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出台首部无人驾驶车辆管理法规 李彦宏们上路再也不担心吃罚单了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2017-12-19 12:00
今年7月的中国互联网大会期间,百度CEO李彦宏乘坐一辆无人驾驶车经过北京五环,赶往会议现场,在路上还跟现场主持人连线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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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件事被交通管理部门介入调查,而且李彦宏后来也公开表示接到了罚单。这件事在当时引发了热烈讨论。无人驾驶汽车上路,和现行交通法规是否冲突?针对无人驾驶汽车上路测试,是否有必要专门立法管理?这些问题都成了讨论的焦点。
据每日经济新闻12月19日消息,昨天(18日),北京市交通委员会颁布了国内首部无人驾驶车辆道路测试的管理法规,率先填补了这方面的立法“空白”。
12月18日,北京市交通委员会联合多部门印发《北京市关于加快推进自动驾驶车辆道路测试有关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和《北京市自动驾驶车辆道路测试管理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实施细则》)。这意味着,北京将成为国内第一个自动驾驶车可以合法进行上路测试的城市。
一家自主品牌车企的内部人士向记者透露,现在有不少企业的自动驾驶技术已进行到上路测试阶段,在没有合法之前,都是“偷偷上路跑”,如果测试时被交通管理监测到也会非常麻烦。
而此次北京发布《指导意见》和《实施细则》施行后,意味着进行自动驾驶上路测试将不再是违法行为。李彦宏这样的“老司机”们以后只要上足保险、完备测试车辆功能、按规定登记注册,就可以正大光明地将无人驾驶汽车开上道路行驶了。
上路先准备500万保险或保函
《实施细则》对自动驾驶功能给出了具体定义:“自动驾驶功能是指自动驾驶测试车上,不需要测试驾驶员执行物理性驾驶操作的情况下,能够对车辆行驶任务进行指导与决策,并代替测试驾驶员操控行为使车辆完成安全行驶的功能”。
《实施细则》同时规定,仅包含主动安全辅助系统、电子盲点辅助系统、防撞系统、紧急制动系统、停车辅助系统、自适应巡航系统、车道保持辅助系统、车道偏离报警系统、交通堵塞排队援助系统等机动车辅助类自动化系统的,不属于自动驾驶系统。
值得注意的是,北京市新规主要明确了以下几点:
自动驾驶测试主体是指因进行自动驾驶相关科研、定型试验,需要临时上路行驶,递交申请自动驾驶车辆道路测试的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
自动驾驶车辆须具备自动、人工两种驾驶模式,可在两种模式间随时切换。自动驾驶车辆上路测试期间,车辆驾驶员位置必须配备经验丰富的测试驾驶员,遇到特殊或紧急情况,由测试驾驶员接管测试车辆进行驾驶操作。
测试车辆应安装提醒装置,测试驾驶员可通过提醒装置了解自动驾驶系统运行状况,并在自动驾驶失效时立即接管车辆。
而一旦测试车辆造车交通事故,那么责任主体就是与测试主体签定劳动合同的测试驾驶员。《指导意见》中对测试员的要求是:应配备有三年驾龄以上、且无毒驾、酒驾经历。
上路后,测试单位必须购买每车不低于五百万人民币的交通事故责任保险或提供不少于五百万元的自动驾驶道路测试事故赔偿保函,如果测试车辆在测试期间发生事故,按照现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另据BTV报道,北京当地交通管理部门还将推出第一批可用于自动驾驶的测试道路。
全国性规范有望明年发布
根据上述两个文件,在我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可在北京申请自动驾驶车辆临时上路行驶。
对此,一家合资品牌车企的内部人士向记者表示,《指导意见》的发布对正在进行自动驾驶测试的企业来说,意味着上路测试终于合法了,之前企业的非法上路测试确实不是长久之计。同时《指导意见》规定上路测试要安装监管装置,这意味着企业可能要向有关部门或机构上交测试数据,这也表明相关方面的管理也在日趋规范和明确。
根据2016年发布的《节能与新能源汽车技术路线图》,到2025年,中国部分自动驾驶车辆市场占有率达到50%;高度自动驾驶车辆的占有率达到10%~20%;到2030年,完全自动驾驶的车辆实现产业化,市场占有率达到接近10%。
“目前,我国在自动驾驶平台、自主车载操作系统、5G技术等智能网联汽车领域已经达到了与国际同步,辅助级自动驾驶也已经实现了产业化,正在加快向部分自动驾驶和有条件自动驾驶迈进,发展进度有望比技术路线图设定的目标提前。”在12月18日举行的《2017中国汽车技术发展报告》发布会上,中国汽车工程学会副秘书长公维洁如是表示。
而据一位自主品牌车企内部人士透露,事实上,工信部草拟的自动驾驶上路测试相关征求意见稿已在行业内流传,北京市18日发布的《指导意见》和《实施细则》对工信部的版本多有借鉴,预计国家层面的指导意见很快也会出台,明年上半年之前有望正式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