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管新规定:非持牌互联网资管涉非法经营,3月内须清零!

来源:观察者网综合

2018-04-03 22:39

【观察者网综合报道】这两年,互联网金融“火热”的让数以百亿计的资金“疯狂涌入”,但是同时,行业的乱象也层出不穷。从16年开始,管理部门对于行业的限制已经越发“严苛”,近日,最新的监管命令正式出台。

3月28日,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出台通知,资产管理业务作为金融业务,属于特许经营行业,须纳入金融监管。非金融机构不得发行、销售资产管理产品。已有机构发行的存量业务必须在今年6月底之前清零,否则将被认定从事非法金融活动。

通知表示,没有经过允许而发行的各类资产管理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定向委托计划”“定向融资计划”“理财计划”“资产管理计划”“收益权转让”)等方式公开募集资金的行为,应当明确为非法金融活动,具体可能构成非法集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非法发行证券等。

对于已有的存量业务,必须在今年6月底之前压缩为零,个别从业机构情况特别复杂,确有必要适当延长整改时限的,应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并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相关部门负责后续整改监督及验收。

未按照要求压缩的机构,将会被认定为从事非法金融活动,依法取缔。包括禁封网站,下架APP、吊销工商营业执照等。

通知还指出,从2018年4月至6月底为验收阶段。验收完毕后,对于已补齐资管业务牌照的机构,由各省整治办出具验收合格意见。对没有牌照,但存量已为零的机构,实控人须出具不再从事互联网资管业务的承诺书,并限期办理工商及ICP备案变更等。

e租宝案犯罪嫌疑人丁宁@视觉中国

专业解读:

金融监管研究院院长孙海波在公号上对此解读道,这是中央工作会议刚刚通过的资管新规一个辅助文件,也是互联网风险整治办一直以来的坚持原则。即任何资产管理业务都需要持牌,非持牌的机构不得发行销售资产管理产品。这个之前资管新规征求意见稿中表述也完全一致。

网贷之家研究院院长于百程向华夏时报网表示认为,互联网平台进行定向委托计划、收益权转让等业务一直是一个监管盲区,在P2P业务监管明确之后,这类业务不允许通过网络借贷信息中介平台来操作,部分平台将上述业务进行拆分,有些平台则主打定向委托融资,此次整治文件对此类业务进行了明确监管,口径较为严格,后续基本没有了操作空间。

业内人士表示,这是中央深改委第一次会议刚刚通过的资管新规一个辅助文件,也是互联网风险整治办一直以来坚持的原则,即任何资产管理业务都需要持牌。“‘一行两会’未来严厉整顿金融秩序,规范持牌机构发行的各类资管产品,比如信托计划、银行理财、基金产品等,但对于非持牌的第三方机构依托互联网渠道继续从业,显然会形成非常明显的冲击。所以,在正式规范传统金融机构的资管产品之前,先对互联网非持牌机构的行为进行规范。”金融监管研究院孙海波对第一财经记者称。

除了学界以外,业内人士对此也有自己的见解。一位私募基金从业人士向观察者网表示,互联网资管的规范主要对于银行理财产品、公募基金、股票、正规互联网金融公司之类的机构是很大的利好消息。同时,私募行业中小部分公司通过互联网进行“违规私募”的机构被查处,对于正规市场是非常有利的讯号。

通知原文:

责任编辑:王力
e租宝 互联网商业模式 金融机构 中国金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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