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外之物属于谁?新疆一块17吨陨石引官民争夺对簿公堂

来源:澎湃新闻

2017-03-21 11:11

坠落的星星属于谁?因为这个问题,新疆牧民朱曼一家的官司已经打了一年多。3月20日,该案终于在新疆阿勒泰市人民法院开庭。

据澎湃新闻3月21日报道,61岁的朱曼称,他30年前曾在自家草场上发现了一块巨型“奇石”,2011年底却被政府拉走了,他想要回来。

经过切片化验,这块“奇石”被鉴定为陨铁。

其实早在6年前,这场争夺战就已经打响。除朱曼一家外,还有两位哈萨克族牧民也自称是“第一发现者”,2011年,他们首次将陨石的位置上报相关科研单位。这块陨石现正由阿勒泰市政府保管。

“不管是政府还是发现者,两者都缺乏占有陨石的合法依据。”朱曼的代理律师孙毅称。

新疆是国内公认最大的陨石富集区,当地就有两百多位“猎星人”。在哈萨克族文化中,这些天外来客被称为“安拉的眼泪”。


烤羊腿解读
陨石国家可以拿走
但补偿一定要给
确实如那律师所说
如果都是这种夺走陨石的方式
以后谁发现陨石还会告诉国家?
这陨石无价之宝,
能给拆迁户几百万
为什么不能给这家守护陨石几十年的牧民家几百万


保管了27年的奇石被政府拉走

一切源于一场奇遇。

据裁定书显示,哈萨克牧民朱曼·热阿玛扎恩称,1986年7月,他在自家草场放牧时,意外发现了一块巨大的“奇石”,及时上报后,村委会及镇政府决定让其继续看管此奇石。

红墩镇阔勒特克村村委会曾在2008年出具证明,肯定了这场奇遇。证明还提到,放牧的阿克布拉克草原早在1984年就分配给了朱曼及其长子肯杰别克。

直到2011年10月,阿勒泰市政府来人,还带来了大型机械设备,想要拉走这块奇石。

三位当地牧民为朱曼出具一份证明,记录了当时的情形。他们说,那时政府想用大型机械把石头挪走,三人赶去阻拦,争执持续了数日。但后来天气突变,刮风下雪,几人只能下山,石头最终还是被带走了。

朱曼的大儿子肯杰别克·热阿玛扎恩与陨石的合照

2015年底,朱曼和两个儿子将阿勒泰市政府告上法庭,希望要回石头。

“政府趁我们不在将石头搬到了阿勒泰市中心,也没经过我们允许,我们好几次要求返还神石,但政府一直不表态度。”三人诉状中如此说到。

朱曼及家人提出,要求政府赔偿27年来的看管费用,诉讼费也应由政府承担。

但这次起诉最终被法院驳回,理由是“政府把石头挪走不属于民事行为,原告们应该进行行政诉讼”。

朱曼一家不服,随即上诉到阿勒泰地区中院,法院依然维持了原裁定。此时,已近2016年2月。

三人再向高院申诉,事情终于起了变化,案子被发回重审。

2016年11月15日,新疆高院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分院判定,三人保护石头的工资与奖金的诉求,在民事诉讼案件的范围内,应该依法重审,一审、二审裁定不正确,并判定由阿勒泰地区中院重审此案。

后该中院裁定由阿勒泰市法院重审此案。延宕一年多,案件终于在3月20日开庭。

“天外来客”归属法律尚乏明文规定

朱曼称,自己30年前就发现了这块“奇石”,但直到2011年,这块石头才被鉴定为陨铁。

据南方周末曾报道,当年,阿勒泰地区当地一名陨友海拉提·阿依萨和同伴加尔恒·哈布德海听到了奇石的风声,并在2011年6月找到了这块石头,随后报告了科研单位。经过切片化验,这块奇石被鉴定为陨铁。

北京天文馆还曾给二人颁发过荣誉证书,上载二人明确报告了准确地点。

海拉提二人认为自己才是“第一发现者”,陨石应该属于他们,也曾委托了律师,想要状告政府。但据朱曼了解,二人已经获得了一定奖励,诉讼不了了之。

在此次的庭审中,朱曼一家再次提出了返还陨石的要求。

在朱曼的代理律师孙毅看来,这块陨石坠入了“立法漏洞”。

“不管是政府还是发现者,两者都缺乏占有陨石的法律依据。”孙毅称,对于陨石这种外来物质的所有权,我国尚未有明确的法律规定。

庭审中,陨石的所有权问题也成为了双方争议的焦点。

阿勒泰市政府认为,按照《物权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自然资源,属于国家所有”,其中的“等”字意味着自然资源不仅限于以上七类,陨石也应当属于自然资源,其所有权应归国家。

然而孙毅提出,这块陨石不属于物权法和其它法律所规定的归属国家所有的动产、不动产和自然资源,其所有权尚存争议。“但是在牧民实际占有的情况下,政府强行运走陨石也是没有法律依据的,应当恢复原状。”

孙毅同时提出,即使认定陨石的所有权归国家,按照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的相关规定,陨石及其相关权利,在划分牧场时就已被包含在内了。“政府运走陨石是一种非法干涉,侵害了牧民对牧场及其附着物的相关权益。”

陨石权属的法律真空暗藏流失风险

庭审中,原告方同时提出要求政府支付陨石的看护费用并给予一定的发现奖励。

“他们发现后既没有私藏,也没有买卖,保护陨石也是受政府委托的,政府应该支付相应的报酬。”孙毅称。

对此,阿勒泰政府提出,原告称自己是第一发现者缺乏证据,且政府已在2011年支付过朱曼2万元看护费。但孙毅认为,当时收据上签字的并不是朱曼本人,而是朱曼的大儿子,他个人不能代表其他两名原告的意思。

在孙毅看来,此案的意义远不止案件本身。“如果对发现者、保护者不给予适当的奖励和补偿,甚至强行征收,很可能促使陨石被贩卖,甚至流失国外。”

事实上,新疆是国内公认最大的陨石富集区,当地就有两百多位“猎星人”。在哈萨克族文化中,这些天外来客被称为“安拉的眼泪”。

据《21世纪经济报道》此前报道,国内陨石交易市场的混乱,早已是业界公认的事实。

该报道称,早在2000年,新疆阜康市一居民就曾将自己发现的一块一吨多重的陨石暗中买卖。5年后,这块陨石被切割数块公然出现在美国市场,每克售价高达300美元,堪比黄金。

而该案中被争抢的这块陨石,现为中国第二,世界第四。

据相关媒体此前报道,这块陨石属于铁陨石,呈不规则的圆锥体,高2.3米,底部直径为1.5米,重量为17.8吨,仅次于藏于新疆地质矿产博物馆的“银骆驼”。

“银骆驼”是目前国内第一大的陨石。经过切片化验,这块陨石和“银骆驼”是一体的成对陨石。

当日的庭审进行了4个小时,法院并未当庭宣判。孙毅称,目前案件的审理期限仍有5个多月,双方也有调解的可能。

(记者/王乐)

责任编辑:何书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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