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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人接访,上访渠道畅通,农民无论什么事情就都试图通过上访来解决。地方为了息事宁人,也倾向于“人民内部矛盾人民币解决”。因此刺激了各种各样的似是而非的人民内部矛盾靠上访这条路解决。
很多扶贫干部都讲到了那种懒汉带来的困扰,有的送东西到贫困户家中,他都不会帮忙拿一下;有的想要什么东西,拿起电话就给扶贫干部要;有的明明有手有脚,身体健康,但是就是不愿意劳动,扶贫干部着急的要死,这些人生活的怡然自得……
农村基层事务往往具有极强的偶发性、不规则性、连带性、模糊性、非原则性、细小琐碎性,这样的细小琐碎的事务甚至很难分清对错,更无法上升到政治的高度,能否及如何应对和解决这些细小琐碎事务是基层治理好坏的关键。
因为消灭了土地私有制和土地剥削阶级,中国土地制度可以做到“涨价归公”“地利共享”,成为世界上最先进的土地制度,正是凭借土地制度的“制度红利”,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可以保持近三十年两位数增长的奇迹。且中国可以有完善的基础设施,也是拜中国土地制度之所赐。
现在几乎所有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县市以及学者和政策部门都似乎以为,农民宅基地是一种极为特殊的可以下金蛋的鸡,腾退出来可以变成巨额财富。但是,宅基地本身并没有产生财富,所谓财富,不过是通过复杂的制度设计(比如增减挂钩制度)将其他地方的资源转移到了农村。
在缺乏一部关于土地的基本法的情况下,《物权法》似乎扮演“土地法”替代角色,但土地制度并非单一民法物权法所能涵盖。保护农民的财产权,是一句彰显政治正确的口号。但在实践中,让土地顺利进入财产制度体系,却是一个需要深入研究的重大理论问题。
村干部的权力嵌入在熟人社会网络之中,每个村干部背后都有派系支撑,牵一发而动全身。所以,基层纪委不能从办理案件的角度来考虑,既要讲规矩,最大程度的依照流程办事,也要讲灵活性、功能性、策略性,是一种灰色的权力实践过程。
堂哥小浪家发生了一起家庭纠纷:婶婶想着让刚结婚的女儿在婆家更好立足,便希望小浪在年前拿四万元钱给妹妹带去。他实在拿不出这么多钱,又不能跟母亲说自己没钱。老家人都以为他风光,却从没有人在乎、也似乎根本不知道城市生活的压力。
同样是嫁女儿,华南农村的彩礼是大幅下降的;在中部农村,女方父母不仅不会要彩礼,而且会有一个相当厚实的嫁妆;而华北农村的彩礼水平则呈不断上升趋势。不过,有趣的是无论不同地区彩礼有多么巨大的差异,都表现出了妇女地位的持续上升。
过年回家和父亲喝酒聊天,父亲说现在国家的政策太好了,把农民都给惯坏了。怎么个惯坏法呢?最极端的表现就是国家为农民办好事,却因为少数人站出来当钉子户而难以办成。修路占了村民家空置的土地,就有村民站在挖掘机前不让施工……
我的家乡在豫南一个乡镇上。最近两年,家乡流行起一件事:把在读或者将读幼儿园、小学以及初中的孩子送到县城上学。奇怪的是,所有被送到城里的孩子,去的都是私立学校。近十年私立学校有了巨大变化。为了孩子,村民克服了昂贵、长期性、不确定性等等顾虑。
村里有白事时,本家的人都是孝子,需要守灵,不能干活,因此白事的互助圈就比较大。抬棺的忙人(帮忙的人)是全村轮流担任。每个家庭的男性户主被请去抬棺时,都有不可推卸的义务和责任。但一次偶然的契机,开了车辆拉运棺材下葬先河,人与人之间的互助关联也随之大大弱化和松散化。
国家或工程队给了高额补偿,这个索要高价的农民就成了英雄,有本事,围观农民很快也学会当钉子户索要高价。这样一来,国家很快就发现,为农民做好事,其实不好做。国家做的好事越多,农民越是变成了“刁民”,惠民工程不仅未能收服民心,反而引发种种问题。
农村低保评定过去几年曾经成为“天下第一难事”,无论采用什么标准均引起很大的争议,总不能使人满意。但2015年和2016年这两年,评定低保标准更严格、不再下给每一个村庄下低保指标、低保户的人数少了,村民的满意度却提高了。过去低保乱想丛生,又是怎么发生的呢?
