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去年破获重大涉台军事间谍案 马亮亮、梁鑫二人被起诉

来源:观察者网综合

2018-01-28 18:43

据香港大公网28日报道,江苏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刘华28日透露,江苏省破获了一起向台湾方面提供军事情报的重大间谍案,两名犯罪嫌疑人已被提起公诉,该案目前正在法院审理中。

截图自微信公众号“江苏检察在线”

据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官方微信公众号报道,刘华当日在江苏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上作工作报告时表示,去年江苏检方依法查办危害国家安全犯罪,开展反分裂、反渗透、反颠覆、反邪教斗争和打击网络政治谣言专项行动,起诉危害国家安全、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案件146件255人。其中,苏州市检察院起诉了马亮亮、梁鑫向境外组织提供军事情报的重大间谍案。

1月28日,在江苏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江苏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刘华作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图源:微信公众号“江苏检察在线”)

大公网报道称,2016年7月,被告人马亮亮、梁鑫在河北保定打工期间,被台湾间谍吴荣同勾连策反。两人在明知对方为间谍的情况下,通过QQ邮箱、网易邮箱接受指令,利用曾在武警北京总队服役的便利条件,搜集并向吴荣同报送武警部队训练、部队和军工企业内部部署以及军工企业装备测试等相关情报,对大陆军事安全造成严重危害。2017年5月,苏州市检察院对马亮亮、梁鑫以涉嫌间谍罪依法提起公诉,该案目前正在法院审理中。

间谍罪属于严重犯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刑法》规定,一旦被认定犯有危害国家安全的间谍罪,将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对国家和人民危害特别严重、情节特别恶劣的,可以判处死刑。情节较轻的,也会被处以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翻页为刘华检察长报告原文。

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2018年1月28日在江苏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江苏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刘 华

截图自微信公众号“江苏检察在线”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江苏省人民检察院, 向大会报告检察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提出意见。 

2017年

全省检察工作 

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下,2017年,全省检察机关围绕省委“建设强富美高新江苏”的中心任务和最高人民检察院“深化司法改革,加强检察监督”的工作部署,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对司法工作特别是检察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聚焦司法办案主业,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法律监督职责,落实了省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有关决议,完成了司法办案和司法改革等各项重点任务。我们全面履行检察职能,一方面依法提起刑事公诉和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另一方面依法开展对刑事、民事、行政诉讼的法律监督。一年来,受理审查逮捕、审查起诉犯罪嫌疑人170954人,办理刑事案件人数总量居于全国第四。其中,依法批准逮捕37459人,同比上升7.1%;提起刑事公诉108978人,同比上升8.8%。办理民事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案件910件,提起民事行政公益诉讼82件。监督纠正侦查活动违法情形1775件次。通过提出刑事抗诉、发出刑事再审检察建议监督刑事诉讼活动330件。通过提出民事行政抗诉、发出民事行政再审检察建议监督民事行政诉讼活动490件。监督纠正行政违法行为2005起。全省检察官人均办案近百件,位于全国前列。

一、聚力检察办案,保障江苏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一)坚决维护国家安全

——依法查办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我们开展反分裂、反渗透、反颠覆、反邪教斗争和打击网络政治谣言专项行动,起诉危害国家安全、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案件146件255人。苏州市检察院起诉了马亮亮、梁鑫向境外组织提供军事情报的重大间谍案。宝应县检察院批捕了长期在扬州、上海等地从事“血水圣灵”邪教活动的9名涉案人员。根据省委部署,我们积极参与十九大安保维稳工作,拉网式排查涉检信访案件,有效化解了600余件信访积案,确保了十九大期间无进京非法上访。

——依法查办贪污贿赂渎职犯罪。如期完成了中央和最高检交办的若干项专案侦办任务,侦查了包括河北省委原政法委书记张越、国家发改委经济贸易司原副司长耿书海等2名省部级干部、4名厅局级干部在内的14名职务犯罪嫌疑人。自行立案侦查了职务犯罪1590件2021人,同比上升3.9%和1.3%,查办职务犯罪力度未减。完善职务犯罪赃款赃物追索制度,扬州市检察院对立案前因病死亡的山西省原副省长任润厚依法提起没收违法所得程序,法院裁定没收其赃款2200多万元,为今后办理同类案件开创了先例。聚焦扶贫领域开展专项行动,查办贪污贿赂犯罪17人。起诉了徐州市铜山区大曹庄村党支部原书记焦苏成贪污挪用特定款物90万元、连云港市赣榆区黑林镇镇东村党支部原书记朱义高侵吞扶贫资金26万元等一批群众身边的“蝇贪”案件。积极跨境追逃贪官,将涉嫌受贿犯罪滞留津巴布韦的南通市地税局原副局长杨幸福押解回国。坚决落实中央和省委监察体制改革部署,全省检察机关共划转政法专项编制2914个,转隶人员2273人。

