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大麻概念股连日炒作,国家禁毒委员会已通知加强管控

来源:观察者网

2019-03-27 16:18

(观察者网讯)

尽管国家禁毒委员会日前(本月11日)下发通知,要求严把工业大麻许可审批关。但A股工业大麻板块连日来频遭炒作,持续领涨各版块。

3月27日上午10时,中国证券报中证网在报道中再次重申:日前,国家禁毒委员会办公室已下发“关于加强工业大麻管控工作的通知”。通知提出,《1961公约》规定,工业用大麻限于纤维和种子,其他用途的种植排除在外。

消息一出,大麻板块短暂下挫,但随后仍维持上涨,至收盘,整个板块接近涨停。

通知要求各省市自治区禁毒部门要严把工业大麻许可审批关;各地要对落实公约情况进行审核自查,如有违反公约精神的要采取措施纠正,停止许可审批工作;要对过往审批许可进行重新审定,如发现超出公约范围的,要建议企业暂停相关产业活动,并警示法律和经济风险。通知声明,我国目前从未批准工业大麻用于医用和食品添加,各地要严格遵守规定。

澎湃新闻27日报道,该通知消息一出,工业大麻相关热炒的股票应声短暂下跌,涨停的顺灏股份(002565)也一度开板。紫鑫药业(002118)、诚志股份(000990)、哈药股份(600664)涨停,康恩贝(600572)、银河生物(000806)、龙津药业(002750)等相关概念股也在上午出现下挫。

国际上将大麻植物中致幻成瘾的毒性成分四氢大麻酚(THC)含量低于0.3%、不具备毒品利用价值的大麻品种类型称为工业大麻。工业大麻和毒品大麻截然不同。工业大麻在中国也称为汉麻,是大麻科大麻属1年生草本植物,其原植物及其提取产品在生物制药、生活用品、纺织纤维、复合材料、生物质能等多个领域均有广泛的应用。

A股市场上典型的工业大麻概念是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顺灏股份”,002565),这家于年初刚刚变更经营范围、新增工业大麻研究种植加工销售的公司,1月份至今股价涨幅高达近360%,总市值突破百亿。

尽管被“泼冷水”,但工业大麻相关概念股在短暂下挫后仍维持上涨。截至收盘,顺灏股份、紫鑫药业(002118)、诚志股份(000990)、哈药股份(600664)涨停,康恩贝(600572)、银河生物(000806)、龙津药业(002750)等均有较大幅度上涨。

和THC不同,大麻植物的另一种主要成分CBD是非神经活性物质,并且与THC产生拮抗,可以抵消THC对人体神经的影响,消除THC对人体产生的致幻作用,也被称为“反毒品化合物”。CBD也是药用植物大麻中的主要化学成分,具有抗痉挛、抗焦虑、抗炎等药理作用。

工业大麻从选种到熟化的整体种植培育期在3-10个月,其主要用途包括工业应用和医疗应用。工业应用主要围绕大麻纤维、植株全杆、大麻籽、大麻的根茎和种子等,可制成高档纺织品、建筑材料、食品、饲料、化工原料、燃料、无毒涂料、润滑油等的原材料等。而医疗应用目前仍在初期阶段,主要围绕CBD,欧美发达国家已有CBD成分的药品、保健品和化妆品进入市场销售,中国目前尚未有大麻相关药品上市。

工业大麻炒作热潮为何掀起?风从北美吹来。2018年10月,加拿大成为继乌拉圭之后世界上第二个将娱乐大麻(THC)合法化的国家。同时,加拿大卫生部发布大麻食品合法化规范草案,从2019年10月17日开始,加拿大将正式允许大麻食品在市场上流通,只是限制食品中的THC和CBD含量在10毫克内,大麻提取物和一些外用的大麻产品(包括作用于皮肤、头发和指甲等部位)也受这个规范监管。

随后,该国129家持牌大麻生产商中的大多数积极寻求与科学家合作,涉及领域从基因定位、代谢工程到最佳干燥技术和种植实践等。加拿大联邦和地方政府也计划投入数百万美元支持这些研究。

2018年12月,美国总统特朗普在2018年《农业法案》上签字,将含量低于0.3%THC的工业大麻从“受控物质法”中删除。由此,全美范围内工业大麻全面合法化。此前,美国已实现 33 个州医用大麻合法化,10 个州娱乐大麻合法化。

