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独”再抛不以“开罗宣言”论台湾国际法地位 马英九怼:不学法

来源:观察者网综合

2017-07-11 23:03

最近,岛内“急独”又想通过修改历史课纲来操纵“台湾国际法地位未定论”这套阴谋。

据海外网7月11日援引台媒报道,台当局即将在2019年实施的高中社会科新课纲草案中将《开罗宣言》相关内容删除,新的历史课纲将不以“开罗宣言”论述台湾地位,还有“台独”学者、深绿媒体施压台“外交部”撤下官方网站上一直保留的、马英九时期关于“台湾国际法地位论述”网页。

11日上午,马英九对此回应,《开罗宣言》当然是条约,有些人不学国际法,以为两边没签字就不是条约,如果台当局删除《开罗宣言》这部分内容,会让台湾“国际空间”越走越窄。他还称,“外交部”网站不能撤下相关网页,否则会有很大问题。

台湾当局“外交部”则称,《开罗宣言》虽无“条约”之名,但是各国领袖达成共识的国际文件;不过“外交部”尊重各方对“台湾国际法地位”的研究观点。

事实上,针对“台独”质疑《开罗宣言》“台湾归还中国”说法,国台办发言人马晓光曾表示,台湾自古就是中国领土神圣不可分割的一部分。1895年日本军国主义者通过不平等的条约强行获取了台湾,对台湾人民实行了长达50年的殖民统治。随着中国人民和世界反法西斯联盟在二战中的胜利,通过《开罗宣言》和《波茨坦公告》等一系列国际性文件,台湾重新回到了祖国的怀抱,这是毋庸置疑的。

台当局“外交部”网站截图

马英九:当然是条约,有些人不学法不懂

据岛内深绿媒体自由时报7月11日刊文称,岛内政党轮替已一年多,但“外交部”官网至今仍挂着马英九政府时期公示的“台湾的国际法地位说帖”一文,此文强调,《开罗宣言》明确声明将台湾归还中华民国,中华民国在1945年即行使对台湾的领土主权。然而,有岛内“台独”学者质疑《开罗宣言》的法律地位,10日,该说帖在“外交部”官网电脑版上暂时消失,但官网手机版仍可打开。而自由时报也引述“台独”学者的观点称,《开罗宣言》三国领袖没有签字,因此不具有国际条约的效力。

7月11日,马英九应台湾东华大学校友会之邀到花莲演讲。来源:台湾联合新闻网

据台湾联合新闻网11日报道,当天,台湾地区前领导人马英九应台湾东华大学校友会之邀到花莲演讲。针对自由时报上述报道,马英九在演讲后接受媒体采访时回应称,很多人都不了解国际法,条约的名称不一定叫条约、也不一定叫协议、也不一定叫公约,有十多种名称,《开罗宣言》当然是条约。

马英九称,《开罗宣言》在美国、日本外交部及国务员均列为条约及国际协议,虽未签字,但当时是由中、美、英三国元首共同发表的声明;若称之为没有约束力,岂不是开玩笑?

他还指出,更何况,1945年7月26日《波兹坦公告》第8条中明确写明《开罗宣言》的条件必须实施。8月,日本宣布投降,表示尊重并接受《波兹坦公告》。日本在密苏里军舰向盟军统帅麦克阿瑟将军递交的投降书也清楚写着接受波茨坦公告,日本投降书已经把《波茨坦公告》和《开罗宣言》写得很清楚,这当然是“条约”,没想到《自由时报》还在登这个,怎么到现在还没搞清楚。

最后,马英九呼吁,“外交部”千万不能撤“台湾的国际法地位说贴”,撤了会有很大问题。

此外,据联合新闻网消息,马英九当天以“反求诸己做实事、回归九二开新局”为题发表演讲,陈述其任职期间两岸关系的策略,期盼民进党当局能回归“九二共识”,打破两岸僵局,更向蔡英文政府建言“中国大陆是世界第二大经济体,最大的篮子不能不放鸡蛋”。

“急独”又抛“台湾国际地位未定论”

根据“台湾的国际法地位说贴”一文显示,依照《开罗宣言》及《波兹坦公告》,台湾归还中华民国;中华民国于1945年10月25日起行使对台湾的领土主权,并于1952年“中日和约(台北和约)”签订后得到确认。

此外,今年1月,台湾“国史馆”公布一批蒋介石档案,其中有一封蒋介石于1949年1月12日写给当时台湾省主席陈诚的信中提到,“台湾法律地位与主权,在对日和会未成以前,不过为我国一托管地之性质”。根据这句话,岛内不少“台独”便要求“外交部”撤下官网上马英九时期公布的“说贴”。

