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执法人员在南海东沙群岛海域扣押20名大陆渔民

来源:观察者网

2017-03-24 13:51

【观察者网综合报道】据台湾“中央社”3月23日援引台湾海防部门的消息报道,台湾海巡部门21日在南海东沙群岛附近海域扣押了一条香港籍渔船和上面的20名大陆船员。

高雄地检署近日通过“大高雄地区环境暨国土保护联系平台”获悉,“海巡署”海洋巡防总局第五海巡队汇报称,非台籍渔船越界东沙海域的事件频频发生,为保护“东沙环礁国家公园”珍贵海洋生态资源,于是指派“国土环保兼企业犯罪专组”主任检察官李宛凌等侦办。

台湾执法人员在南海东沙群岛海域扣押20名大陆船员。

21日,台湾检察官指挥“海巡署”海洋巡防总局、洋巡第五海巡队、海岸巡防总局东沙指挥部、岸巡第五总队等,会同“海洋国家公园管理处”东沙管理站动员77人及1舰4艇执行“东沙海域扩大威力扫荡”专案。

当天,“海巡署”发现香港籍渔船“台沙2288”在东沙岛24海里海域内从事捕鱼活动,登船检查后在4米深活舱内查获各式渔获总重量约350公斤。

台湾执法人员登船检查。

被查获的鱼获包含珊瑚鱼类在内秋姑鱼、龙占鱼、臭肚鱼、鹦哥鱼、角蝶鱼、刺尾鲷鱼、笛鲷鱼、条纹石鲈鱼、雀鲷鱼、锥齿鲷鱼、盖刺鱼、单棘魨鱼等各式渔获共计13种。

台检察官指示将鱼类进行采样后,发还东沙管理站野放,以呼呼海洋生态。而“台沙2288”号渔船被扣押,60岁的大陆方姓船长及渔工共20人被逮捕,连人带船自东沙海域解送至高雄港。

台检方22日连夜讯问后,认为方姓船长等20人涉犯台湾地区“入出国及移民法”第74条未经许可入境、违反“国家公园法”第13条第2款、第25条在“国家公园”区域内捕捉鱼类等,嫌疑重大,但都坦承在“东沙岛24海里”海域内从事渔捞作业多时,责付海洋巡防总局第五海巡队后续侦查。

需要指出的是,渔民们是在台湾认为是自己领海的水域非法捕鱼。与此同时,据报道,这艘渔船是在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注册的。

渔船和渔民被送至高雄。

往年也发生过大陆渔民在东沙作业时被台湾执法人员驱离或扣留的情况,最近一起是今年1月中旬,澎湖海巡队在两天驱离了21艘大陆渔船。

目前,台湾当局实际控制的南海岛礁包括东沙群岛和南沙群岛的第一大岛太平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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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梁福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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