不过,FDA(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表示,CBD和THC不能添加到食品、药品或化妆品中,因为CBD是FDA批准的药物Epidiolex,以及联邦机构正在审查的其他药物中的活性成分。

的确,工业大麻是否被当局“合法化”是目前推动这一领域升温的主要因素。一名研究领域包括工业大麻的证券分析师对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表示,“国内目前整个产业基础还非常薄弱,和国外比差距很大,包括种子含量低、土地种植经验不足。”他认为,未来的趋势是国内的企业和海外机构合作,“但有些纯粹是炒作的企业后面可能也不会有什么实质性的展开。”

目前,国内对工业大麻仍处于严格管制阶段,仅云南、黑龙江两个省份开放了大麻的种植和加工。其中,“鼻祖”云南省在2010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云南省工业大麻种植加工许可规定》,成为全国至今唯一以法规形式允许并监管工业大麻种植的省份。

根据规定,在云南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工业大麻种植、加工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依照《条例》和本规定,取得工业大麻种植许可证、工业大麻加工许可证。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工业大麻种植许可证、工业大麻加工许可证的审批颁发和监督管理工作。

随后的2012年,云南省政府将工业大麻列为“生物制造产业”发展重点之一。黑龙江省则在2017年5月新出台《黑龙江省禁毒条例》,对工业大麻(汉麻)的培育、种植、加工管理等方面做出了明确要求,放宽了种植地域范围。

吉林省则有望成为中国第三个开放工业大麻种植加工的省份。2018年8月,吉林省公安厅发布信息,正代拟《吉林省委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新时代禁毒工作的意见》,将工业大麻管理规范作为一项重要内容纳入其中,下一步将参照云南省做法,以政府令形式出台吉林省工业大麻具体管理规定。

然而,中国工业大麻何时从“炒作”回归理性。近日,天风证券的一份研究报告显示,在该机构举行的一次中美工业大麻行业深度解读电话会议中,一名美国工业大麻行业的专家指出,中国市场从去年底至今年初兴起工业大麻概念股,目前仍处于概念炒作阶段。

对比之下,美国市场去年的一系列IPO经过了几波以事件驱动的炒作后,市场情绪逐渐回归基本面。此外,该专家指出,最有价值的企业应拥有全产业链,从种植、加工、到销售渠道垂直发展,建议国内企业可布局海外种植和消费品市场。

天风证券也在报告中提示风险,工业大麻与毒品大麻应被严格区分,工业大麻相关业务可能含有政策变动风险、法律风险、经营管理风险、自然风险、研发操作风险、合作不确定性等。

去年以来,受加拿大等国“大麻合法化”影响,国际社会对工业大麻种植加工等问题关注度骤升。近日,工业大麻的经济价值又受到广泛关注。为厘清工业大麻和毒品大麻的概念,防止国内工业大麻应用概念被混淆视听、形成错误印象,《中国禁毒报》记者13日专访了公安部禁毒局政策法规处处长李晓、公安部禁毒局国际合作处处长马艳春、公安部禁毒情报技术中心毒品实验室副处长花镇东,就工业大麻应用相关规范要求进行了解答。

记者:国际上对于大麻植物的种植有什么管制措施?对工业大麻有什么特殊的规定吗?

马艳春:在国际层面,大麻植物属于联合国《经1972年议定书修正的1961年麻醉品单一公约》(以下简称“《1961年公约》”)的管制范围,该公约中“第一条定义”、“第二十二条适用于种植的特别规定”、“第二十八条大麻的管制”等条款详细规定了大麻植物种植管制措施。该公约明确指出,“大麻植物”指大麻属(genus Cannabis)的任何植物。如果缔约国认为“禁止种植鸦片罂粟、古柯树或大麻植物为保护公共卫生与福利及防止麻醉品流于非法产销的最适当办法时”,那么缔约国应禁止这些毒品原植物的种植。同时,该公约规定以上措施“对于专供工业用途(纤维质及种子)或园艺用途的大麻植物的种植不适用”,“缔约国如准种大麻植物以生产大麻或大麻脂,则对此项种植应适用关于管制鸦片罂粟的第二十三条所规定的管制制度。”

记者:那么所谓的医用大麻是否属于工业大麻的范围?

