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陆丰毒犯被立即执行死刑 台绿媒和网友反应截然不同
来源:观察者网
2017-06-28 15:44
【观察者网 文/赵可心】6月24日,毒品“重灾区”广东陆丰公判大会上,13名毒犯被判死刑,其中8名毒犯因走私、制毒、贩毒、藏毒等罪名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
台媒自然也关注了这起大案,不过,这家台湾绿媒在报道时,却开篇就表示“实在令人震惊!”
多么熟悉的味道,又在暗示大陆没人权无法治?
不过,评论区的台湾网友却一边倒支持大陆处理毒贩的方式:“这种行动只有被支持”。
“有什么好震惊的,本来就应该速审速决。”
原来台湾人对司法的不信任程度这么高……
这可能与今年4月,台湾部分人士鼓吹的毒品除罪化有关,
截图自CCTV4新闻视频
在台湾,吸毒后驾车肇事却被判无罪的案件也屡见不鲜。
据台湾联合报网站6月26日报道,一名男子被查出驾驶时吸食三种毒品。
但法院认定无法证明肇事者在吸毒后是“不能安全驾驶”状态,因此依照无罪推定判决无罪,这引起各界关于“法令不明”导致难定罪的讨论。
至于重大杀人命案,在台湾竟然也会被法官认定有教化可能而免死。
台湾重大杀童案判决结果一览表 图自台湾《中时电子报》
有台湾网友就讽刺:毒犯、杀人犯、贪污犯、诈骗犯都能在台湾大行其道。
一直以来,中国大陆对毒品犯罪都是“零容忍”,即使如此,毒品犯罪仍然屡禁不止。
2012年至2016年5年间,制毒贩毒案件在全国刑案中的比例从7.73%增至10.54%,增幅是全部刑案总体增幅的4.12倍。
就在几天前的6月20日,最高法召开“6•26”国际禁毒日新闻发布会,发布《人民法院禁毒工作白皮书》(2012-2017)。
根据《白皮书》,人民法院对具有武装掩护犯罪、暴力抗拒查缉、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等严重情节的毒品犯罪分子,以及毒枭、职业毒犯、累犯、毒品再犯等罪行严重和主观恶性深、人身危险性大的犯罪分子,该判处重刑至死刑的,坚决依法判处。
对于大陆司法机构的执行力,不少台湾网友都表示赞赏。
“希望台湾有天也是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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