(二)全力保障公共安全

——依法查办危害公民人身权利犯罪。依法批准逮捕5492人、起诉10950人。对于舆论高度关注的恶性案件,高效办理,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省人民医院抢劫伤医案发生后,省和南京市、鼓楼区检察院三级联动,第一时间派员介入侦查、引导取证,对犯罪嫌疑人赵连生依法快捕快诉。沭阳法官被暴力袭击案、北京律师被殴打伤害案、南京交警被碾轧殉职案,徐州、扬州、南京检察机关均提前介入案件侦查工作并依法及时起诉被告人。

——依法查办黄赌毒黑拐骗犯罪。深化打黑除恶、扫黄打非专项斗争,起诉涉黑犯罪55人、涉黄犯罪1335人、涉毒犯罪6469人、拐卖妇女儿童犯罪72人。丰县检察院起诉了一个以非法讨债、强抢工程等方式危害当地社会的涉黑涉恶犯罪团伙,10名骨干人员被追究刑事责任。苏州市吴中区检察院起诉了8名利用网络直播平台聚众吸毒、贩卖毒品的被告人,打掉了涉及全国18个省份600多名“瘾君子”的集散地。

——依法查办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依法批准逮捕512人、起诉2768人,同比增长28.6%和38.7%,有力维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徐州市检察机关办理了央视3·15晚会曝光的“造肉一号”案,对在农牧产品中非法添加人用药品的企业负责人提起公诉。泰州市检察机关从快办理一起生产、销售约7700吨工业盐冒充食用盐的特大案件,22名被告人被提起公诉。

——依法查办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犯罪。提起公诉故意伤害、猥亵儿童犯罪1179人,审查起诉校园欺凌案件201人。南京市栖霞区检察院以涉嫌虐待被看护人罪批准逮捕一名虐待幼儿的幼儿园教师。连云港市赣榆区检察院依法办理了一起出卖亲生子女案件,5名被告人被依法提起公诉。除办理案件外,还积极开展了对涉案未成年人的帮教,对受害未成年人的司法救助。

(三)切实保护生态环境

——依法查办破坏环境资源犯罪。提起公诉2933人,同比上升41.1%。镇江、宿迁市检察机关联合公安机关分别开展了打击长江非法采砂专项行动和打击新沂河、骆马湖非法采砂专项行动,以涉嫌非法采矿犯罪追究数十名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苏州市检察机关及时介入侦查长江口倾倒垃圾案,依法起诉倾倒3.6万吨垃圾的9名被告人。镇江市金山地区检察院起诉了9名被告人运输出售300吨废树脂粉末污染环境犯罪,法院判决认定废树脂粉末属于危险废物。

——积极开展环境资源公益诉讼。办理环境资源类诉前程序案件393件,提起环境资源公益诉讼63件,推动行政机关依法履职310件,推进复垦耕地林地2240亩,督促治理被污染水源地504亩,江苏检察公益诉讼实践得到最高检的肯定和推介。苏州市吴江区检察院依法提起全省首例行政公益诉讼,推动当地国土部门整改违法用地。泰州市检察机关提起破坏环境资源系列行政公益诉讼9件,诉讼请求全部获得判决支持。南京市六合区检察院以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起诉了一起医疗废物污染环境案,阻止了8万余吨医疗废物流向市场再利用。昆山市检察院以群众信访为线索积极建议督促行政机关履职,推动了一块被15万吨炉渣堆放污染的农用地复耕变绿。

(四)依法保护各类产权

——依法查办侵害财产犯罪。起诉34368人。重点查办当前社会危害影响最大的各类诈骗犯罪,提起公诉6325人;其中集资诈骗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1148人,同比上升15.4%。南京市检察机关依法办理了涉案金额高达186亿元、受害人达数万人的“易乾系”非法集资案。南通市崇川区检察院起诉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达25亿元,涉及6个省市的大案。常州市武进区检察院起诉了设立玖鑫商品现货市场非法平台从事电子期货交易诈骗大案。苏州、南京两地检察机关办理了公安部和最高检督办的两起特大跨国电信诈骗专案,通过跨国取证、严格审查,分别批准逮捕了原先在西班牙从事电信诈骗的30名犯罪嫌疑人,起诉了原先在柬埔寨实施电信诈骗的60名被告人。

