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晟:体育不需要“为改革而改革”

来源:经略网刊

2017-06-27 10:04

李晟

李晟作者

中国海洋大学政法学院教授

在国家各方面实力每一天都在突飞猛进的时代背景下,中国人已经不会再像容国团时代那样为一块乒乓球金牌而振奋,也不会为失去一块金牌而失落。即使是乒乓球迷,看着中国队中这些“大魔王”、“六边形战士”一次次包揽金牌已经司空见惯,反倒是讨论日本选手福原爱和石川佳纯之“萌”更有热点。

铁打的福原爱,流水的中国大魔王,爱酱不哭……

怎么看待金牌、怎么看待竞技体育的意义?无论是对体育总局的巡视反馈,还是体育总局新任局长上任所发表的一系列言论,都一再强调之前体育界的突出问题在于重视成绩而忽视管理,传达出的价值观是不会继续将追求成绩、争取金牌放在首位。

这种改革思路,或许可以大体上理解为淡化金牌观、淡化竞技体育,而这也是过去许多年中许多媒体一直鼓吹造势的方向。

媒体对于中国的竞技体育贴上“举国体制”这一标签之后,对其人才选拔、国内竞争、队伍管理各方面一直批评甚多,给公众一种强烈的印象:中国体育的好成绩来自于国家倾尽全力的投入,同世界上其它国家的业余选手之间的投入完全不成正比,而这种投入则是以牺牲群众体育资源为代价的。

但事实上,2015年全国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显示,竞技体育方面的开支总计103.61亿元,如果说这个规模的开支就称得上“举国”之力,那不免太低估中国的经济实力了。而如果因为大部分运动员教练员在国家财政内领取工资就算是“举国体制”的话,那中国也可谓三百六十行,行行皆“举国”了。

如果真有那种被批判的所谓举国体制存在,有辉煌战绩的项目自然可以被视为典型,因而也被当作改革需要突破的坚固壁垒。但当改革真的来临之时,被媒体教(忽)育(悠)多年要批判举国体制、否定金牌政绩观的公众居然不太买账。而由此引出的真正思考是,竞技体育与群众体育是否真的构成一种矛盾?过去中国的体育事业发展道路,是否真的重竞技体育轻群众体育因而必须改旗易帜、改弦更张?

从体育本身来看,无论是顶尖高手在奥运赛场上的对决,还是普通个人在跑道上的独行,都充满着挑战。无论是在挑战对手还是自我,都需要源自于一种激情,竞技体育相对于群众体育的意义正在于提供这样一种激情,让普通人感受到体育运动的魅力从而投身其中。而既然是挑战,就存在对于胜负的追求,对于普通人而言,没有人会因为纯粹的失败而喜欢上一项运动。

正如习近平总书记在接见第31届奥运会中国体育代表团时指出:“我们不以胜负论英雄,同时英雄就要敢于争先、敢于争第一。”竞技体育能够敢于争第一,才能够树立起英雄;有了英雄,才能够振奋群体体育的参与精神。竞技体育对优异成绩的追求,和群众体育对大众健康的追求,并不构成一对零和博弈的矛盾。竞技体育与群众体育的对立,某种意义上类似于应试教育与素质教育的对立,是一个为批判体制而制造出来的伪命题。

这种伪命题的传播,有其自身的时代背景。随着经济的发展与社会的分化,在某些话语体系构建起来的中产阶级想象中,体育运动形成了一条鄙视链,马术>高尔夫>冰球>棒球>网球>羽毛球>乒乓球>……广场舞,这种鄙视链的基本标准是运动装备投入越昂贵则越是高级运动。

“憨豆先生”与广场舞(图/新浪娱乐)

如果这套话语体系掌握了主导权,那么很顺理成章的结论就是,被国球热潮调动起来的广大群众在水泥球台上用简陋球拍打乒乓这种群众体育被视而不见,中国体育体制为社会中下层提供非常广泛的“体育改变命运”选择被视而不见,“高端”运动的场地和机会不足反倒成了群众体育不发达的证明。

当然,群众体育确实还存在许多不足,但这基本上没法由竞技体育背锅。在房价飞涨、寸土寸金的城市中,运动场地的不足显然不是体育部门可以解决的问题。而由于市场化竞争中劳动者工作压力巨大导致缺少锻炼时间,我们也很难想象体育总局可以发函给各单位出面处理。已经建成的诸多运动场馆不能充分对公众开放,这也需要考虑各类场馆的多元化产权机制,以及开放给产权单位带来的复杂问题。

至于由于体育运动中出现的一些伤害性事件形成的学校担责判例,导致学校普遍不敢开展具有对抗性的体育运动,我们就更加不可能要求体育部门凌驾于司法之上了。

发展体育运动,在当代社会中除了“增强人民体质”这一大众健康方面的考虑之外,同时也是一个巨大的产业。

从产业的角度来看,发达的体育市场也离不开竞技体育的好成绩。在成绩上不能领先世界,就无法在商业上对外输出关于这一体育项目的偶像与价值观,也就不能在全球化的时代占据大范围的市场。

一个最生动的例子就是,不允许引进身高超过2米外援的菲律宾篮球联赛,无论在国内多么热闹,永远也无法获得菲律宾以外的市场。从这一视角来看,折腾无疑不利于体育产业的发展,而在与此同时体育总局所实施的对于足球的转会限制和强制安排年轻运动员上场,也同样在破坏体育产业。

上面的分析,并不是要指出中国现行体育体制是完美而不需要改革的,只是要指出,无论如何改革,都应该实事求是的进行。

如果一方面对于传统优势项目按照西方职业体育的“扁平化管理”来改造,另一方面又对于充满失败教训的中国足球拒绝发达国家经验而实施闭门造车式的改革,一方面试图否定被实践已经证明对于获取好成绩行之有效的制度,另一方面又以追求好成绩来论证新制度的正当性,这种自相矛盾的“为改革而改革”就是值得高度怀疑的。

结合一系列改革举措来看,体育体制的改革似乎一定程度上陷入为否定过去而进行改革的迷思,不假思索地接受了立足于另一套话语体系对中国体育体制的批判,因而急切地希望以激进改革为自己正名。当面对另一套话语体系失去了对中国体育体制的道路自信、文化自信时,我们也就很难期待实施着这条改革路线的体育管理部门能够实现习近平总书记的期望:“让体育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增添强大中国力量”。

(本文原发于微信公众号“经略网刊”,观察者网已获授权转载,有删节)

责任编辑:李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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