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DR首单来袭 证监会披露小米A股招股书

来源:观察者网综合

2018-06-11 15:55

【观察者网 综合报道】6月11日凌晨,证监会披露小米集团《公开发行存托凭证并上市》文件。招股书披露,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及主承销商。至此,小米成为CDR试点的第一单申请。

CDR全称China Depository Receipts,意为中国存托凭证,是指由存托人签发、以境外证券为基础在中国境内发行、代表境外基础证券权益的证券。

申请的条件包括: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市值不低于2000亿,或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低于30亿元且估值不低于200亿;设立持续经营3年以上,最近3年内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等。

根据已公布格式内容要求,企业向证监会递交申请文件,报请证监会核准。公开发行CDR,需要向沪深交易所提出上市申请,交易所审核同意后,双方签订上市协议。

6月7日,证监会接收并受理了小米递交的《首次公开发行存托凭证并上市》的申请,这意味着,CDR试点首家申请公司花落小米。

那么,小米最新的招股书有何看点呢?

1. 小米CDR起航 中信证券保荐承销

招股说明书显示,小米发行前总股本约为20.94亿股,本次拟发行B类普通股股票,作为拟转换为CDR的基础股票,存托机构取得该部分股份的所有权后经由承销商向社会公众发行CDR,最终CDR数量以证监会核准发行为准。目前并未披露CDR的发行规模、发行价格、转换比例等。

此次小米CDR,中信证券为发行保荐机构及主承销商。

小米招股说明书截图 下同

从公司基本情况来看,授权资本为11.35万美元,已发行股本5.24万美元。

2、雷军、林斌拥有特殊投票权

招股说明书明确小米采取特殊投票权结构,即公司股份分为A类普通股和B类普通股两类,每股A类普通股拥有10份投票权,每股B类普通股拥有1份投票权。

公司发行上市后,雷军和林斌共同拥有公司全部已发行的A类普通股,对公司的经营管理以及所有需要股东批准的事项拥有重大影响。

3. 实控人雷军和前十名股东

招股说明书显示,雷军是小米实控人,其控制的smart mobile holdings limited和smart player limited共同为公司控股股东。

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雷军享有投票权55.7%,按照公司其他股东和雷军签署的投票权委托协议,雷军作为受托人可实际控制另外2.2%的投票权,共计控制发行人57.9%的投票权。

小米披露了上市前的持股比例情况。其中,小米公司创始人、董事长兼CEO雷军持股31.41%,联合创始人、总裁林斌持股13.33%,联合创始人、品牌战略官黎万强持股3.24%。

4. 一季度营收344亿,亏损70亿元

相比之前小米在香港联交所披露的招股书,本次招股书的新增数据为2018年第一季度的财务数据,该季度小米营业收入344.12亿元,营业净利润-66.6亿元,归属母公司股东净利润-70.05亿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母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10.38亿元。

CDR招股书披露,2015年、2016年、2017年和2018年第一季度,小米的营业收入分别为668.11亿元、684.34亿元、1,146.25亿元和344.12亿元;小米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负22.48亿元、2.33亿元、39.45亿元和10.38亿元。

值得注意的是,CDR招股书在披露“境内外信息披露差异”章节中,介绍了小米在报告期间经调整经营净利润为负3.03亿元、18.95亿元、53.62亿元和16.99亿元,盈利状况良好且盈利能力增强。

5. 海外收入占比达36%,一季度出货量大幅提升

小米CDR招股书显示,小米的国际化程度日益加深,海外市场的快速发展带动公司收入持续增长。

2015年、2016年、2017年和2018年第一季度,小米海外市场的销售额分别为40.56亿元、91.54亿元、320.81亿元和124.7亿元,占公司总收入的比重分别为6.07%、13.38%、27.99%和36.24%。

小米手机进入了74个国家和地区,在14个海外国家和地区进入了市场前5名。以印度为例,根据IDC统计,2018年第一季度小米手机市场份额达到30.3%,连续三个季度成为印度第一。近期,小米还正式进入了法国和意大利市场,2018第一季度 Canalys调研报告显示,小米欧洲市场增长率超过了999%,不到一年时间销量就成为欧洲第四,小米模式正在全球开花结果。

值得注意的是,2018年一季度在全球智能手机市场同比下滑2.9%的情况下,小米手机出货量达到2800万台,同比增长87.8%,小米模式正在多个国际市场被验证。

6. 40%募资用于全球扩张

招股书显示,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预计将用作以下用途:研发核心自主产品拟投入资金占比30%;扩大并加强IoT及生活消费产品及移动互联网服务(包括人工智能)等主要行业的生态链拟投入资金占比30%;全球扩张拟投入资金占比40%。

