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克强出席中国-中东欧领导人会晤:通过5年规划 签匈塞铁路项目

来源:观察者网综合

2015-11-24 23:28

这几乎是中国今年主场外交的压轴大戏。据新华社报道,国务院总理李克强24日下午在苏州与中东欧16国领导人共同出席第四次中国-中东欧国家领导人会晤。李克强主持会晤。欧盟、奥地利、希腊和欧洲复兴开发银行派代表作为观察员与会。中国和16国首次敲定了第一个五年合作规划,李克强表示,中方愿同相关国家推动匈塞铁路尽早开工建设,打造中欧陆海快线,推进中欧班列建设,扩大民航交流合作等。中国还倡设16+1金融公司,由工行牵头、国开行、和进出口银行等参与。李克强指出,通过推动和中东欧国家的务实合作,可以推进中国和欧洲的、欧盟的全方位合作。

李克强提出“1+6”合作框架

24日下午,太湖畔烟雨濛濛,李克强总理在苏州太湖国际会议中心迎接中东欧16国领导人,同他们一一握手、合影。随后,中国总理同16位领导人共同出席了中国-中东欧国家第五届经贸论坛开幕式,并在此举行第四次中国-中东欧国家领导人会晤。

李克强总理24日下午在中国-中东欧国家第五届经贸论坛开幕式致辞中表示,李克强说,中国与中东欧贸易规模连创新高,去年突破600亿美元。在中国6是吉利数字,意味着更加顺利。惊人的贸易增长速度表明,中国与中东欧不仅相互之间政治互信,而且贸易和投资潜力巨大。

李克强24日下午在中国-中东欧国家第五届经贸论坛开幕式上致辞

李克强表示,双方合作要更加重视中小企业作用。一个国家的繁荣和进步,依靠全体人民创造力的发挥。大企业顶天立地,数量众多的中小企业充满创新活力,二者联合发展将催生新动力。

随后,李克强总理主持了第四次中国—中东欧国家领导人会晤。

李克强在发言中表示,中国与中东欧合作开创了中国与欧洲国家合作的新途径。“16+1合作”由小到大、由浅入深,涉及经贸、投资、基础设施、金融、旅游、教育、农业、人文和地方合作等诸多领域,日益丰富和成熟,惠及广大成员国及其民众。“16+1合作”同中欧合作大局同步并举,致力于实现中国、中东欧国家和欧盟三方共赢,走出了一条跨越不同地域、不同制度的国家间务实合作新模式。

李克强提出“1+6”合作框架,即共同致力于构建开放包容、互利共赢的新型伙伴关系的一个目标和六大重点:

第一,落实合作推进路线图。中欧已就“一带一路”建设与欧洲发展规划、国际产能合作与欧洲投资计划、“16+1合作”与中欧合作“三个对接”达成重要共识,为中国与中东欧国家中长期合作奠定了坚实基础。中方愿同16国分享彼此发展机遇,共同推进实施此次会晤发表的《中国-中东欧国家合作中期规划》和《中国-中东欧国家合作苏州纲要》。

第二,对接发展战略,推进互联互通。中东欧国家区位优势明显,双方要加强政策对接,加快建设示范项目。中方愿同相关国家推动匈塞铁路尽早开工建设,打造中欧陆海快线并加快推动通关便利化,扩大物流合作,推进中欧班列建设,扩大民航交流合作。

第三,打造产能合作新样板。中方愿同16国发挥各自比较优势和产业特点,推进双向多元的国际产能合作,支持中东欧国家提升工业化水平。倡议开展亚得里亚海、波罗的海和黑海“三海港区合作”,在有条件的港口合作建立产业聚集区。大力支持双方企业参与其中,拓展中国装备、欧洲技术和中东欧市场的结合,形成更多产能合作项目亮点。

第四,不断创新投融资合作方式。中方倡议各方探讨设立16+1金融公司、“互联网电商+融资”的新模式,支持在中东欧国家建立人民币清算安排,加强中方金融机构同欧洲复兴开发银行等地区和国际多边金融机构的交流合作,为“16+1合作”提供更多金融支持。

第五,促进贸易投资双增长。中方愿同16国共同推动贸易投资便利化,为双方中小企业合作牵线搭桥,扩大农业合作及农产品、食品贸易,促进贸易平衡发展。

第六,扩大人文社会交流。中方建议将2016年确定为16+1人文交流年,充分发挥文化、教育、科技、青年、卫生、媒体、智库等各领域合作平台的作用,举办丰富多彩的人文活动。