——依法查办侵犯知识产权犯罪。依法提起公诉763人。泰州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检察院办理侵犯医药企业知识产权案件30件,为中国医药城企业提供法治保障。宿迁市检察院对郭明升等3人销售2万余部假冒三星手机案提起公诉,入选最高法保护知识产权指导性案例。省检察院针对办案中发现的民营企业遭受海外恶意诉讼问题,及时提出建议,得到吴政隆省长批示肯定,推动省政府出台企业海外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制度。

二、强化检察监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我们依照宪法和法律履行对刑事、民事、行政诉讼活动和执行活动的法律监督职能,加强人权司法保障,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依法监督刑事诉讼活动。督促侦查机关依法立案321件412人,依法撤案379件501人,纠正漏捕246人,其中纠正漏捕被判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65人。无锡市梁溪区检察院持续跟踪一起特大抢劫犯罪案件侦查工作,在犯罪嫌疑人谷章明潜逃8年归案后依法批准逮捕。向法院提出刑事抗诉241件,发出刑事再审检察建议89件,根据法院当年审结情况,采纳率分别为69.9%和70%。常州市检察院以适用法律错误为由,依法对被告人周勇受贿案的一审无罪判决提起抗诉,二审法院依法改判有罪。徐州市检察院以量刑过轻为由,对一起体育教师猥亵多名女童案的一审判决提出抗诉,二审法院改判被告人有期徒刑八年。

——依法监督刑事执行活动。审查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53842件,书面纠正违法不当情形545件,纠正率92.3%。其中,省检察院审查省法院减刑裁定265件,审查省监狱管理局暂予监外执行案件128件,对一些罪犯的减刑幅度和适用监外执行是否合法妥当提出了监督意见,得到采纳。开展财产刑执行工作专项检察,促使2718名罪犯被执行了财产刑,执行金额近1.5亿元。罪犯钱允新被判处没收财产100万元长达6年未予执行,苏州市吴江区检察院督促法院执行了这一判决。

——依法监督民事诉讼活动。受理公民、法人、社会组织提出的民事生效裁判监督申请3229件,其中提起抗诉110件,改变率为87%;提出再审检察建议378件,采纳率为73%。打假官司是近年妨害司法秩序和侵害他人利益的突出社会现象,对此我们以民间借贷、企业破产问题为重点,加大虚假诉讼监督力度。共对415件虚假诉讼案件督促法院再审改判,涉案总标的达8.6亿元,同时对涉嫌以虚假诉讼方式诈骗的90余人追究了刑事责任。扬州一家医院股东授意他人伪造借贷证据材料向法院起诉,意图非法获得6000万元还款,扬州市检察机关以此案系虚假诉讼为由提出再审检察建议,法院再审改判驳回原告诉讼请求,同时检察机关还追究了涉案人刑事责任。在涉及损害公共利益和群体利益事件上,我们以支持起诉的方式帮助当事人提起民事诉讼维护合法权益。支持起诉1541件,同比上升18.4%。盐城、连云港市检察机关通过支持起诉,分别帮助上百名农民工讨回了欠发的工资。泰兴市检察院依法支持起诉一名“事实孤儿”申请宣告母亲失踪案,使其得到了民政局发放的孤儿养育金,并带动解决了当地80多名“事实孤儿”福利问题。

——依法监督行政诉讼活动。积极支持政府依法行政,各级检察机关就办案中发现的问题,主动向政府提交风险研判报告1084份,向政府部门提出工作改进建议2848份,各设区市市委书记、市长及有关领导作出批示520份。主动与政府部门合作,省检察院与省国土厅会签了合作意见,强调了规范履职和协作配合。淮安市检察院在市委市政府的支持下,牵头公安法院在盱眙县建立了“补植复绿”司法修复基地。泰州市检察院向市政府建议在本市水域实施禁渔期和禁渔区制度,得到了省海洋与渔业局的大力支持。我们加强行政诉讼活动监督,受理公民、法人、社会组织提出的行政生效裁判监督申请565件,依法作出审查决定。

三、推进司法改革,提升司法办案公信力 

根据中央和省委、最高检的部署,在省人大常委会的有力支持下,全面推开了司法责任制改革,扎实开展了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改革、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试点了刑事案件速裁程序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改革。各项司法改革任务已经落地见效,有力助推了司法办案效率提升和质量改善。