之前香港上市的募资用途:30%研发自主产品,30%投资扩大及加强IoT与生活消费产品及移动互联网服务,30%用于全球扩张,10%用于营运资金及一般公司用途。

7. 小米的“铁人三项”商业模式

招股说明书显示,小米是一家以手机、智能硬件和IoT为核心的互联网公司。

小米的产品按照产品功能、形态及模式,大体可以划分为智能手机、IoT和生活消费产品、互联网服务产品。

小米是一家由工程师和设计师创建的公司,崇尚大胆创新的互联网文化。公司独特的“铁人三项”商业模式由三个相互协作的支柱组成:(1)创新、高质量、精心设计且专注于卓越用户体验的硬件产品;(2)使公司能以厚道的价格销售产品的高效新零售渠道;(3)丰富的互联网服务。

8. 小米生态链公司超过210家

小米已累计投资了超过210家生态链企业,其中超过90家公司专注于发展和生产智能硬件产品。

小米对生态链企业的投资均为参股投资,不寻求控股权。

小米和生态链企业共同设计和研发生态链智能硬件产品,小米通过自有渠道及第三方分销渠道实现对外销售,与生态链企业按照约定比例对销售收益进行分成。

目前,小米在境外控股子公司共37家,在境内控股子公司71家;直接持有股份或权益的参股公司213家。

9. IoT平台连接1亿台非手机PC类设备,超苹果亚马逊

招股书披露,报告期内的小米IoT和生活消费产品收入分别为86.91亿元、124.15亿元、234.48亿元和76.97亿元。仅2018年第一季度的收入达到了2017年全年的32.8%。

招股书引用艾瑞咨询的数据显示,小米盒子2017年的出货量在中国境内排名第一。另据奥维云网(AVC)的数据,4月份小米电视线上线下总出货量跃居中国第一。

招股书还披露,小米IoT平台连接了1亿台设备(不包括智能手机及笔记本电脑),以联网设备数量口径统计,小米占全球消费物联网市场份额为1.9%,亚马逊和苹果分别为1.2%和1%。

根据此前在香港递交的招股书,截至2017年底,小米占全球消费物联网市场份额为1.7%,亚马逊和苹果均为0.9%。小米巩固了对亚马逊和苹果的领先地位。

10. 拟将小米金融作为独立运营主体逐步剥离

招股书披露,公司的金融相关业务均已重组只小米金融,小米金融为小米集团的全资控股子公司。拟采用的股权激励计划将向雷军、小米金融管理层及核心员工授予小米金融期权。通过运作小米金融期权计划,公司预计小米金融未来将不再为小米集团的控股子公司。

从2018年起,未来三年,除小米集团就小米金融重组提供的一次性重组贷款外,小米集团为小米金融提供的金融服务最高金额上限分别为127.7亿元、149.5亿元和145.5亿元,合计422.7亿元。此外,双方也对营销服务、全面支持服务、支付结算等服务设定了最高交易限额。

数据显示,2018年一季度,小米金融的收入及税前净利润占小米集团的比例分别为0.9%和0.22%。截至2018年3月31日,小米金融总资产占小米集团的比例为13.55%。

公开资料显示,小米从2015年开始涉足互联网金融业务。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互联网金融业务涵盖供应链融资业务、互联网小额贷款业务、支付业务、理财产品分销业务、互联网保险服务等。

那么,小米在CDR道路将怎么走呢?

据券商中国报道,从前期富士康、宁德时代等“独角兽”的审核流程来看,监管层对创新型企业的审核是持优先态度的,这也就意味着小米的CDR申请审核速度大概率也会因“绿色通道”快速前进。

严格意义上来讲,CDR的审核和IPO流程无异,根据发行审核的步奏,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首发)的审核工作流程分为受理、反馈会、初审会、发审会、封卷、核准发行等主要环节。

唯一不同的是,证监会新成立的科技创新咨询委员会需在创新型企业的发行申请中发表观点,比传统的IPO多加了一步政策咨询意见的表达。

此咨询委定位为证监会的政策咨询机构,负责向证监会以及发审会、并购重组委、沪深交易所、全国股转公司提供专业咨询和政策建议,不仅对申请创新试点企业的技术状况、模式特征发展前景等相关情况提供专业咨询,也对IPO、再融资、并购重组审核,以及沪深证券交易所、全国股转公司工作中遇到的相关问题提供咨询意见。咨询委主要以召开会议的形式履行职责。

根据需要,CDR试点工作中,咨询委不定期召开会议,围绕申请创新试点企业的技术状况、模式特征,发展前景等相关情况进行讨论,CDR试点企业经过反馈会和初审会后,再召开发审会,对企业是否符合法定发行上市条件进行审核。

最终决定小米能否成功发行CDR的还是发审会。据接近证监会的相关人士表示,咨询委是对企业是否符合试点标准提出咨询意见,从专业角度来衡量企业是否有自主创新的技术。而发审委则审核试点企业是否符合法定上市条件,对企业进行全面合法合规的审核和信披合规审核。两个机构有明确职责,各做各的事,不存在替代性。

责任编辑:王慧
小米 雷军 中信证券 商业模式 证监会 中国证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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