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西安长沙杭州后,上海这项新规对临时注册公司买房说“不”

来源:观察者网

2018-07-02 22:47

【文/观察者网 尹哲】继西安、长沙后,上海成为第三个明确在企业购房方面采取限售政策的城市。

2日晚间,微信公众号“上海发布”报道,上海市住建委、房管局出台《关于规范企业购买商品住房的暂行规定》。自明日起,企业购买商品住房必须同时满足设立年限已满5年、在本市累计缴纳税款金额已达100万人民币、职工人数10名及以上且按照规定在该企业缴纳社保和公积金满5年等条件(已缴纳税款金额满500万元以上的企业除外)。

与此同时,企业购买的商品住房再次上市交易年限从“满3年”提高至“满5年”。

当晚,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对观察者网表示,上海出台企业购房限售政策,符合预期。此次关于企业购房方面的限制性内容,是有诸多条件制约的,体现了上海在企业购房方面比较务实和精装的政策思路。

他谈到,该政策有三个重要的政策要点:

第一、对于企业购房,需要同时满足三个条件:

从设立年限看,规定需要5年,使得部分临时注册公司进行购房的行为难以成立;

从纳税情况看,防范了部分小公司成为购房的“壳公司”的可能;

从职工角度看,规定了10人的职工数量,同时也明确需要有社保缴纳5年的规定。

上述做法就是为了防范以公司名义进行购房的行为。同时,有了社保5年缴纳的要求,也防范了各类炒房的现象。因为本身有5年社保条件,就基本上允许职工个人进行购房了。

第二、政策对于企业限售行为,明确到了5年的限售期:

通过5年限售期,有助于实现企业房产持有的稳定性,防范企业短期内转让房产等现象出现。

第三、对于企业购房等,最终都反映了住房销售管理和交易登记管理的内容。

此次政策也明确未来会联合相关部门进行管控,包括规土、税务等部门。

通过此类管理,能够杜绝公司购房行为,也有助于未来购房资格审核和住房交易的合规。

另外,政策呼应了此前上海宝山区部分楼盘公司购房限购的内容,也说明上海对于房地产市场秩序稳定的导向。

严跃进表示,此类政策未来或将成为全国各地借鉴的内容。

他补充道:“预计部分库存规模小、房源不足、价格上涨较快的城市,会积极采取此类企业限售的政策,进而有助于房地产交易的稳定,利好保护刚需的个人购房者的利益。”

全文如下:

本文系观察者网独家稿件,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责任编辑:尹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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