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当局严控前高官登陆 马英九吴敦义等受限15年

来源:海外网等

2017-07-06 15:34

台当局今天又出花样干扰两岸交流,打压参与两岸交流的台湾人士。

海外网报道,台行政部门今天(6日)通过“两岸人民关系条例”修正草案,公务员退离职后赴大陆管制期,修正为最短3年,只可延长,不得缩减;而超过管制期的特定身份退离职人员,在赴大陆前,仍应向原服务机关申报,并增订参与大陆地区政治活动的限制及相关惩罚措施。

其中,受到规范的文武职高阶退离职人员包括3类对象,分别为曾任防务、外事、大陆事务或与安全相关机关之政务副首长以上人员,中将以上人员,及情报机关首长,上述人员登陆参加政治活动的管制年限长达15年,包括马英九、陈水扁等历任前台湾地区领导人、吴敦义等副领导人及退休将领等都受到管制。

台退将在大陆参加活动(图片来源:台媒资料图)

台陆委会声称,针对登陆参与党政军机关所举办政治性活动,如该活动或庆典是由中国大陆领导人主持,原则上不得参加,但报经原服务机关同意者,不在此限;如参加其他的活动,也不能有向象征中国大陆政权之旗、徽、歌为行礼、唱颂或其他类似行为。

违反者依退离职前职务等级或重要性分级处罚:一是对退离职未满15年之上将、情报机关首长、或机敏机关政务副首长以上人员,其罚则为停止5年之月退给与10%—100%(领有月退人员)或罚款50 —500万元新台币(领一次性退休金人员);二是对退离职未满15年之中将,其罚则为停止5年之月退给与10%—50%(领有月退人员)或罚款20—100万元新台币(领一次性退休金人员)。但经审查会认定情节重大者,得自其行为时起剥夺其支领月退休金的权利。另外,受处罚者,要同时追缴勋奖章。台媒估计近千人受影响。

据了解,根据岛内现行的 “两岸人民关系条例” 第9条规定,政务官、“直辖市长”以及防务、外事、科技、情治、大陆事务或其他经核定与台湾安全相关机关从事涉及机密业务之人员,离职3年内,若赴大陆需向原机关提申请,若违规赴陆,视情节轻重,有不同惩处。

此外,台行政部门今天还通过“机密保护法”修正草案,强化涉密人员出境管制规范,管制年限同样制定为至少3年,不能缩短。此外,新修订草案除加重刑责处罚外,本次“修法”也增订预备或阴谋犯处罚

据海外网早前报道,去年11月参加“中山黄埔两岸情”论坛,台退役中将吴斯怀等32名退将一并出席大陆纪念孙中山活动而引发轩然大波。国台办张志军主任曾回应,对于这件事情我们的态度和感受是八个字,“欲加之罪,何患无辞”。

对于民进党当局干扰两岸交流的行径,国台办发言人马晓光也曾指出,民进党的部分政客顽固坚持“台独”立场,煽动两岸敌意和对抗,以政治理由干扰两岸交流,打压参与两岸交流的台湾人士,制造“寒蝉效应”,也戳破了他们口头上所标榜的所谓自由民主的极端虚伪。

责任编辑:廖志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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