(一)办案力量更加集中

——检察一线办案力量充实。员额检察官和检察辅助人员是检察机关办案的主体力量。经过三批精心遴选,全省共遴选出员额检察官4526名,占政法编制的35.1%;配备检察官助理2334名、书记员964名。为进一步配强办案力量,改革中将一些有办案经验的同志从综合部门调回业务部门。为解决一些地区案多人少的问题,通过精准测算人案比例数据,向40个基层检察院定向配备了319名员额检察官。

——入额院领导带头办理案件。各级检察机关714名分管业务的入额院领导走上办案一线,带头办理重大疑难、敏感复杂案件,直接参与讯问、询问、起草文书、出席庭审等工作。入额院领导办案数量已占当年案件总数的10%。

(二)办案效率逐步提高

——检察办案审批减少。改变了以往办案三级审批的模式,建立了检察权运行新机制,制定了三级检察院检察官职权清单,最大限度授权检察官独立办案。目前基层检察院检察官独立决定批准逮捕、提起公诉的案件,占案件总量90%以上,检察官多办案、办好案的主动性与责任心明显增强。

——检察办案组织做强。改变了以往办案以科室为主体的模式,建立新的检察办案组织单元。根据办案需求优化办案人力资源,设立独任检察官和检察官办案组两类办案组织,检察官助理和书记员配备在不同的办案组织之中,为检察官办案提供辅助支持。办案组有重案组、轻案组,也有金融犯罪、知识产权犯罪等专业性办案组。在办理大案时,可以集中多个办案组织共同办理。江阴市检察院在办理一起诈骗大案时,由16名检察官、10名检察官助理、10名书记员组成大办案组,完成了对51名犯罪嫌疑人批准逮捕审查工作。

——检察办案机制优化。改变了以往案件繁简不分的做法,探索建立科学合理分案机制。作为开展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改革试点城市,南京市检察机关将80余种常见普通刑事犯罪全部纳入从宽程序,创立了“一步到庭”快速办案模式。试点以来,共办理认罪认罚从宽案件6230件,占同期起诉案件总数的64.2%,审查起诉平均用时20天,大幅提升了诉讼效率。

——检察办案智能化水平提升。加快智慧检务的建设与运用,推动办案质效提升。“案管机器人”是刑事办案智能辅助系统,覆盖批捕、审查起诉、出庭公诉和刑事执行监督等主要检察环节,能够实现卷宗网上传输、自动阅卷审查、同类案例分析研判、诉讼文书自动生成等多种功能。已在全省上线运行的交通肇事案件模块,使检察官平均审查逮捕时间从三天压缩为一天半;“执检小智”刑事执行检察监督模块,实现了对监所执行刑罚情况的全面监督。“苏检e访通”是刑事申诉信访办案智能辅助系统,群众可以随时随地进入网上信访大厅反映诉求,检察官可以网上接待远程办理申诉案件,实现了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的目的。

(三)办案质量切实保障

——完善办案制度保障案件质量。针对检察办案中存在的制度不健全不完善的问题,着力加强制度建设。制定《重大刑事案件讯问合法性核查制度》,严防刑讯逼供。制定《刑事案件证据审查指引》,明确证据审查标准。2017年,刑事案件一审服判率96.1%。南京市检察院借助央视寻亲平台,确定18年前命案两名被害人的身份,形成完整证据链条,有力指控犯罪,被告人一审被依法判处死刑。

——强化监督管理保障案件质量。依托案管大数据平台进行案件流程监控,每日预警提醒三级检察机关整改司法办案中的各种瑕疵。改进案件绩效考核标准,对检察官司法办案、司法作风、司法技能和职业操守进行全方位考核。建立检察官司法办案智能档案,实现办案数据和考评指标的自动抓取、自动建档,全程留痕、永久可查。

四、全面从严治检,推动司法文明进步 

不断深化从严治检,建设过硬检察队伍;切实提升办案规范化水平,树立司法文明新形象。2017年,全省受到最高检、国家有关部委、省委省政府等省部级表彰先进集体119个、先进个人55名。

(一)强化思想引领,确保政治过硬

——加强对党忠诚教育。江苏检察机关坚决拥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坚定不移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引领检察工作。坚持以党组会、中心组学习会等形式,认真组织学习党的十八大、十九大精神,及时传达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的重要文件精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努力把对党忠诚落实到做人做事、司法办案各环节。全面推行初任检察官和晋级授衔宪法宣誓制度,教育引导检察人员尊崇法律、忠诚履职。建立线下教育与线上交流互动的“智慧党建”教育机制,增强党性教育的时代性和感召力。开设由知名专家讲授专题课的“检察大讲堂”活动,促进全省检察干警知党情政情、振检察作风。