李克强强调,“16+1合作”正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面临更广阔的发展前景。各方应齐心协力,织就中国-中东欧国家友好合作的锦绣画卷。

与会中东欧国家领导人高度评价“16+1合作”取得的成果,充分肯定制定《中国-中东欧国家合作中期规划》的意义,一致支持李克强提出的深化“16+1合作”的一个目标和六大重点。与会领导人表示,中东欧各国与中国的双边关系良好,“16+1合作”具有巨大潜力和强劲活力,是中东欧与中国关系的纽带,为中东欧国家应对共同挑战,发展经济,改善民生,深化中东欧与中国、欧中以及中东欧国家间合作提供了有效平台。中东欧国家愿在双方良好合作基础上,与中方对接发展战略,创新合作模式,拓展政治、经济、人文各领域的互利务实合作,落实陆海互联互通等合作项目,将“16+1合作”水平提高到新高度。

波兰共和国总统安杰伊·杜达、阿尔巴尼亚共和国总理埃迪·拉马、波斯尼亚和黑塞哥维那部长会议主席戴尼斯·兹维兹迪奇、保加利亚共和国总理博伊科·博里索夫、克罗地亚共和国议会议长约西普·莱科、捷克共和国总理博胡斯拉夫·索博特卡、爱沙尼亚共和国总理塔维·罗伊瓦斯、匈牙利总理欧尔班·维克多、拉脱维亚共和国总理莱姆多塔·斯特劳尤马、立陶宛共和国总理阿尔吉尔达斯·布特克维丘斯、马其顿共和国总理尼古拉·格鲁埃夫斯基、黑山总理米洛·久卡诺维奇、塞尔维亚共和国总理阿莱克桑达尔·武契奇、斯洛文尼亚共和国总理米罗·采拉尔、罗马尼亚副总理兼经贸和商业环境部长科斯汀·博尔克、斯洛伐克共和国副总理卢博米尔·瓦日尼出席会晤。出席会晤的领导人对中国作为东道国为会晤成功所作努力表示赞赏和感谢。

会晤后,中国同中东欧16国共同发表《中国-中东欧国家合作中期规划》和《中国-中东欧国家合作苏州纲要》(全文附后)。

16+1记者会:出席领导人“史无前例、史上最强”

第四次中国-中东欧国家领导人会晤后,李克强总理与上次东道主塞尔维亚总理武契奇、明年东道主拉脱维亚总理斯特劳尤马共见记者。其他中东欧14国领导人台下就坐。现场一外交官惊叹道,这场记者会出席领导人级别、规模堪称“史无前例、史上最强”。


李克强指出,这次会议还取得一个重要成果,就是我们第一次通过五年规划。

匈塞铁路文件签署 两年内竣工

24日下午,第四次中国-中东欧国家领导人会晤后,李克强总理和匈牙利、塞尔维亚两国总理共同见证16+1合作“旗舰项目”匈塞铁路两个合作文件签署。文件分别涉及匈塞铁路匈牙利段和塞尔维亚段,意味着这一项目将确保年底前开工,两年内竣工。

据悉,这条高铁将使布达佩斯到贝尔格莱德的行程时间缩短一半。现在火车在两地间的运行时间为6小时。

此外,李克强总理上午还分别会见了出席领导人会晤的爱沙尼亚总理罗伊瓦斯、波兰总统杜达和斯洛文尼亚总理采拉尔。李克强表示,中方愿参与波罗的海高铁项目建设。



第四次中国-中东欧国家领导人会晤是今年我国主场外交的重要活动,也是中方对欧开展的又一次重大外交行动,对推动中国-中东欧国家合作及中欧关系持续均衡深入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翻页请看:

中国—中东欧国家合作苏州纲要

2015年11月24日,第四次中国—中东欧国家领导人会晤在中国苏州举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和波兰共和国总统安杰伊·杜达、阿尔巴尼亚共和国总理埃迪·拉马、波斯尼亚和黑塞哥维那部长会议主席戴尼斯·兹维兹迪奇、保加利亚共和国总理博伊科·博里索夫、克罗地亚共和国议会议长约西普·莱科、捷克共和国总理博胡斯拉夫·索博特卡、爱沙尼亚共和国总理塔维·罗伊瓦斯、匈牙利总理欧尔班·维克多、拉脱维亚共和国总理莱姆多塔·斯特劳尤马、立陶宛共和国总理阿尔吉尔达斯·布特克维丘斯、马其顿共和国总理尼古拉·格鲁埃夫斯基、黑山总理米洛·久卡诺维奇、塞尔维亚共和国总理阿莱克桑达尔·武契奇、斯洛文尼亚共和国总理米罗·采拉尔、罗马尼亚副总理兼经贸和商业环境部长科斯汀·博尔克、斯洛伐克共和国副总理卢博米尔·瓦日尼出席会晤。出席会晤的领导人对中国作为东道国为会晤成功所作努力表示赞赏和感谢。欧盟、奥地利、欧洲复兴开发银行等应邀派代表作为观察员与会。

与会各方积极评价中国—中东欧国家合作(以下简称“16+1合作”)在过去一年所取得的重要进展,特别是《中国—中东欧国家合作贝尔格莱德纲要》相关举措执行情况(见附件),欢迎和支持中国和欧盟领导人就建立中欧互联互通平台、“一带一路”倡议与欧洲投资计划对接、16+1合作与中欧关系对接达成重要共识。各方愿以此为契机,共同促进16+1合作取得更大发展。

与会各方围绕“新起点 新领域 新愿景”主题,共同制定和发表《中国—中东欧国家合作苏州纲要》。

一、支持拉脱维亚承办2016年第五次中国—中东欧国家领导人会晤。

二、欢迎会晤期间发表《中国—中东欧国家合作中期规划》,愿结合自身特点、需求和优先方向加以落实。

三、2016年将分别在中国和拉脱维亚举办中国—中东欧国家合作国家协调员会议。

四、支持建立中国—中东欧国家合作秘书处及其成员单位与中东欧国家驻华使馆季度例会机制。支持对秘书处网站加以更有效利用。

五、互联互通合作

(一)注意到中国和匈牙利签署政府间“一带一路”合作文件,中国同其他中东欧国家有意向签署类似文件,促进区域互联互通合作。

(二)欢迎中国和波兰开通定期快速铁路货运中转班列,鼓励和支持中国和其他中东欧国家开通类似班列,赞赏为确保货物双向运输所作努力。支持继续建设亚欧大陆桥,欢迎在中东欧国家设立物流中心。

(三)赞赏匈塞铁路项目取得重要进展,欢迎相关方共同努力,早日完成相关项目。

(四)欢迎中国、匈牙利、塞尔维亚和马其顿等相关国家2016年在布达佩斯举行海关通关便利化合作框架协议第二次工作组会议及专家研讨会,简化过境货物和运输工具通关手续,推动中欧陆海快线通关便利化合作。

(五)鼓励更多中东欧国家海关加入安全智能贸易航线试点计划第三阶段工作。

(六)欢迎并支持塞尔维亚牵头组建中国—中东欧国家交通基础设施合作联合会,欢迎中国和中东欧国家相关机构、企业和团体根据自愿原则参与。

(七)欢迎并支持拉脱维亚牵头组建中国—中东欧国家物流合作联合会,欢迎中国和中东欧国家相关机构、企业和团体根据自愿原则参与。

(八)除北京—华沙直航航线外,欢迎北京—布达佩斯直航航线恢复、北京—布拉格直航开通。支持中国和更多中东欧国家深化民航领域合作。

(九)2016年在拉脱维亚里加举行首届中国—中东欧国家交通部长会议。

六、经贸金融合作

(一)2016年6月在中国宁波召开第二次中国—中东欧国家合作经贸促进部长级会议。

(二)2016年6月在中国宁波中国国际日用消费品博览会期间举办中国—中东欧国家投资贸易博览会。

(三)2016年在中国召开中国—中东欧国家投资促进机构联系机制第三次会议。

(四)欢迎和支持罗马尼亚提出的能源项目对话与合作中心倡议,并于2016年在罗马尼亚举行首次会议。

(五)欢迎和支持中国和中东欧16国中小企业参加2016年中国国际中小企业博览会。

(六)2016年中国以伙伴国身份参加捷克布尔诺国际机械博览会。

(七)2016年在捷克举办中国投资论坛。

(八)欢迎和支持2016年上半年在波黑萨拉热窝举行经贸论坛,重点探讨16+1基建、产能和旅游合作。

(九)欢迎符合条件的中东欧境内金融机构申请成为人民币跨境支付系统(一期)的间接参与者。

(十)欢迎中国银监会同捷克中央银行适时签署跨境危机管理合作协议,并与波兰金融监管局重新签署银行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

