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善家称15%到25%是合理募捐成本 红十字会一般不超过6.5%

来源:京华时报等

2013-08-30 20:35

据《京华时报》8月27日报道,北京光华慈善基金会秘书长于秀红称,15%到25%管理费是合理的募捐成本。

此前,中国红十字会副会长王海京曾称募捐成本(“项目支持费”)一般不超过6.5%

以下为《京华时报》报道:

类比商业里的黄金销售,筹资工作人员可谓公益组织中最重要的业务组成。

然而近日,中国公益研究院发布的《2012年度中国公益事业发展报告》指出,无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还是《基金会管理条例》中,对于公益组织的募捐成本均未有详细的规定,对公益组织招募的募捐人员也没有严格的资格认定体系。

薪酬低最终导致专业筹资人员远离公益组织。

专家表示,这种“厉行节约,限制成本”的理念对于公益组织的高效运营并无益处。

多数国内公益组织并没有专业的募捐团队,理事长、秘书长或理事承担了公益组织的主要募款任务。

北京光华慈善基金会是2005年成立的非公募基金会,为保持基金会独立性,避免基金会受单一捐赠人影响,理事会决定拓展更多资源使其可持续发展。

为拓宽捐赠渠道,基金会成立了发展与企业合作部,新部门仅有两名员工,一名经理和一名经理助理,两人组成了基金会的募捐“团队”。

据今年3月发布的《中国公益慈善行业专业人才现状调查研究报告》(以下简称研究报告)中显示,专业募捐人才的紧缺是让诸多基金会头疼的问题。

筹集捐款与公益项目是公益组织两大核心内容,然而据研究报告显示,当前募捐人员占所有基金会工作人员的比例仅为9.7%,不足总员工数的十分之一,而超过三分之一的公募基金会认为自身急缺募捐人才。

北京光华慈善基金会秘书长于秀红说,在筹备新部门时,她陆续见过几个应聘者,但由于薪水不能满足对方要求,最终与对方擦肩而过。

于秀红用了近半年时间才找到合适的人选。

从去年开始,基金会的募款任务和关系维护都由于秀红一人担负,尽管背靠企业,筹款压力并不大,但这也占去她三分之一的工作量。

由秘书长寻找各类资源为公益组织筹款并非于秀红一人遇到。

今年春节过后,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博士后褚蓥通过实地调研发现,国内的大多数公益组织并没有专业的募捐团队,而在这些公益组织中,承担主要募款任务的就是其理事长、秘书长或理事。

一名不愿透露姓名的公益人士举例,作为一家全国性公募基金会,中华少年儿童慈善基金会,其90%的善款均由基金会秘书长一人承担,而其机构内也没有明确的分工,“项目从筹资到执行到宣传,一个人什么都干”,他说,这种靠关系维持发展的基金会最终只会越走越窄,并不可持续。

褚蓥表示,慈善募捐提供了一种公共服务,与整个社会的利益直接相关。服务做不好,不仅募捐活动的成本会大大增加,实际效果也会大打折扣。要保证慈善募捐活动的高效率,就一定要有专业人士参与。

由于薪水待遇过低,拥有专业知识背景及经验的筹资官员并不愿意进入公益组织。

《2012年度中国公益事业发展报告》执行主编、中国公益研究院研究部副主任章高荣解释称,一般情况下,基金会的支出由公益支出、工作人员福利支出、行政办公支出和其他支出构成,而这些支出也包括了项目的募捐成本。

募捐成本包括与利益相关方的来往和沟通、信息公开和账目审计、编写年报以及募捐网站的运营等等。

于秀红曾算过这样一笔账,按照国际惯例,15%到25%的募捐成本是合理的,如果一个筹资官员筹款达100万元,按照20%推算,其筹资成本应为20万元,除去机构房租、水、电等的个人分摊以及其他行政人员的支持,这个筹资官员应得的薪水应为15万元左右。

然而根据基金会中心网2010年对全国1763家基金会所作的统计显示,近95%的公益支出用于公益项目中,而包括募捐人员薪酬以及募捐过程中所产生的成本就只能从这5%的部分中支取。