——着力整饬检风检纪。围绕检察权运行和“三重一大”事项,绘制三级检察院各部门职权目录和运行流程图,编写廉政风险防控手册。组织开展专项检查,排查廉政风险点,制定防控措施。加强巡视巡察工作,实现对13个设区市检察院巡视和南京、徐州铁检院巡察全覆盖。严肃执纪问责,严格查处检察人员违纪违法案件。

(二)严格监督检查,促进司法规范

——建立不规范司法行为约谈制度。共约谈384人次,并限期整改了有关问题。连云港市检察院建立不规范司法行为月报制度,及时发现整改两起无罪判决案件中取证不规范、证据固定不到位的问题。苏州市检察院通过专项约谈,督促基层检察院完善了扣押物品内部交接和保管程序。

——开展网上巡查监控。建立视讯及司法警务综合管理平台,将三级检察院的办公办案区域监控、监所联网监控等1万多个监控点视频信息全部纳入其中,可以实时查看、及时远程提醒纠正不规范司法行为。

(三)改进办案方式,彰显司法文明

——慎用羁押性强制措施。对审判前无限制人身自由必要的犯罪嫌疑人采用非羁押手段,是体现刑事谦抑性并有利于社会稳定的做法。我们注重依法律视情节采用取保候审等非羁押性措施。全省审前羁押率为32.6%,远低于全国平均水平。经严格审查,对6134名无社会危险性的犯罪嫌疑人不予批准逮捕,对2642名没有继续羁押必要的犯罪嫌疑人提出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建议。苏州市检察机关在外来人员犯罪占比76%的情况下,多措并举将案件审前羁押率降至37%。新沂市检察院在办理郑波涉嫌贩卖毒品案中,依法审查后及时变更强制措施,让犯罪嫌疑人“回家”与身患白血病的儿子骨髓配型,凸显检察人文关怀。

——办案不忘服务经济发展。出台依法履行检察职能服务保障改革创新文件,明确改革创新中职务犯罪与工作失误的界限、经济犯罪与经济纠纷的界限。要求充分考虑企业和地方经济发展情况,注重办理案件的时机和方式,为检察官依法审慎办案提供指引。省检察院在组织查办中国矿业大学原副校长缪协兴贪污案时,考虑到嫌疑人承担着国家重大科研项目,及时将有关资料交其签批,保障了科研项目的顺利进行。

——不断增强司法透明度。主动接受代表委员监督,认真办理代表委员的建议提案8件、转交案件2件,确保件件落实。保障人民群众对司法的知情权,建立全国首家检察门户网站集群,实现全省三级检察院门户网站一键直达信息互通。全面公开检察机关案件办理情况,率先发布全省检务公开年度报告。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研发专门软件向律师推送刑事案件办理进展信息。许可律师会见职务犯罪嫌疑人334人次,同比上升17.4%。

各位代表,我们同时也清醒地看到,检察工作仍然存在一些不足、短板,需要我们进一步重视和持续改进:一是检察工作发展不平衡不充分。不同地区和不同部门的检察观念和工作水平存在较大差异。二是检察工作专业化水平未达到高标准。综合部门和业务部门不同程度地存在一般化、大呼隆、粗放型的工作方式和办案方法。三是检察办案效率和质量还需要进一步提升。一些案件存在诉不出、诉不准的问题,积案没有完全办结,少数案件办理存在瑕疵甚至差错。办理金融、知识产权等专业领域犯罪案件,特别是运用网络技术手段实施的新型犯罪案件,一些检察官感到本领恐慌。四是检察办案规范化还需要进一步加强。检察人员违纪违规现象仍时有发生。 

过去五年

检察工作回顾

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一次会议以来的五年,是加快建设“强富美高”新江苏的五年,是大力推进平安江苏、法治江苏建设的五年。我们始终坚持依靠党的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支持和政协民主监督,始终坚持围绕服务江苏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法律监督职责,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成效。

