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国现任总理也涉案?巴育:我有绝对权力,可免责

来源:海外网

2017-09-01 20:00

海外网9月1日电泰国总理巴育日前接受记者采访,针对记者提及的他早前一项命令导致泰国政府直接损失数十亿泰铢一事,巴育表示,不像历届领导人,他可以做一切想做之事,无需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考苏得英文报》报道截图

据Asian Correspondent网站援引《考苏得英文报》(khaosodenglish)消息,巴育早在2016年12月下令,泰国将从2017年起暂停国内的黄金开采活动,禁止对黄金开采发放新的许可证以及扩大开采活动,这一命令引发了泰国与澳大利亚一矿业公司之间的纠纷,最终导致泰国政府直接损失数十亿泰铢。有记者近日在采访巴育时提及此事,问他是否应该为此事负责时,巴育表示,因为他有绝对权力,所以无需对此事负责。

“根据泰国法律第44条款,我可以做我想做的任何事情,且不用负任何责任,”巴育日前在接受泰国《考苏得英文报》时表示,“如果用仲裁法或者国际法来讨论此事的话,那我们就要为这个案子操些心了……但当我使用第44条款时,我无需害怕任何事,因为这项条款能够保护我。”

巴育此番言论是在前总理英拉因大米收购案拒绝出庭听候宣判之后不久发表的。泰国最高法院8月25日原计划对英拉的大米收购案进行宣判,但英拉方面以身体不适为由拒绝到庭听候宣判,导致宣判往后推延,泰国最高法院决定将该案件的宣判日推迟到9月27日,并立刻签发对英拉的逮捕。随后,有消息称英拉已经逃离泰国,行踪至今不明。

在采访期间,巴育拒绝拿自己的事情与英拉案对比,称(相比与英拉案)泰国政府考虑更多的是民众。在很多情况下,受益或者损失是另外一回事。

“我的事情与英拉案不一样,她的是腐败案,你们应该可以区分开来。”巴育在接受采访时说。

据了解,巴育上台后颁布新法令取代军法管制,新法律赋予总理“绝对的权力”。根据此第44条款,总理将可拥有“绝对的权力”,只要理由是维护任何领域的改革、提倡人民团结与和谐、防止国家秩序或经济受打击,就可发出任何指令,而这些指令是完全“受法律许可、符合宪法、不可更改的”。(编译/海外网 姚凯红)

新闻链接

据新华网此前报道,巴育在2015年3月31日表示,废除戒严令的法令已经禀奏泰国国王普密蓬,等待国王签署御准。戒严令废除之后,由他本人兼任的“全国维持和平秩序委员会”(维和委员会)主席将启用临时宪法第44条赋予的权力。

泰国媒体对比戒严令和临时宪法第44条的差异指出,戒严令给予军队广泛的权力,包括调查、逮捕、禁止公共集会和限制媒体自由等,同时也对军事法庭的司法权限进行了明确规定。而临时宪法第44条并没有明确规定军事法庭和民事法庭的各自司法权限。此外,尽管临时宪法规定维和委员会主席颁布新指令应事先告知泰国立法议会,但第44条也赋予了维和委员会主席统领行政、立法和司法机构的“绝对权力”。

责任编辑:隆洋
泰国 巴育 英拉
观察者APP,更好阅读体验

这条中马“一带一路”重点铁路项目 “或延伸至泰国”

国防部表态:中方不会在南海问题上任菲胡来

关于ASML出口管制,荷兰首相在华表态

警惕!“隐秘”的调查暗藏国家安全风险

巴总理召开紧急会议,“事关在巴中国公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