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百年殖民时期法律终被印度推翻,但仍留存亚洲多国

来源:观察者网

2018-09-07 10:47

【文/观察者网 徐乾昂】昨天(6日),印度最高法院判决推翻该国《刑法》第377条,承认成人同性恋性行为的无罪。但这不仅仅是一场性少数群体(LGBTQ)的胜利。

“第377条”是1862年英国殖民印度时期出台的反同性恋条例。对其废除,令印媒直呼“我们终于从殖民枷锁中解放出来了。”

印度快报截图

如今英国早已废除本国的“同性恋禁令”,但“第377条”犹如一个烙印,仍在新加坡、马来西亚等前英国殖民地国家的法律中存在。

“最不受欢迎的殖民法律输出”

《印度快报》6日称,1862年颁发的印度《刑法》是殖民时期英国的产物,表面上是“教化殖民(civilize)”,实际上是为了“巩固天主教的掌权势力”。

1534年,英国亨利八世通过颁布《至尊法案》,标志着英国实行了宗教改革,与罗马天主教会正式分离。正是在这个时期,亨利八世制定了对鸡奸判处死刑的法律,这一法律一直被保留到1861年,随后“死刑改为监禁”。

英国殖民下的印度 图自英国《每日电讯报》

19世纪,英国殖民者开始向全球输出这样的“价值观”。

而联合国曾在2016年2月做过一份报告,以动态模拟的方式,还原出1790年至2015年间世界各国“同性恋合法性”的变化。结果发现:英国殖民者抵达非洲、亚洲和拉丁美洲前,这些地区并不存在将同性恋刑事定罪的法律。

红色区域为“2015年将同性恋视为犯罪”的国家地区 图自联合国

“因此,西方殖民者是世界范围内“将同性恋犯罪化”的始作俑者。”

澳大利亚学者科尔比(Michael Kirby)曾在2011年发表论文,称“鸡奸罪”是当年英帝国“最不受欢迎的法律输出”。文章写道,该法律就是把当时社会上的同性恋这视为“污染者”,一同受到净化的还有犹太人、异教徒、麻风病人、性工作者等,就是为了“掌权”。

一走了之,留下殖民烙印

但随着二战后普世观念的传播,1954年英国内务部决定成立一个专门委员会研究法律应该如何处理“同性恋犯罪与卖淫”。3年后(1957年9月),该委员会向英国政府提交报告,指出“同性恋不是病”,“任何成年人之间,在相互允许情况下,私下进行的同性恋活动不应被认为是犯罪”。

这份名为“沃芬顿报告”的文件被视为英国从当年“反同急先锋”到如今“腐国”的转折点。1967年,英国和威尔士取消同性恋罪名。

与此同时,有49个前英国殖民地将同性恋视为犯罪行为,其中31个至今仍保留着殖民时期遗留下来的反同相关法律,有9个原封不动保留了最初的英国法律,印度是其中之一。

这些国家则必须独自踏上反对殖民化漫长、且一波三折的道路。

例如印度,早在2001就有民间组织将“废除377条”的提议上呈法院。2009年,新德里高等法院裁决第377条违反《宪法》规定的基本权利。然而在保守团体的上诉之下,最高法院在2013年推翻了2009年的裁决,“第377条”卷土重来。

今年,在接到了20多份请愿书要求法院推翻这条法律后,印度最高法院进行了数周的审议,并在昨天(6日)做出了最终决定。

昨天,印度民众纷纷走上街头,庆祝这一历史性时刻,有人打出“再也不要377”的标语 图自印度斯坦时报

但是,若印度民众发生和“未成年”间的同性性行为,仍会因“触犯第377条”而被定罪。

值得一提的是,印度政府对于这个决定持“中立态度”。《独立报》报道称,印度政府此前称将决定权交给最高法院,既不反对也不会直接支持关于 “重新审核第377条”的请愿。但有法律专家认为这实际上表现了政府对这项运动的暗中支持。

同时也有《金融时报》透露,在“第377条”被废除前,很少有印度人因这条法律被定罪。不过《纽约时报》曾在6月指出,一些印度政客、警察仍会用“第377条”来排除异己,对性少数群体进行“骚扰”、“勒索”。甚至还会以法律为“幌子”,对同性恋这进行“性侵”。

《纽约时报》报道截图

“第377条”依然留存

《印度快报》称,斐济、新加坡、马来西亚、赞比亚等前英国殖民地国家,至今在本国法律中依然保留着“第377条”。

新加坡曾为英国殖民地,其《刑法》源自同样曾被英国统治的印度。原本的“第377条”将任何与其他人或动物进行的“非自然”性交媾行为视为违法;另一条文为“第377A条”,其将男性之间的“严重猥亵”视为有罪。

2007年,新加坡国会对《刑法》进行修订,决定废除“第377条”,但保留“第377A条”。也就是说,异性肛交无罪,同性间的性行为仍然违法,会被判处2年监禁。

马来西亚的《刑法》亦是如此。不同的是,该国是一个以穆斯林居多的国家,受伊斯兰教和英殖民文化的双重影响,同性恋权益曾既不被法律保障,也不受社会认可。

在今天的马来西亚《刑法》中,“第377条”还规定为违反者将处以二至二十年徒刑和鞭刑。该国未来的“总理接班人”、前总理安瓦尔曾因“鸡奸罪”被判入狱,就是因为违反“第377条”。

马哈蒂尔(左)和安瓦尔  图自“星洲网”

9月3日,马来西亚登嘉楼州伊斯兰法庭对2名女同性恋者公开执行鞭刑——这是该国首度对同性恋者公开执行鞭刑。

图自BBC

这一消息随后引发热议。该州州务大臣认为鞭刑是为了“证明该州坚决反对跨性别群体”;而马来西亚总理马哈蒂尔援引该国内阁的观点,称鞭刑的判决未反映伊斯兰教的“正义与同情”。

本文系观察者网独家稿件,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责任编辑:徐乾昂
印度 同性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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