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不干女警会做得更好”比利时男子因性别歧视被罚
来源:观察者网
2018-03-08 15:31
【文/观察者网 周士武】比利时一名男子因为在公共场合使用带有性别歧视色彩的语言攻击一位女警,成为首个因触犯《反性别歧视法》被定罪的人。
据英国独立报3月6日报道,2016年6月,比利时一名年轻男子因违反高速道路交通规则被一女警官拦下,然后他开始辱骂这名女警官。据三名目击者证实,这名男子称该女警如果去从事更适合女性的工作的话,她可以做得更好。
近日,布鲁塞尔一家法院对此进行宣判。该男子被判有三项罪名:藐视警察,公开发表威胁和性别歧视言论,以及由于性别而严重侵犯他人的尊严。
最终,他被判处罚金3000欧元,并被警告说,如果不缴纳罚金,他将被处以一个月监禁。
比利时妇女对反性别歧视的街头游行乐此不疲(图自新华网)
“这是我们第一次用这部法律起诉某人,”检察官办公室发言人吉勒斯·布隆多说, “被警方逮捕的人侮辱和威胁是很常见的。但是因为她的性别而指责一名女警是截然不同的。”
这位发言人表示,这是一个很好的案例来检验这项法律,具体且明确,证人众多,不过并非每个案例都如此。
比利时于2014年3月出台了这部《反性别歧视法》,嘲笑家庭妇男以及穿着性感服装的女性都会被视为违法行为,违者将被处以罚款。此外,在办公室、街头或网上发表性别歧视言论,也会受到惩罚。尽管羞辱家庭妇男的行为也被禁止,但这部法律主要还是用于保护女性。
这部法律源于2012年在比利时举行的一场广泛的社会讨论,此前一部题为“街头妇女”的纪录片公开揭露了普遍的性别歧视。它记录一名妇女在布鲁塞尔走过时受到侮辱,遭受到“提议”和嘘声。
《反性别歧视法》同样规定禁止嘲笑家庭妇男(图自国际在线)
提倡妇女解放、男女平等,反对性别歧视,是现代文明的体现。不过,《反性别歧视法》出台三年多以来才为性别歧视言论定罪,说明通过法律防止性别歧视言论在实践过程中面临着不小的困难。
性别歧视言论如何界定,不仅是一个法律运用的技术性问题,更涉及对全社会对性别问题的理解和认同,特别是在女权主义连自己的内部共识都未达成的情况下。
此外,对男性言论的过度敏感,同样面临着“反向性别歧视”的危险。
更有甚者,如果“歧视”言论可以获罪,那么是否每个特殊群体都有权利要求法律禁止一切“歧视性”的言论,也成了一个问题。警惕过度反应和过度保护,避免一种消灭差别的抽象平等,与保护弱势群体恐怕同样重要。
本文系观察者网独家稿件,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平台观点,未经授权,不得转载,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关注观察者网微信guanchacn,每日阅读趣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