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收购戴姆勒的通知晚发1天而被罚1000万欧?吉利:做法准确无误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等
2018-05-13 14:27
吉利收购戴姆勒9.69%的股权一事又起波澜。
近日有外媒报道称,德联邦金融监管局认为吉利在收购戴姆勒股份时,在通报时间上违反了相关规定,目前面临高达1000万欧的罚金,或者年营业额5%的巨额罚款。与此同时,德国政府希望借此事件修改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加强对商业收购监管。
对此,吉利于5月13日透过媒体回应称,自己准确无误地履行了德国监管机构的披露要求,但由于近日德国监管机构出台了新的政策条款,吉利需要对收购的部分相关情况进行补充披露。
在法兰克福汇报引用德国财政部的一封信函报道中称,吉利董事长李书福在戴姆勒的股权投资应该“部分”在2月22日而不是2月23日披露。该报看到的信函称,德国联邦金融监管局(BaFin)调查发现,有关3%和5%阈值的文件提交应该在2月22日完成。调查结论完成后,可能的罚款将由BaFin确定。
此外,路透社也报道称,德国联邦金融监管局在一份申明中表示:“李书福应该在2月22日而不是2月23日通报和提交相关收购信息。我们正在调查是否需要罚款。”
根据德国《证券交易法》,违反披露规则,自然人将面临最高200万欧的罚金,而企业可能面临最高1000万欧的罚款,或者年营业额的5%。收购方首次持有德国上市公司3%或更多表决权股份的公司,需要告知该上市公司及联邦金融监督管理局。披露的门槛按3%、5%、10%、15%等依次递增。但李书福一下子收购了戴姆勒近10%的股份,并没有及时披露收购信息。
根据外媒报道,由包括兴业、摩根士丹利在内的投资银行牵头购买,再一次性交割给李书福掌握的吉利控股,从而成为实际操作的方案。自11月开始,投行在二级市场采取直接买入和借股的方式开始收购戴姆勒股票。在交易结构中,二级市场直接收购占到4.9%,而剩余4.79%部分采取向对冲基金借股的方式进行。由于每天的交易量并没有大到会影响戴姆勒的股价,也没有达到必须披露的额度,所以整个过程给外界的感觉“悄无声息”。
根据路透社获得的一份德国财政部的信件,作为此次交易的参与者,德国联邦金融监管局已经要求摩根士丹利更正披露文件日期。德国财政部管理着德国联邦金融监管局,拒绝对信的细节进行说明。不过,摩根士丹利已经根据德国联邦金融监管局的要求修改了文件披露日期。
对此,5月13日,吉利方面回应称,吉利在第一时间,即2018年2月23日,就其持有戴姆勒9.69%的股份事项通知了市场,且通知的内容准确无误,吉利认为,2月22日时,虽然股东间已基本敲定这一交易,但因为和投行的沟通尚未产生法律效力,所以当时并没有披露义务。
但也有媒体注意到,实际上,早在2月27日,德国联邦金融监管局就表示,将调查中国汽车制造商吉利通过旗下海外企业主体以约90亿美元收购戴姆勒股份公司9.69%股份是否遵守了披露规定。“就像在其他类似案例中一样,我们自然会考虑这样的收购是否及时遵守了披露要求”,德国联邦金融监管局在当时的一份声明中说到。
以下内容为吉利的回应:
吉利在第一时间,即2018年2月23日,就其持有戴姆勒9.69%的股份事项通知了市场,且通知的内容准确无误。
吉利通知资本市场有关其持有的投票权数量也一直都是准确的。BaFin(德国联邦金融监管局)对吉利23日的通知内容从未提出任何异议。不过BaFin要求吉利对2018年2月22日的情况做出补充披露,这项要求是BaFin基于对政策条款的最新解读提出的,而该解读是2018年5月9日才首次公布。
BaFin认为之所以要求吉利做补充披露,是因为22日当天,吉利通知了相关投行(即最终于23日向吉利出售股份的投行),吉利的股东已经原则上批准了这项潜在交易。但是这种和投行之间的内部沟通并没有对任何一方产生任何有法律约束力的义务。法律义务仅在双方于23日签署正式的股份购买协议后才产生。从22日夜间至23日,双方还在就购买协议的内容进行最后的谈判。总之,此前吉利对资本市场披露的投票权数量一直是准确无误的,应BaFin要求做补充披露不会对这一事实产生任何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