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员工要涨工资?事情没那么简单

来源:微信公众号“国是直通车”

2018-05-26 21:08

据微信公众号“国是直通车”(ID:WednesdayNews)5月26日消息,国务院日前印发了《关于改革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据说,这份直接关系着国有企业员工“钱袋子”的顶层设计,被业内称为“重大利好”,最快明年,国是君的粉丝们就可以让你们涨薪的国企小伙伴们请客吃饭了。

那么现在,国是君就来帮你深度剖析一下,这份文件的精髓所在。

三句话读懂文件

1,改革工资总额确定办法。

按照国家工资收入分配宏观政策要求,根据企业发展战略和薪酬策略、年度生产经营目标和经济效益,综合考虑劳动生产率提高和人工成本投入产出率、职工工资水平市场对标等情况,结合政府职能部门发布的工资指导线,合理确定年度工资总额。

2,工资与效益挂钩。

企业经济效益增长的,当年工资总额增长幅度可在不超过经济效益增长幅度范围内确定。

企业经济效益下降的,除受政策调整等非经营性因素影响外,当年工资总额原则上相应下降。

企业未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工资总额不得增长,或者适度下降。

3,工资总额分类管理。

《意见》对商业类、公益类、金融类、文化类国有企业分类设置联动指标,合理确定考核目标,突出不同考核重点。

专家说

中国人民大学国企改革与发展研究中心首席政策专家李锦:

国企工资会向市场化方向变化

改革国有企业工资总额决定机制,回答了“由谁来决定”,“由什么来决定”的问题,进一步落实国有企业内部分配自主权,由企业参考劳动力市场工资价位,结合市场竞争程度和企业经济效益,根据岗位职责和绩效贡献自主确定不同岗位人员工资,增强关键岗位和核心人才的薪酬竞争力。例如,国有资本投资公司试点企业之一的中粮集团,曾于2008年投资创立“我买网”,经过多轮面向社会的增资后,“我买网”已是中粮集团控股的股权多元化企业。“我买网”创立以来,企业内部的员工聘任、管理人员选拔、薪酬激励等机制完全按市场化方式运作。

国务院国资委研究中心研究员张喜亮:

需注意平衡职工、企业、政府三者关系

《意见》对工资总额和水平的增长控制性规定强于市场性,具体执行起来企业还须谨慎操作,同时也还需要一些具体的政策规定支持才可能落实。

工资涉及的是职工的切身利益,职工对深化改革能够较大幅度地提高收入有着强烈的期盼;工资涉及的是企业生产经营管理权利,企业对自主决定工资机制也有着强烈的诉求;工资涉及的是全社会经济秩序稳定问题,政府当然也对宏观调控工资水平和促进企业高效发展有着强烈责任意识。在职工、企业和政府三者之间如何实现平衡,这是国有企业深化改革的一个难题,需要有更高的智慧和更加开放的思维。

哪些企业要涨工资

该《意见》适用于国家出资的国有独资及国有控股企业。其中规定,中央和地方有关部门或机构作为实际控制人的企业,参照《意见》执行。

据不完全统计,截止2013年末,中国的国有企员工数量就超过了3千万人。

专家认为,《关于改革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的意见》出台后,随着2018年下半年适时出台配套文件,预计职工工资总额在2019年会出现上涨势头。但因为政策规定,也不会上涨过快。

除去打破工资总额的固有管理模式,专家预计,作为国家深化国企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的配套文件,预计有关部门将会出台股票期权、岗位分红、利润增量分享等中长期激励政策,激励并约束企业负责人能够着眼于长期效益,实现企业长远发展。

据悉,2017年,中国电子等企业控股的16家上市公司已经实施股权激励,中航工业、国家电网、中国能建、中国铁建等企业也开始实施科技型子企业分红激励。

还有哪些不足

在专家看来,《意见》尽管也规定了厂务公开、集体协商和工会监督等内容,但是,职工参与涉及其切身利益工资决定的民主权利很少。

专家指出,该《意见》虽然对工资总额作出了备案和核准的规定,但是,也明显地规定了严格控制工资总额和工资水平增长的要求,基本上还是坚持了既往规定的“两低原则”而非近年来政府提出了“同步原则”。

此外,《意见》赋予董事会依照法定程序决定工资分配事项的权利,一定程度上体现了企业决定工资机制的自主权,但是,企业工资自主决定工资的权利和空间相对不大。

同时,专家指出,尽管多数国企明年会迎来涨薪热潮,但像建筑行业、机械制造业、电信业、“三桶油”等用工数量大的企业所受到的冲击同样很大。

责任编辑:于文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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