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百伦商标维权案在中国胜诉 此前被判赔500万

来源:观察者网

2017-05-01 12:27

【观察者网 综合报道】近日,一直被山寨品牌模仿的美鞋企新百伦(New Balance)在中国的一场知识产权纠纷中赢得了法律胜利:苏州中院已判令五家制鞋厂和售鞋商支付170万元的罚款,因为它们违反去年9月发布的禁止它们用斜体N标志出售鞋子的判令。

据《中国知识产权》杂志报道,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6年8月10日、2016年9月12日组织了禁令听证,并于2016年9月13日作出诉中禁令(行为保全裁定书),裁定五被告立即停止生产、销售鞋两侧使用“N”字母标识这一装潢的鞋类商品等行为。

上海一家新百伦店面

2017年4月24日,苏州中院知识产权法庭法官亲赴晋江和莆田两市,针对新百伦贸易(中国)有限公司诉深圳市新平衡运动体育用品有限公司以及晋江市青阳新钮佰伦鞋厂等山寨N字鞋(即鞋两侧有N字母这一装潢的运动鞋)的生产商、销售商等多个被告之侵犯New Balance运动鞋知名商品特有装潢权一案,向拒不履行诉中禁令裁定的本案被告送达金额总计高达170万元的《罚款决定书》。

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应七日内交纳罚款。目前,本案仍在进一步审理之中。

新百伦负责企业全球交流的高级经理艾米·道(Amy Dow)证实了罚款,她说,这五家公司用的牌子都是New Boom。

New Boom牌运动鞋最为突出的特点就是擅自使用了New Balance运动鞋装潢中最突出、最具识别性的部分,即“运动鞋两侧‘N’字母标识”这一装潢。同时,本案被告还存在商标侵权及虚假宣传行为。

艾米·道表示,新百伦根据中国的反不正当竞争法提起诉讼。

艾米·道还表示,本月另一项裁决中,法院判处制造New Bunren牌鞋子的公司支付给新百伦55万美元(约合人民币379万)的赔偿。另外,新百伦也在起诉使用New Barlun牌子的制造商。

不过,2016年6月23日下午,法院判令新百伦向享有“新百伦”商标权的广东鞋企老板赔偿500万元,原先判决的罚款金额是9800万元。

New Balance品牌隶属于世界著名运动制品生产商新平衡体育运动公司旗下,于1906年诞生于著名的“马拉松之乡”波士顿。经过百余年的不懈的努力,New Balance运动鞋已成为全球同行业中的畅销产品,被誉为“慢跑鞋之王”,在世界范围内具有极高知名度;同时,因其受历届美国总统以及众多政要和商界精英的青睐,故而亦在美国及许多国家被誉为“总统慢跑鞋”或“精英鞋”,广受全世界消费者的喜爱。上世纪八十年代,New Balance运动鞋进入中国市场后,随即受到中国消费者的热捧,销量在运动类品牌中均位居前列。

责任编辑:廖志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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