七、农林合作

(一)2016年在中国举办第十一届中国与中东欧国家农业经贸合作论坛,同期召开中国—中东欧国家农业合作促进联合会第二次会议。

(二)2016年下半年在中国云南举办的第十四届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上设立中东欧国家精品农产品展区。

(三)中方将在全国农业展览馆内设置中东欧国家精品葡萄酒和烈性酒展区,并免费提供场地。

(四)欢迎中国与塞尔维亚、马其顿、斯洛文尼亚、立陶宛、波兰、爱沙尼亚签署有关动物及动物源性产品输华检疫议定书。支持中国与更多中东欧国家进一步扩大农产品和食品贸易。

(五)支持斯洛文尼亚牵头组建中国—中东欧国家林业合作协调机制。2016年5月在斯洛文尼亚召开第一次中国—中东欧国家高级别林业合作会议。

(六)欢迎中国同中东欧国家签署加强水资源、农业灌溉等领域合作协议。

八、科技卫生合作

(一)2016年在中国举办第三届中国—中东欧国家创新技术合作及国际技术转移研讨会。

(二)鼓励和支持设立虚拟的16+1技术转移中心,由中国和斯洛伐克有关部门行使秘书处职能。

(三)支持中国和中东欧国家环保部门在16+1合作框架下加强交流,探讨开展三方合作。

(四)2016年在中国举办第二届中国—中东欧国家卫生部长论坛。

(五)2016年邀请中东欧国家医药卫生领域的中青年学者来华访问,参加全球卫生外交、卫生体制改革、健康促进等方面的学术研讨会,加强学术和专业交流。

(六)2016年邀请中东欧国家医药卫生企业来华参加健康服务业和医药器械展览,促进医药产业合作。

九、人文交流

(一)2016年中国—中东欧国家合作秘书处继续邀请中东欧国家高级别官员代表团访华。

(二)2016年在中国举办第四届中国—中东欧国家教育政策对话和中国—中东欧国家高校联合会第三次会议。

(三)2016年在中国举办中国—中东欧国家艺术合作论坛和第二届中国—中东欧国家舞蹈夏令营。

(四)2016年中方邀请中东欧国家著名美术家、作曲家来华采风创作,邀请中东欧国家国际戏剧节艺术总监访华。

(五)支持中国与中东欧国家开展文学作品互译出版合作项目。中方欢迎中东欧国家作为整体担任2016年北京国际图书博览会主宾国。

(六)2016年在塞尔维亚贝尔格莱德举办首届中国—中东欧国家文化产业论坛。

(七)2016年在波兰克拉科夫举办首届中国—中东欧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家级论坛。

