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角暴乱案又一人被判暴动及纵火罪:眼镜、龅牙成关键证据

来源:观察者网

2017-04-03 16:45

【观察者网综合报道】香港旺角暴乱案中,继港大女生许嘉琪等3人上月中旬被判暴动罪入狱3年后,另一嫌犯、技术员杨家伦被指当日纵火,今日(3日)被香港区域法庭裁定暴动及纵火罪名成立,下周一(10日)判刑。

控方主要靠杨家伦的生活照与纵火的人作比对,指出杨在旺角骚乱前有戴眼镜习惯,骚乱后就不戴了,十分可疑。此外,法官还留意到戴眼镜以外的特征,就是杨家伦与纵火者,都有“龅牙”情况,更指出如果在被告照片画上眼镜,会惊叹他们是同一人,故裁定其罪名成立。

香港大学女学生许嘉琪(23岁)、无业人员麦子晞(20岁)及厨师薛达荣(33岁)三人上月中旬被判暴动罪入狱三年。


控方指出,图中纵火的疑凶就是被告杨家伦。

控方:三大疑点证明 被告意图隐瞒犯罪

综合港媒报道,杨家伦被控于去年2月9日在旺角豉油街及花园街交界附近,与其他人参与暴动,及无合法辩解下用火损坏出租车。

杨家伦案与许嘉琪等3人案件最大不同在于前面3名被告,均当场被捕,杨家伦却在案发后17天才被捕。

据《星岛日报》报道,控方早前陈词指出,被告案发后购买新八达通卡(交通卡)、改变戴眼镜的习惯,以及家中有电脑桌却没有电脑,这三点已成环境证供证明他意图隐瞒犯罪;辩方质疑控方说法纯属揣测,又争议片中人的身份与被告人不同。

控方要求法官,根据现场所拍的新闻片段,及证人所拍得的照片,再用被告的活照作比对,从而推论被告就是当晚放火的人。

被告杨家伦(右)被指是图片中旺角暴乱的纵火犯(左)

法官郭启安指本案主要考虑2个议题,第一,当晚是否暴动,是否有暴徒放火烧出租车;第二,被告有否在该时段参与暴动和烧出租车。

控方证明杨家伦的证据如下:

1.       杨的身上搜出一张案发后一天才买入的八达通卡;

2.       160张杨家伦出席二姐婚礼时的照片;

3.       被告的身份证照片、被告申请入职公开大学的表格等;

4.       新西兰籍教师在现场拍得的案发经过照片;

5.       新闻视频截图。

根据电视台现场拍得的新闻片,该纵火男子,头戴冷帽,并把眼眉至额头以上的地方完全掩盖,他当时有戴眼镜及口罩,但口罩略为拉下,片中所见,仅能见到该男子的眼、鼻及口,但耳朵和下巴就看不到了。

杨家伦多次出庭都没有戴眼镜。(资料图片)


控方引用新闻视频去辨认当晚纵火的人。(NOW TV 新闻截图)

法官:凭“龅牙”及轮廓认定被告

法官郭启安裁定当晚是有多于三人的暴动,也确实有人把火种放近出租车旁,破坏社会安宁。

控方指出,警方于杨家搜出2006年至2016年的多张家庭照片,发现杨家伦均有配戴眼镜,但其在多次提讯及审讯期间,则没戴眼镜,这与新闻片拍得的纵火男子有明显差别。控方指出,杨家伦是故意摘掉眼镜掩饰,以免被人认出。辩方却称控方的说法“赖皮”,力陈法庭不能排除“人有相似”的可能,认为控方证据存在疑点,但不被法官接纳。

法官郭启安裁决时指出,戴眼镜与不戴眼镜这特征,确是要小心处理。但他审讯期间不时观察,对被告容貌印象深刻,更留意到被告的上门牙凸出,合上双唇时不明显有“龅牙”及“哨牙”情况,而他比对证人拍的照片后,留意到犯案者在双唇没有合上的情况下,都有“龅牙”情况。

被告杨家伦今早到法院


法官郭启安

加上被告人的眼睛、鼻子、侧面和身高身型,均与涉案照片中的犯案人一样,故法官郭启安认为被告故意不配眼镜,但不代表容貌有重大改变,被告人就是犯案人。

被告案发后购买新八达通卡、改变戴眼镜的习惯,以及家中有电脑桌却没有电脑,这三个情况同时出现,是奇怪巧合的情况,辩方指重案组突袭式拘捕,被告难以作隐藏,但法官郭启安不同意辩方的分析,认为纵火行为被新闻拍摄下来,公开播放,这三个巧合有累积效应,唯一及无可抗拒推论,三个行为并非巧合,这样做是因他就是本案犯罪者。法官郭启安裁定,杨家伦暴动及纵火罪名成立。

本案是第二宗旺暴案,被控暴动罪名成立。辩方称被告接受实时监禁,希望两罪可同期执行。

辩方律师吴建五求情称,被告人没有一个具体动作,即抛掷物品,辩方承认被告有份助长当时气势,法官郭启安称被告当时与其他暴徒在一起,有共同目的对抗警察,虽然他们行为不一,但他有份负责纵火。吴建五律师指出,纵火出租车实际损毁并不严重,而被告也非暴动中最坏的一群。

吴律师指,被告家人今日在场,他没有案底,本质不坏,是勤力读书的人,他学以致用,对社会有贡献,今次是参与了一个不应该参与的集会,愿意承担责任。

案件押后至下周一判刑,法官郭启安指出,会是实时监禁,只是刑期长短的问题。

事件背景

2016年2月8日晚10时许,位于香港九龙区旺角山东街和砵兰街交界地带,一些小贩涉嫌非法经营,与到场执法的特区政府食环署职员发生冲突。大批所谓“本土派”人士到现场滋事,并冲击在现场调停的警员。

2016年2月9日凌晨,香港旺角山东街与砵兰街交界发生警民冲突,警方一度展示红旗、施放胡椒喷雾,控制场面,有示威者向警员投掷杂物。截至2016年2月9日上午,警方陆续驱散示威人群,方才控制局势。

旺角暴乱现场,参与者多为香港年轻人/资料图

事发后特区行政长官梁振英2月9日早晨表示,严厉谴责事件,强调绝不姑息目无法纪的行为。14日,中联办主任张晓明在回应旺角骚乱时指出,对事件感到震惊及痛心,强烈谴责暴力行为,又认为“香港不能乱”是最大共识,不会容忍“极少数激进分离分子”毁坏香港法治,认为他们带有恐怖倾向。时任中国外交部发言人洪磊在回应记者提问时表示,香港社会普遍对暴行进行强烈谴责,对警方表示全力支持。香港是法治社会,中国中央政府相信并坚定支持香港特区政府和警方依法维护社会治安,保护香港市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依法惩治违法犯罪行为,维护香港社会大局的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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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马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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