花镇东:医用大麻不属于工业大麻的范围。公约中已经明确规定,不受管制的工业用途大麻仅限于目的为获取纤维质和种子的大麻植物。而大麻用于止痛、止吐、增进食欲等医疗用途时,起作用的是四氢大麻酚等活性大麻素成分,这些成分也是大麻作为毒品吸食时使人产生幻觉和欣快感的成分,因此医用大麻实质上和毒品大麻是同种植物,不能视为工业大麻而被排除在《1961年公约》的管制范围之外。实际上,联合国国际麻醉品管制局近期给各成员国政府发函,再次重申了《1961年公约》将工业大麻种植的用途限定于纤维质和种子,其他用途的大麻种植均被排除在外。各成员国如需授权种植用于医疗和科研等用途的大麻,均应根据公约采取管制措施,包括设立专门政府部门负责规划种植地区、颁发种植许可证等。

记者:我国对于大麻的管制情况如何?

李晓:我国作为《1961年公约》的缔约国,一直严格履行公约规定的相关责任和义务,对大麻种植进行严格的管制。《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中规定,国家对麻醉药品药用原植物种植实行管制,禁止非法种植罂粟、古柯植物、大麻植物以及国家规定管制的可以用于提炼加工毒品的其他原植物;国家确定的麻醉药品药用原植物种植企业,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种植麻醉药品药用原植物。《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中进一步细化规定,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国务院农业主管部门根据麻醉药品年度生产计划,制定麻醉药品药用原植物年度种植计划;麻醉药品药用原植物种植企业由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国务院农业主管部门共同确定,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种植麻醉药品药用原植物。

依据上述国际公约和我国的相关法律法规精神,除为获取纤维质和种子的工业大麻外,其他用途的大麻植物均属于管制范围,必须得到主管部门的批准方可种植,且种植企业需按年度种植计划进行种植,并定期报告种植情况。

记者:我国目前除批准用于获取纤维质和种子的工业大麻种植以外,是否还批准了其他用途的大麻种植,如医疗用途的大麻种植?

花镇东:据我所知还没有。与吗啡作为麻醉药品广泛使用不同,世界卫生组织于1945年和1957年两次作出大麻无任何医疗价值的结论。国际公约中保留医用大麻本意是考虑到一些国家传统医学中对大麻的使用,但近来中国以外的某些国家由于吸食大麻人数众多,政府事实上已无力进行有效管控,因此选择首先将医用大麻合法化,为下一步娱乐大麻合法化探路。大量案例已经证明吸食大麻一方面严重损害个体健康,可引发心血管及呼吸系统疾病,并导致精神障碍甚至精神分裂症,另一方面影响公共安全,其产生的幻觉会严重影响判断能力,在欧美发达国家已成为毒驾肇事的重要诱因。同时,吸食大麻往往是滥用毒品的开端,通过购买大麻接触毒贩,再逐渐由大麻过渡到其他成瘾性更强、危害更严重的毒品的情况十分普遍。因此,吸食大麻的危害远大于其医学意义,我国政府一直对毒品犯罪持零容忍态度,在多个国际场合表达了坚决反对大麻合法化的立场。现阶段,我国并未批准任何医用大麻的种植,也未批准任何含有四氢大麻酚等活性大麻素成分的药物上市。

记者:近期,从大麻中提取大麻二酚的产业热度渐增,对此有何评价?

花镇东:与四氢大麻酚不同,大麻二酚无精神活性,因此未被列入国际禁毒公约附表和我国麻醉药品目录,不属于管制毒品,但这并不意味着用于提取大麻二酚的大麻能未经许可或通过工业大麻许可进行种植。

2018年6月25日,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FDA)发布声明,首次批准含有大麻二酚的药物“Epidiolex”上市,用于治疗癫痫。但是必须注意到,大麻二酚本身在美国管制物质法案(Controlled Substances Act)中列为一类管制物质,该药物也被列为五类管制物质,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表示将严格监视该药物的使用,一旦发现被用于非医疗用途将采取应对措施。

在我国部分地区允许种植的工业大麻是通过科学筛选培育出的整株四氢大麻酚含量在0.3%以下的大麻品种。但提取大麻二酚时,一般使用的是活性大麻素含量较高嫩叶和花苞,提取过程中产生的四氢大麻酚含量往往高于0.3%。《云南省工业大麻种植加工许可规定》中明确工业大麻花叶加工提取的四氢大麻酚含量高于0.3%的产品,适用毒品管制的法律、法规。因此,即使种植的是工业大麻品种,但用于提取大麻二酚时,相关企业仍需按照毒品大麻的管制要求进行申请,获得批准后方可进行生产,严防四氢大麻酚含量较高、可作为毒品使用的大麻提取物流入非法渠道。

责任编辑:何书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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