(八)欢迎中国社会科学院牵头组建16+1智库交流与合作网络。

(九)2016年举办第四次中国—中东欧国家高级别智库研讨会。

(十)鼓励和支持2016年中国和中东欧国家记者互访。

(十一)2016年举办中国—中东欧国家汉学家研讨会。

(十二)欢迎2016年3月在布达佩斯举办旅游交易会及相关专业会议,中国将担任主宾国。支持设立中国驻布达佩斯旅游办事处。

(十三)2016年在克罗地亚举办中国—中东欧第三次旅游部门高级别会议。

十、地方合作

(一)2016年在中国河北举办第三次中国—中东欧国家地方领导人会议暨2016年中国·河北国际经济贸易洽谈会。

(二)2016年在中国河北举办中国—中东欧国家地方省州长联合会第二次工作会议。

(三)鼓励和支持中国和中东欧16国首都市长开展交流与合作。

附件

《中国—中东欧国家合作贝尔格莱德纲要》

相关举措执行情况

一、2015年1月,中国、匈牙利、塞尔维亚、马其顿、希腊五国海关促进中欧陆海快线建设通关便利化合作机制正式建立。

二、2015年2月至10月,在立陶宛、爱沙尼亚、拉脱维亚举办“中国艺术节”。

三、2015年3月,在匈牙利布达佩斯举行中国—中东欧国家旅游合作促进年启动仪式。

四、2015年3月,在中国上海举行中国、匈牙利、塞尔维亚、马其顿海关通关便利化合作框架协议第一次工作组会议。

五、2015年4月,在中国外交部设立“中国—中东欧国家合作事务特别代表”。

六、2015年4月,在波兰卡托维茨举行中国—中东欧国家联合商会首次会议。

七、2015年4月,在拉脱维亚里加举行高级别欧亚交通物流会议暨第三届亚欧交通部长会议。

八、2015年5月,在中国上海举办中国、匈牙利、塞尔维亚、马其顿四国海关首次中欧陆海快线通关监管技术研讨班。

九、2015年5月,在中国上海举办中亚、黑海及巴尔干地区央行行长会议组织第33届行长会。

十、2015年5月,在中国河北举行中国—中东欧国家省州长联合会第一次会议。

十一、2015年5月,北京—布达佩斯定期客运航线通航。

十二、2015年5月,在中国西安举办中国、匈牙利、塞尔维亚、马其顿海关署长会晤并签署2015-2016年合作计划。

十三、2015年5月,中国同匈牙利签署核能合作谅解备忘录。

十四、2015年5月至6月,中国文化部组织演出机构赴匈牙利、塞尔维亚、罗马尼亚选购节目。

十五、2015年6月,中东欧国家记者团访问中国浙江、河南和北京。

十六、2015年6月,在中国宁波举行首届中国—中东欧国家投资贸易博览会。

十七、2015年6月,在保加利亚索非亚举行中国—中东欧国家农业合作促进联合会成立仪式暨16+1农业部长会议。

十八、2015年6月,在捷克布拉格举行首届中国—中东欧国家卫生部长论坛。

十九、2015年6月,捷克首家中医中心成立。

二十、2015年6月,在捷克举行中国与捷克合拍动画片《熊猫与小鼹鼠》首发仪式。

二十一、2015年7月,在中国北京举行中国—中东欧国家合作第五次国家协调员会议。

二十二、2015年7月,中东欧国家高级别官员访问中国四川、云南和北京。

二十三、2015年7月至8月,在中国陕西举行首届中国—中东欧国家舞蹈夏令营。

二十四、2015年8月,中国银行布拉格分行成立。

二十五、2015年8月至9月,在斯洛文尼亚布莱德举行第二次中国—中东欧国家旅游部门高级别会议。

二十六、2015年9月,在匈牙利布达佩斯举行第十届中国—中东欧国家农业经贸合作论坛。

二十七、2015年9月,在波兰华沙举行第三届中国—中东欧国家教育政策对话、第二次16+1高校联合会工作磋商。

二十八、2015年9月,北京—布拉格直达航线通航。

二十九、2015年9月,在斯洛伐克布拉迪斯拉发举行第二届中国—中东欧国家创新技术合作及国际技术转移研讨会。

三十、2015年10月,在中国广州举行的第11届中国国际中小企业博览会上设中东欧国家展区。

三十一、2015年10月,在马其顿斯科普里举办中国、匈牙利、塞尔维亚、马其顿四国海关转运货物通关手续以及风险管理专项研讨会。

三十二、2015年10月,中东欧爵士音乐节艺术总监团访华。

三十三、2015年10月,在中国上海、湖南举行中东欧国家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研修班。

三十四、2015年10月,在波兰华沙举行中国—中东欧国家合作第六次国家协调员会议。

三十五、2015年10月,在中国举行第二届中国与中东欧青年政治家论坛。

三十六、2015年11月,在保加利亚索非亚举行第二届中国—中东欧国家文化合作论坛。

三十七、2015年11月,在捷克布拉格举行中国投资论坛。

三十八、2015年11月,中国同斯洛文尼亚签署关于建立中国—中东欧国家林业合作协调机制的谅解备忘录。

三十九、2015年12月,计划在中国北京举行第三次中国—中东欧国家高级别智库研讨会。

四十、中国将适时同罗马尼亚签署国家间新的避免双重征税协定;中国同捷克、爱沙尼亚、立陶宛、罗马尼亚签署教育领域有关合作协议;中国同立陶宛、马其顿、波兰、罗马尼亚、塞尔维亚、斯洛文尼亚等国签署质检领域有关合作协议;中国同保加利亚、克罗地亚、拉脱维亚、波兰签署文化交流与合作有关文件;中国同罗马尼亚签署有关核电项目谅解备忘录。

责任编辑:梁福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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