按照《基金会管理条例》规定,基金会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和行政办公支出不得超过当年总支出的10%限制,筹资官员的待遇也无法与预期的待遇相对应。

在2008年到2010年,我国基金会工资福利支出在1万-10万元的基金会数量最多,占当年的35%左右,而工资福利支出在50万元以下的基金会则占总数的90%以上。

“这势必会影响募捐工作的开展”,章高荣表示,工资福利支出的不足,也造成了基金会普遍缺少包括募款人员在内的全职员工。

为了节约成本和更好地向捐赠单位阐释自己的公益理念,一部分公益组织内的项目官员同时承担了募款任务。

“这样既不能扎实做项目,也无法获得更多捐款,往往形成恶性循环。”褚蓥说。

公益组织的工作人员求高薪的愿望并未实现,反而一些公益组织在募款时,仍以“零管理费”作为噱头。

筹资官员专业性的最直接体现就是其筹款数额的多少,其回报应该与其成绩相关,然而现实并非如此。

李丽(化名)是一名全国公募性基金会的筹资官员,任职4年,目前李丽每月到手的薪水仍不足5000元。

“基本上是固定薪水,除此之外,到年底会有一定的补贴,但最多也就几千元,拿到这笔钱的前提还得是自己和部门的筹款任务全部完成才成。”李丽说,薪水与筹资业绩并不挂钩,如此低的薪水,有时也让她感觉有些灰心。

中华社会救助基金会项目部副主任周玲表示,基金会早期成立了专门的募款团队,但由于其工作效率不高,成绩并不明显,在采用绩效工作机制后,月平均工资也仅能达到3000元左右,最终筹资团队取消,取而代之的是,项目人员承担基金会的筹资任务,增加任务量后,月平均工资也仅能拿到五六千元。

去年,浙江金华慈善平台施乐会作为一家民间公益机构率先尝试“有偿社工”的激励机制,仅半年时间,即募款2300万元,创造了高效的募捐模式,但其对于社工的“补贴”却招致公众质疑。

所谓“有偿社工”就是经过施乐会审核,社工在帮助受捐人获得捐助的同时,自己也获得一定的成本补偿如差旅、食宿等,以及一点补贴或资助性回报。

按照施乐会规定,成本补偿与资助性回报金额之和不会超过社工募集善款总额的15%。

章高荣表示,施乐会虽然在各项目募款之初就列明了募捐目标和项目成本,但有偿社工的资金回报却非公益项目所用的费用,似有违反《关于基金会等社会组织不得提供公益捐赠回扣有关问题的通知》的嫌疑。

但他也表示,对筹款者运用适当的激励机制是调动其募款积极性,拓展组织筹款渠道,最终实现募捐能力提升的重要方法。而为此所产生的费用,是募捐成本的一部分。

然而有偿社工的模式并没有进行推广,公益组织的工作人员求高薪的愿望并未实现,反而一些公益组织在募款时,仍以“零管理费”作为噱头。

公众更关心如何花钱和项目的执行效果,包括员工工资与筹资成本在内的费用是保障受益群体最大利益的关键成本。

相较于国内的争议,在国外,法律范围内的这种“有偿社工”并非孤例。

褚蓥表示,在许多国家,募捐是专业活动,公益机构筹资官员的薪酬与其筹资业绩挂钩是可以得到公众理解的。

以美国为例,美国的筹资分成筹资策划、活动执行、募捐管理、法律与财务审计等多个领域,每个领域都有大量专业人士参与。

“既然专业人士提供了专业化服务,那么收取费用是理所应当的,他们的薪金绝不比同等条件的市场薪酬低”,褚蓥说,由于人力等因素,一些公益机构还会把筹资工作交给专门的募捐公司。

章高荣表示,目前国内还没有募捐成本的意识,而更多地仍停留在公益组织行政成本是否太高的争论中。

但他表示,从国际社会来看,公众更关心如何高效花钱,提高项目的执行效果,包括员工工资与筹资成本等在内的费用是保障公益组织健康发展和受益群体最大利益的关键成本。

章高荣建议,只要能有法律法规对这些成本及操作主体进行详尽规范,保证所有款项有效利用,这些筹款成本的投入势必产生有利于项目执行的积极成果。

责任编辑:新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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