一是依法查办刑事案件,促进平安江苏建设。五年来共批准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184553人,提起公诉483581人,办案量位居全国前列。查办职务犯罪案件8286件10304人,其中贪污贿赂大要案件5486件,渎职侵权重特大案件1089件。历时三年,完成了中央交办的山西职务犯罪专案侦查和起诉任务,包括8名原省部级干部、10名原厅局级干部以及其他涉案人在内的43名被告人均已依法判决。开展了打黑除恶、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危害环境犯罪、扶贫领域职务犯罪等专项行动,努力为江苏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

二是依法履行法律监督,促进法治江苏建设。五年来提出抗诉1642件,发出再审检察建议1973件,监督纠正侦查活动违法10493件,监督纠正行政违法行为5485件。江苏是全国人大常委会确定的13个公益诉讼试点地区之一,两年试点期间,提起全国首例民事公益诉讼,所办案件覆盖所有授权领域,圆满完成试点任务。2017年7月全国推开公益诉讼制度以后,江苏办案力度和办案数量均居全国领先地位,多起案例入选最高检优秀案例和最高法典型案例。

三是持续建设过硬检察队伍。深入开展“三严三实”“两学一做”等专题教育,组织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定期开展案件评查工作,举办全员岗位练兵和各类业务技能竞赛。五年中,44人被评为全国、全省检察业务专家,28人获全国“十佳”业务标兵、能手称号。严格执纪问责,共查处违纪违法人员122人。

四是着力推进智慧检务建设。制定全省检察网信发展战略,构建“网上、掌上、实体”三位一体智慧型检察院。已经建成“苏检掌上通”“案管机器人”等22个网信项目,初步形成智慧检务江苏品牌。其中,“案管机器人”入选中宣部举办的“砥砺奋进的五年”大型成就展,接受十九大代表检阅。2017年8月,最高检在苏州召开了全国四级检察机关“智慧检务”现场工作会议,全方位推介了我省智慧检务工作成果。

总结五年来的工作,我们深切体会到:一是必须主动接受党对检察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紧紧依靠人大监督和政府支持,每年定期向省委及其常委会、省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确保检察事业发展正确方向;二是必须始终坚持司法办案主业,以维护和保障人民群众的安全需求为根本,主动服务江苏经济社会发展中心工作,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期待;三是必须扎实推进司法改革,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从严从实打造一支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的检察队伍,不断提升检察工作水平;四是必须牢牢抓住新一轮科技革命的机遇,全面深化智慧检务建设,促进现代科技与司法办案深度融合,为检察事业长远发展提供新动能。

各位代表,五年来,江苏检察机关的进步和发展,离不开党中央和省委的坚强领导,离不开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离不开各级政府的大力支持,离不开政协的民主监督,离不开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社会各界的关心帮助。我们深受鼓舞也深感鞭策。在此,我代表江苏检察机关表示衷心的感谢!

2018年

检察工作设想

2018年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改革开放和检察机关恢复重建40周年。全省检察机关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聚焦人民群众对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求,聚焦保障“强富美高”新江苏建设,全面提高检察工作水平,创造无愧于新时代的江苏检察新业绩。

一是在检察办案上追求高质量。“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是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的要求。司法办案是检察机关的主业,办好每一个案件是检察机关的担当。我们将进一步深化司法改革特别是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改革,进一步完善各种依法科学办案工作机制,提高办案水平,使检察工作更好地服务国家安全、社会稳定、经济发展和人民幸福。

二是在检察监督上追求新作为。积极适应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更高要求,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在敢于监督、善于监督、规范监督、有效监督上下功夫,提高检察公信力。着力推动刑事检察、职务犯罪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控告申诉检察、未成年人检察等各项法律监督工作全面发展。

三是在队伍建设上追求高素质。改善思想政治工作方式和改革业务教育培训模式,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检察干部;贯彻中央和省委关于加强检察官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的意见,注重培养专业精神、专业能力,努力造就一支政治过硬、本领高强的新时代检察队伍。

四是在智慧检务运用上追求新成效。在检察工作中全面运用现代科技成果,高质量完成最高检和省委政法委部署的信息平台和项目建设任务,以信息化、智能化助推检察工作规范化、便利化,有效提升检察工作的效率和质量,在全国智慧检务工作中继续保持领先地位。

各位代表,新时代开启检察新征程,新时代呼唤检察新作为。我们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认真落实本次会议审议意见,不断加强和改进法律监督工作,为谱写新时代江苏发展新篇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责任编辑:马雪
台湾 间谍 间谍战 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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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一季度“开门红”能转化为“全年红”吗?

“以色列精心策划俩月,但严重低估了伊朗反应”

美国胁迫下,阿斯麦CEO最新涉华表态