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民族将用一部法律告慰英烈在天之灵
来源:@新华视点
2018-04-27 15:23
据@新华视点 4月27日消息,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27日下午全票表决通过了英雄烈士保护法。
另据央视网消息,4月2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草案)》提交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其中,新增的“美化侵略战争将构成犯罪,依法追刑责”条款备受关注。
草案规定,亵渎英雄烈士事迹和精神,宣扬、美化侵略战争和战略行为,寻衅滋事,扰乱公共秩序,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此外,提交审议的草案还涉及“英雄烈士”的划分范围、保护英雄烈士职能部门调整等内容。中华民族用一部法律,缅怀英雄烈士,弘扬英烈精神,并将他们的功勋记录史册。
用一部法律告慰2000万英烈在天之灵
中华民族是一个英雄辈出的民族,五千多年来无数仁人志士为和平正义和民族未来“捐躯赴国难,视死忽如归”。尤其是近现代以来,中华民族面临亡国灭种的危险,无数英雄烈士抛头颅洒热血,拯救民族于危亡,推动民族振兴,才有了今天共和国的成就和地位。可以说,没有无数的英雄先烈,就没有今天的中国,更不会有民族的未来。
时代的步伐匆匆,人们总是容易淡忘。当人类社会步入信息时代,技术手段的极大丰富和传播能力的极大增强本该让英雄的故事更远传扬,却不知不觉间出现了淡忘英雄、甚至刻意抹黑英烈的言行。每逢清明祭扫,孩子们常常把烈士陵园变成追逐嬉戏的场所。在一些城市,烈士陵园甚至变成大妈们跳广场舞的乐园。在网络上,频频出现质疑烈士、怀疑英雄的杂音。这其中,既有无知带来的冷言冷语,更有出于不可告人目的而刻意发表的亵渎性言辞。在社会中,一些年轻人把无知当情趣,穿上二战期间的日本军装招摇过市,宣扬和美化侵略战争。还有一些人,把侮辱慰安妇或烈士的言辞当成“独到的观点”,任由潜意识里的历史虚无主义沉渣泛起。凡此种种,都深深触痛了国人的感情。
2015年9月2日,习近平主席在颁发“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70周年”纪念章仪式上曾经强调:“一个有希望的民族不能没有英雄,一个有前途的国家不能没有先锋。”事实上,纪念英雄先烈,既是要肯定英烈所作出的历史功绩,更是要崇尚“英烈精神”,并用这种精神力量支撑中华民族的脊梁,奋勇前行。
△2015年9月2日,习近平在北京人民大会堂向30名抗战老战士老同志、抗战将领、帮助和支持中国抗战的国际友人或其遗属代表颁发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70周年纪念章并发表重要讲话。
毫无疑问,这是一个日益多元的社会,各种思想交流汇聚,彼此碰撞出火花,让我们这个国家和民族变得更好。然而,不是所有的观点都应当被允许,不是所有的行为都可以视而不见。当漠视先烈、淡忘先烈、甚至侮辱先烈的行为屡屡发生,对英烈“污名化”的倾向愈发严重时,这样的言行早已越过了红线。任由这种言论和行为泛滥,不仅会抹黑历史、颠倒黑白,更会让民族的未来岌岌可危。
英雄是一个民族最闪亮的坐标。正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这部《英烈保护法(草案)》,就是要用法律的笔去划出红线,用法律之剑去维护英烈的声誉,用法律之盾去保护英烈精神。无数志士仁人为中华民族所作出的贡献无人可以抹杀,他们的精神力量也将永存。
今天,共和国将用一部法律,告慰英雄烈士的在天之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