对于以上这些说辞,中国大陆明确声明,对蒋介石与日本单方面签订的“台北和约”绝对不予承认。国台办也曾强调,台湾光复是包括台湾同胞在内的全体中华儿女赢得抗战胜利的成果,没有任何力量能把两岸同胞分开。

然而,自由时报11日引述多名“台独”学者的观点,比如,台湾大学国际法教授姜皇池竟扬言称,这份“说帖”的风险在于以“中华民国”作为中国唯一合法政府自居,在国际上就会落入中国代表权之争,政治论述走向统一;这与去年蔡英文选举时所代表的民意有很大落差,因此必须检讨。若“外交部”不撤“说帖”,至少要呈现各种不同观点,不能只有国民党政府的论述。台湾“清华大学”科技法律研究所副教授黄居正则狡辩称,马英九在讲座时承认“开罗宣言不是条约”,不知“外交部”为何还要如此坚持?

台湾政治大学台史所教授薛化元则指称,《开罗宣言》确有提到台湾归还中华民国,但问题是美、英、中三国领袖没有签署,不具有国际条约效力;教科书对《开罗宣言》背后的历史事实与条约发展一定要叙述清楚。

报道还称,有学者表示该“说贴”10日在“外交部”官网的电脑版上“暂时消失”。不过,据观察者网发稿前查询,目前官网电脑版上仍出现这份“说贴”。

资料图/来源:台湾中时电子报

此外,自由时报还称,不同于“外交部”的作法,“教育部”在即将于2019年实施的高中社会科新课纲草案中未提到《开罗宣言》、《中日和约》或《旧金山和约》等,而是让教科书编者与历史老师通过讨论引导学生自己思考。

3日,台“国教院”公布“12年国教社会领域课纲草案”,其高中历史的中国史不但从原本一册半缩减为一册,还摆脱传统朝代史,改放在东亚脉络中,将“以汉人为主轴的史观”改为“重点放在台湾最近500年脉络”,“中华民国”、“辛亥革命”、“抗日战争”等内容都没有提到。

据悉,陈水扁时期的课纲,将“台湾归中华民国”与“台湾地位未定论”两种论述同时放进教科书;到马英九时期,要求教科书以“台湾归中华民国所有”为论述,注释才可有“台湾地位未定论”,但实际操作中要加“注释”较难;目前台湾高中历史课本仍沿用马英九时期的课纲,2019年才会实施新课纲。

对于民进党政府妄图通过修改教科书来推行“台独”史观一事,国台办发言人马晓光在6月28日的例行记者会上回应称,台湾的历史是中华民族生息繁衍的历史,是中华文化开枝散叶的历史,是一代代中华儿女开发、建设宝岛,共同反抗外国殖民统治的历史,当然是中国历史的有机组成部分。“台独”势力变本加厉地在文化教育领域推行“去中国化”分裂活动,企图用“台独”史观继续毒害台湾年轻一代,进而磨灭台湾同胞的中华民族意识,已经引起台湾民众的强烈愤慨。在国家统一与民族复兴的历史趋势中,这种倒行逆施,不过是螳臂挡车。

台“外交部”:有法律效力,但尊重各家观点

据台湾“中央社”11日称,台“外交部”发言人王佩玲当日回应,开罗会议于1943年11月23日至27日在埃及首都开罗召开,会后中、美、英三国领袖约定于同年12月1日发表《开罗宣言》,其中要求战后日本“须将窃自中国的领土,如东北四省、台湾与澎湖归还中华民国”,各国事后均尊重此一历史事实。

王佩玲称,《开罗宣言》是各国领袖达成共识的一项国际书面文件,虽无“条约”之名,但其内容及原则在之后各项战后秩序安排的国际文件中一再被引用,世界大多数国家及学者均予以重视。1945年中华民国政府接收台湾,台湾即在“中华民国宪政体制内”实施民主政治。

但是,王佩玲也指出,对于“台湾国际法地位”的各项研究,“外交部”基于“宪法”所保障的言论及学术自由,向来尊重各家看法。

早前,针对“台独”质疑《开罗宣言》“台湾归还中国”说法,国台办就早有过回应。国台办新闻发言人马晓光曾表示,台湾自古就是中国领土神圣不可分割的一部分。1895年日本军国主义者通过不平等的条约强行获取了台湾,对台湾人民实行了长达50年的殖民统治。随着中国人民和世界反法西斯联盟在二战中的胜利,通过《开罗宣言》和《波茨坦公告》等一系列国际性文件,台湾重新回到了祖国的怀抱,这是毋庸置疑的。

责任编辑:朱敏洁
台湾 开罗宣言 马英九 课纲微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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