春节在农村人眼中是个大节日,期间每人“要做什么、怎么做才合规距”等都有约定俗成的范式,如送礼讲究“不患寡而患不均”。而今,新生代农民与老一辈对传统乡村文化的心态已有差异。此外,生活风格风格也不尽相同,老人嚼碎食物喂孩子一事不能再有了。
重修宗祠,重塑了宗族文化。但因村委班子未参与其中,对村中的一些事也不够上心,这些积极做事的宗族人不管有无意识,都已对村干部的权威构成了挑战。但另一方面,如果村委利用好这些宗族力量,对于村庄的发展是非常有益的。
我的老家在湖北公安,位于江汉平原。今年过年,小姨一家决定不回家。“一去又是送人情,搞几次一年挣的钱都没了。”近些年来,老家的村民们年年哀叹人情压力太大。初婚办酒、再婚办酒、复读办酒、考上大学又办一次。老人去世一周年、三周年都办酒席。依靠百姓自身的力量,根本不可能挣脱越转越深的人情旋涡。
春节临近,贵州凯里市出台“酒席新规”引热议,一些网友、专家认为政府管得太宽。其实,近年来过度的“人情风”已成为很多地区民众无法承受之痛。我在全国调查,不止一两回听到农民希望政府像管干部那样出台针对农民的“八项规定”。
未来30年,之前农业用途的土地用于城市建设,必然产生巨大的农地非农使用增值收益。如何分配这些收益,已在不少城中村、城郊村等地产生激烈博弈。通过明晰产权、量化固化产权建立现代企业法人治理结构,村社集体成员就有了实现利益最大化的能力。
李雪莲拦到首长的车确实是个意外,大多数上访者是无缘见到首长的。上访者认为只有更高级的领导才关心自己的疾苦,只要诉求反映给首长,就有被满足的希望。这种激励模式使得原本法律系统能解决的问题被越来越多地引到了政治系统,也使信访制度偏离了其最初的价值。
农村土地“三权分置”改革以放活土地经营权为名义,为工商资本下乡流转土地鼓与呼。可这一政策带来的后果极有可能是,外出务工农民失去返乡权利,普通农民经营土地的空间被挤占,中国农业和现代业将被置于更危险的境地。
移民搬迁是宁夏“西海固”农民脱贫的必然选择,政府明明给每户建了占地近300平米如别墅般的院落,怎么在《纽约时报》记者口中就成了难民营?如果这都算是难民营了,那美国岂不是80%以上的人口都生活在难民营之中?
反思广西博白村主任被杀事件,很大程度上在于政府与宗族二者之间的关系处理不当,政府未能遏制住宗族的破坏性力量,也未能发挥宗族的积极作用,以至于当地的村庄建设和社会秩序都显得力不从心。
土地是九亿中国农民的基本保障,是进城农民万一进城失败的最后退路,是所有中国人的故乡所在,是农民将来还要落叶归根之所。现在的农地制度改革不应该向分离承包权与经营权的方向走,而应该向强化土地集体所有权的方向走。
在人们潜意识里,小农经济是一种落后的农业生产方式。实际上,中国不少农村通过土地集中连片或分散产权的整合,将小农户与社会化服务对接起来,在保留小农户和小农经济的基础上,同样促进了农业现代化发展。
过去二三十年,在政府引导与政策扶持下,鄂西农民经历过好几轮产业结构调整,通常五年左右一个周期。这次是林业部门向农民免费发放果树种苗,下次可能是农业局推广新作物。绝大部分乡镇来回折腾几次,最终是农民砍掉半死不活的种苗又回到传统作物上。
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尤其要警惕,跨过底线借着改革名义将农民的利益改革改没了。城镇建设用地平均价格高,是土地供给有限造成的,上亿亩的农村宅基地如何可能被城镇市场消化?再者,就算放开制度限制,大部分农村宅基地也不可能为农民提供进城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