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名台湾电信诈骗犯在泰国被抓 最重或判10年

来源:海外网等

2017-07-07 09:34

据海外网7月7日报道,台湾与泰国警方6日在曼谷市区联手破获电信诈骗案,查获诈骗嫌犯共20人,其中14名男子与4名女性都是台湾人,遣返台湾后,可能面临最重10年的刑期。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台湾警方追查电信诈骗集团,发现已入境泰国多时,经过与泰国警方联手,6日凌晨突袭在曼谷市苏坤藯路71巷内的一处民宅,却扑空只找到嫌疑人的药袋等。

警方调阅监视系统,找到搭载嫌疑人离开民宅的出租车司机,发现一行人连夜搬家,搬到华人旅客聚集的汇狂区的两家旅馆,警方循线将他们一一逮捕。

泰国犯罪调查局警官通猜(THONGCHAI)表示,20人都是使用旅游签证进入泰国,停留数日到月余不等,粗略估计这批电信诈骗集团的不法所得约为5000万泰铢(约合人民币998万元)。

嫌疑人租下民宅后,采购弹簧床和吸音棉放置在门窗边,电话机房还用纸箱内部贴上吸音棉,避免声音外溢,泰国警方形容这是非常专业的手法。

一行人另雇用二名泰国人协助料理三餐,警方抵达民宅时,发现大批饮料,两大袋白米,冷藏柜内放满肉品,显见已停留一段时间,也有长期诈骗的打算。

嫌疑人晚间移送泰国移民警察局,注销签证,再押入看守所,待相关手续完成后,将择期押解回台受审。

据《北京晚报》此前报道,最近一段时间,台湾的电信诈骗犯在东南亚、中东、非洲、欧洲等国家陆续落网后,又出现卷土回台湾的迹象。

今年3月,台湾警方在台南一座高级住宅破获一个诈骗培训班,内设电信机房,学员边学边实习,专门针对大陆实行诈骗,已得手45万人民币。

举办培训班的是36岁的“赵老师”,他交代,他图谋诈骗大陆群众已久,2015年专程到日本拜师学“艺”,2016年回到台湾招募亲朋好友传授诈术,组成诈骗集团。今年年初,他租高档住宅入住开始实施诈骗,从2月到3月仅1个月就诈骗大陆群众近百人。

这个诈骗集团的诈术是,先拨通网络录音电话,声称“邮件尚未领取,查询请回拨”,待有人回拨,就开始实行诈骗。第一步是假冒邮政局人员说对方的个人资料外泄遭办信用卡;第二步是假装转接给“天津公安局工作人员”制作报案笔录,询问账户余额、是否使用支付宝;第三步是假装转接“金融监管局”,谎称需要转移账户资金接受调查,让受骗者转账或以支付宝付款。

台湾诈骗横行多年,台湾人自己也深受其苦,连陈水扁身居高位时也被骗过。

据警方资料,2006年是台湾诈骗犯罪的高峰期,台湾民众因此损失185亿元新台币。当全民提高警惕、诈术也屡屡被揭穿之后,诈骗犯开始外移,将目标锁定经济迅速起飞、金融消费激增的大陆地区。

为了躲避大陆地区的打击,他们将诈骗窝点设在东南亚、中东、非洲等国家,当地警方协助中国警方破获诈骗案件的新闻也屡屡成为当地新闻,台湾骗子境外有名,台湾也落了个“诈骗之岛”的绰号。

台湾流行过的骗术包括算命、宗教、养殖、收藏等。上世纪九十年代中后期开始,随着手机和ATM机的普及,电话诈骗在台湾猖獗起来。2006年,台湾平均每天有7个人被骗,每人平均被骗金额高达25万元新台币。电话诈骗的骗术包括公务、中奖、贷款、绑架、色情等种类。

之后,网络骗术开始兴起,诈骗集团通过博客、电子邮箱等窃取个人资料,根据受害人的生活和工作背景量身打造个性化的骗局,只要被盯上,受害者往往中招。最常见的是假冒银行网站、购物平台、谎称“付款操作有误”。

台湾骗子走天涯,有人因此嘲讽台湾是“诈骗之岛”“诈骗天堂”,造成此一恶果的是台湾现行法规对于诈骗惩处太轻。

在大陆,诈骗罪情节恶劣、后果严重的最高可判无期徒刑,而在最新“刑法修正案”出台前,台湾没有诈骗罪,只有“刑法”中的“欺诈”法条适用,最高刑期才5年,且不适用于境外犯罪。

也就是说,从前只要在境外诈骗,回到台湾就没事人一个,没有任何法条管得着。这也就是为何大陆警方辛辛苦苦跨境办案,抓住台湾籍嫌犯后,台湾当局常常因抱有政治意图软磨硬泡要回去,却宣判无罪放回家,或只是罚点款了事的幕后原因。

今年3月31日,台湾立法院通过法案,诈骗集团可以以组织犯罪条例来量刑,最重是10年有期徒刑。

责任编辑:吴娅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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