化回复函

责任编辑:吴娅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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